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世龙实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世龙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在 2017年度持续督导期内(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7,207,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04,193,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113号《验资报告》。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2016年12月31日余额 107,487,328.66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4,661,494.96 加:理财产品及银行定期存款收益 2,454,833.17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3,401.20 募集资金2017年12月31日余额 65,277,265.67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超募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民生证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2017年4月 2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元) 截止日余额(元)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乐平支行 1503229029000100792 219,458,800.00 11,476,794.10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平支行 472066617018010050201 78,817,200.00 3,757,738.52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791900090810315 105,917,000.00 42,733.05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平支行 472066617608500000630 - 50,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合计 404,193,000.00 65,277,265.67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419.30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4,466.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34,796.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5万吨AC发 泡剂及其配套设 施技改项目 否 21,945.88 21,945.88 3,070.36 21,167.00 96.45% 2018.6.30 10,649.2 是 否 年产5万吨氯化 亚砜技改扩建工 程项目 否 7,881.72 7,881.72 1,395.79 3,029.38 38.44% 2018.12.31 433.34 是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否 10,601.00 10,591.70 -- 10,600.00 100.00% -- --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 40,428.60 40,419.30 4,466.15 34,796.38 -- -- 11,082.54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 -- -- -- 合计 -- 40,428.60 40,419.30 4,466.15 34,796.38 -- -- 11,082.5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 1、年产五万吨AC发泡剂及其配套设施技改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19,458,800.00元,截 止2017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资211,670,003.89元。受2016年8月发布的《烧碱、聚氯 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1—2016代替 GB 15581-95 2016-09-01实施)影响, 公司将持续对环保配套设施进行进一步改造投资,由于新标准的实施导致原计划于2016 项目) 年度完成的年产5万吨AC发泡剂设备填平补齐的技改投入推迟至2018年度执行完毕; 项目整体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将推迟至2018年06月30日。因执行污染物排放新 标准可能导致的项目投资额超出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额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2、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扩建工程项目,承诺投资总额78,817,200.00元,截止2017 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资30,293,796.67元。由于市场需求低迷,目前氯化亚砜的销售价 格仍处于下滑状态。因此,本期根据市场情况逐步建设该技改扩建项目,同时积极研发 氯化亚砜的下游新产品,以实现该项目收益最大化。该项目前期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建 设原料二氧化硫生产装置和氯化亚砜其他扩建设备,二氧化硫生产装置已投入运行,自 产二氧化硫成本相对于市场购进价格降低,促进了氯化亚砜生产成本的下降。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适用 2015年4月,经公司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147,925,846.97元。其中:年产5万吨AC发泡剂及其配套设施技改项目先期已投 入133,352,258.52元,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先期已投入14,573,588.45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5,277,265.67元,其中15,277,265.67 元活期存款,50,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本公司将根据工程进度保持对募投项目的 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受托机构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资金来源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参考年化收益率 收回情况 交通银行景德镇乐平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6,000 募集资金 2016.10.24 2017.01.24 3.10% 收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平支 银行理财产品 4,000 募集资金 2016.11.08 2017.02.07 2.60% 收回 交通银行景德镇乐平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募集资金 2017.02.13 2017.05.16 3.40% 收回 交通银行景德镇乐平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募集资金 2017.05.19 2017.08.18 4.30% 收回 交通银行景德镇乐平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募集资金 2017.08.21 2017.11.20 3.90% 收回 合计 25,000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在2017年度持续督导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世龙实业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旭 曹文轩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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