[公告]世龙实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8年04月19日 21:36:05 中财网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世龙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在
2017年度持续督导期内(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7,207,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04,193,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113号《验资报告》。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2016年12月31日余额

107,487,328.66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4,661,494.96

加:理财产品及银行定期存款收益

2,454,833.17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3,401.20

募集资金2017年12月31日余额

65,277,265.67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超募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民生证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2017年4月
2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元)

截止日余额(元)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乐平支行

1503229029000100792

219,458,800.00

11,476,794.10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平支行

472066617018010050201

78,817,200.00

3,757,738.52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791900090810315

105,917,000.00

42,733.05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平支行

472066617608500000630

-

50,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合计



404,193,000.00

65,277,265.67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419.30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4,466.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34,796.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5万吨AC发
泡剂及其配套设
施技改项目



21,945.88

21,945.88

3,070.36

21,167.00

96.45%

2018.6.30

10,649.2





年产5万吨氯化
亚砜技改扩建工
程项目



7,881.72

7,881.72

1,395.79

3,029.38

38.44%

2018.12.31

433.34





偿还银行贷款



10,601.00

10,591.70

--

10,600.00

10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小


--

40,428.60

40,419.30

4,466.15

34,796.38

--

--

11,082.54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









--

--



--

--

合计

--

40,428.60

40,419.30

4,466.15

34,796.38

--

--

11,082.5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

1、年产五万吨AC发泡剂及其配套设施技改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19,458,800.00元,截
止2017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资211,670,003.89元。受2016年8月发布的《烧碱、聚氯
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1—2016代替 GB 15581-95 2016-09-01实施)影响,
公司将持续对环保配套设施进行进一步改造投资,由于新标准的实施导致原计划于2016




项目)

年度完成的年产5万吨AC发泡剂设备填平补齐的技改投入推迟至2018年度执行完毕;
项目整体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将推迟至2018年06月30日。因执行污染物排放新
标准可能导致的项目投资额超出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额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2、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扩建工程项目,承诺投资总额78,817,200.00元,截止2017
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资30,293,796.67元。由于市场需求低迷,目前氯化亚砜的销售价
格仍处于下滑状态。因此,本期根据市场情况逐步建设该技改扩建项目,同时积极研发
氯化亚砜的下游新产品,以实现该项目收益最大化。该项目前期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建
设原料二氧化硫生产装置和氯化亚砜其他扩建设备,二氧化硫生产装置已投入运行,自
产二氧化硫成本相对于市场购进价格降低,促进了氯化亚砜生产成本的下降。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适用

2015年4月,经公司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147,925,846.97元。其中:年产5万吨AC发泡剂及其配套设施技改项目先期已投
入133,352,258.52元,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先期已投入14,573,588.45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5,277,265.67元,其中15,277,265.67
元活期存款,50,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本公司将根据工程进度保持对募投项目的
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受托机构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资金来源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参考年化收益率

收回情况

交通银行景德镇乐平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6,000

募集资金

2016.10.24

2017.01.24

3.10%

收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平支

银行理财产品

4,000

募集资金

2016.11.08

2017.02.07

2.60%

收回

交通银行景德镇乐平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募集资金

2017.02.13

2017.05.16

3.40%

收回

交通银行景德镇乐平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募集资金

2017.05.19

2017.08.18

4.30%

收回

交通银行景德镇乐平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募集资金

2017.08.21

2017.11.20

3.90%

收回

合计



25,000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在2017年度持续督导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世龙实业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旭



曹文轩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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