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菲达环保: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8年04月20日 01:13:2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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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8〕3130 号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环保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菲达环保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菲达环保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菲达环保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菲达环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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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菲达环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菲达环保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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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0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委
托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44.4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85 元,共募集资金 75,182.00 万元。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 1,5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3,682. 00 万元,由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
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03.52 万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3,278.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5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65,157.67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净额计 370.79 万元。2017 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6,569.43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9,000.00 万元,归还上期流动资金 11,000.00 万元,实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净额计 27.83 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9,727.10 万元,累计已收到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计 398.62 万元。2017 年末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为
3,950.0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结余金额
为 3,163.90 万元,差额为 786.10 万元。系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子公司工程款,详见本
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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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等四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保荐机构
变更,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连同现任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等四家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
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持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诸暨市支

1211024029245247019 31,569,546.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诸暨支行
577902839710118 69,493.73
合 计 31,639,040.1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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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分别为 47,912.00 万元和 9,033.00 万元,项目建设期均为 2 年。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27,024.10 万元和 724.02 万元。系近年来公司为与国际先进制造
水平接轨,通过外延式并购、信息化建设、机器换人、精益管理生产及协同制造联盟等手段,
促使公司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该项目的设备投资进度,延缓了项目的
建设进程。另外,公司 2016 年度还对两个项目的投资金额予以变更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
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预计剩余资金 6,205.23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已使用
募集资金 17,483.92 万元,预计尚需投入 22,454.86 万元,预计剩余募集资金为 6,205.23
万元(包括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利息))。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将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
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剩余资金 8,417.31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立足于科研、检测试验、新产品试制集成平
台,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大
幅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善生产工艺水平,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
量档次,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定价能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提升公
司国内外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大型燃煤锅炉微
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
项目”剩余资金 62,052,298.06 元和 84,173,061.77 元变更用途,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和 2017 年 4 月 10 日划转募集资金 586.10 万元和 200
万元给子公司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用于支付集体宿舍、食堂工程、联合厂房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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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完善工程款,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
规定。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归还。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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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278.4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69.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622.5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104.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9.95%
承诺投资
项目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注 1]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
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大型燃煤项目)
47,912.00 39,803.26 39,803.26 2,881.07 27,024.10 -12,779.16 67.89
2015 年度开始
陆续投产
4,406.85 否 否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
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除尘设备项目)
9,033.00 724.02 724.02 - 724.02 - 100.00 [注 2] - - 是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大气污
染防治项目)
6,237.00 6,237.00 未承诺 3,688.36 6,356.44 - 101.92 2018 年年中 - - 否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00.00 否
合 计 75,182.00 58,764.28 - 6,569.43 46,104.5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大型燃煤项目与除尘设备项目由于近年来公司为与国际先进制造水平接轨,通过外延式并购、信息化建设、机器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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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益管理生产及协同制造联盟等手段,促使公司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该项目的设备投资进度,延
缓了项目的建设进程。另外 2016 年度大型燃煤项目与除尘设备项目均发生变更,具体情况见“三、(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因地方规划局内部职能调整,未能如期通过审批,致使该项目建设推迟。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该建设基建部分完成,预计 2018 年年中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已于 2016 年度变更,详见“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
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 201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565,174.33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 2017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 9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 9000
万元资金尚在使用中。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2:该项目已变更,剩余募集资金将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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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
划累计投资
金额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项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
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
设项目
6,205.23 6,205.23 6,205.23 100.00 — — — 否
补充流动资金项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
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
设项目
8,417.31 8,417.31 8,417.31 100.00 — — — 否
合计 14,622.54 14,622.54 14,622.54 100.00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详见“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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