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冠电气: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6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0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8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0元,共计募集资金268,14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9,847,7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48,292,3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552,328.30元(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38,739,971.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42号)。 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77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 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21,433,60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21元,共计募集资金 497,473,995.26元,坐扣承销费用14,449,479.91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83,024,515.3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费、验资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13,964,314.77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3,509,680.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7〕7-7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6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34,313,33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85,475.51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4,191,857.46元, 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64,385.3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 资金208,505,187.46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49,860.88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584,645.1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对于2017年9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0元, 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 金400,880,865.41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4,704.19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0,880,865.4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4,704.19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6,827,834.0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16年5 月2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长春南湖大路支行、交通银行长春阳光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月3日,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协议》,聘请国泰君安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自公司与国泰君安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之日起,承接原兴业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 司与国泰君安及中国银行长春南湖大路支行、交通银行长春阳光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9月11日,公司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2017年11月9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与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1月9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与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 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四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长春南湖大路支行 162036590496 7,447,587.86 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长春阳光城支行 221000668018414000184 137,057.26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431901093310666 2,950,208.79 募集资金专户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科技支行 3201130111010000004762 93,877,625.25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长春南湖大路支行 157237280340 15,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春阳光城支行 221000611608510011547 1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合 计 129,412,479.1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付并购重组交易现金对价和支付中介机构服 务等交易费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 司的产品品质,满足市场对智能电气成套设备的更高要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但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发生了变更。根据 2016 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同意将募投建设项目:C-GIS智能型 环网开关设备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地点做变更,建设地点变更为延寿路以东, 甲一路以南,长青公路以西,公司现厂区南面新取得的土地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上变更情况及相关公告已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 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2016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置换已预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人民币228.42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 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455号)。 根据2017年12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决议,公司决定置换已预先支付中介机 构服务等交易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90.96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7-588号)。截止2017年12月31 日,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暂未完成。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16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87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19.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850.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C-GIS智能型环网开关 设备建设项目 否 15,410.00 15,410.00 6,143.29 13,337.26 86.55% 2018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智能型高压开关控制系 统技改项目 否 3,070.00 3,070.00 890.37 2,653.32 86.43% 2018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否 3,010.00 3,010.00 385.52 2,475.93 82.26% 2018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否 2,384.00 2,384.00 2,384.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23,874.00 23,874.00 7,419.18 20,850.5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2016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同意将募投建设项目:C-GIS智能型环网开关设备 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地点变更为延寿路以东,甲一路以南,长青公路以西,公司现厂区南面新 取得的土地上。以上变更情况及相关公告已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16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置换已预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8.42 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455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16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闲置的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尚未完工,故存在募集资金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由于截至本报告截止日,C-GIS智能型环网开关设备建设项目、智能型高压开关控制系统技改项目均尚未完工,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填写不适用;研发 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填写不适用。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747.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088.0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088.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支付本次交易现 金对价 否 38,400.00 38,400.00 38,400.00 38,4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支付中介机构服 务等交易费用 否 1,950.00 1,950.00 1,662.45 1,662.45 85.2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充电桩产业化制 造项目(一期) 否 9,397.40 9,397.40 25.64 25.64 0.27% 2019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49,747.40 49,747.40 40,088.09 40,088.0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17年12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决议,公司决定置换已预先支付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用的自筹资 金人民币290.96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 7-588号)。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暂未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尚未完工,故存在募集资金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由于截至本报告截止日,充电桩产业化制造项目尚未完工,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填写不适用;支付并购重组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 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填写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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