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拓普集团:关于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时间:2018年04月20日 00:06:48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2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 2017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822,579,845.07元,按实现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2,257,984.51元,另外加上吸收合并拓普底盘科技的留存收
益5,313,958.27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745,635,818.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1,057,295,425.97元,2017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802,931,244.80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自2015年上市以来,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先后在春晓、北仑、武汉、杭
州湾新区合计购买了约1000亩土地用于扩大产能。此外,公司还在成渝地区、
长株潭地区、西北地区积极布局和完善生产基地,确保对周边主机厂的服务覆盖。

对外投资方面,公司于2017年10月收购浙江家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四川福多
纳汽车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在当年年底完成交割后,公司立即着手对其底
盘业务进行升级改造和产能扩充,并拟在未来数年内持续加大投入。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在上述规划的生产基地正在建设或布局的
项目未来均需持续、大量投入资金。为此,公司于2017年5月通过非公开发行
募集了23.6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但按照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只
能用于募投项目EVP和IBS的建设,其他项目所需资金只能自筹。


以下为过去三年(2015-2017)公司每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当年资本性
开支情况:




年度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亿元)

资本性开支(亿元)

2017年

7.46

16.08

2016年

5.37

7.42

2015年

3.64

4.29

合计

16.47

27.79



注:表格中资本性开支数据取自每年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根据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在过去三年中每年用于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资本性支出均比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金额要高。


针对未来的重大支出,根据公司初步估算,不包括募投项目的投入,2018
年重大支出合计不低于21.9亿元人民币(即用于土建、设备投资以及对外投资
等),已占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35%。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
条规定,当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购买设备、土地
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时,公司可以不予
现金分红。


因此,在符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为确保其他项目的建设和发展不受影
响,亦从公司可持续发展、股东利益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公司拟定2017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2017年度未
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7年

-

738,000,258.97

-

2016年

-

615,689,649.91

-

2015年

399,845,600.00

408,544,881.79

97.87



根据上表计算,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8,741.16万元,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39,984.56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68%。考虑到2018年的重大支出情况,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7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上述生产基地
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已在2018
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制定了《拓普集团未来三年
(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优先以现
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
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结合公司
目前正在进行的多个生产基地的建设和项目的布局,以及对大量资金的需求,公
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合法合规,符合公
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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