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大基因: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8年04月20日 02:05:49 中财网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二、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8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098952_H02号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华大基因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 [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深证上[2015]65号)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深圳
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编制,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反映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专项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2017年度报告中披
露之目的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剑光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邓冬梅







2018年4月1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深证上[2015]6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6月23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3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546,964,000.00元。2017年7月11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将扣减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49,781,886.79元及其税金人民币2,986,913.21元后的资金
总额合计人民币494,195,200.00元,分别向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港支行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45869163051汇入人民币117,747,400.00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田背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4250100001800001041汇入人民币
159,963,000.00元,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01789632汇入
人民币216,484,800.00元。扣除上述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9,781,886.79以及其他不含税发行费
用人民币13,320,773.59元(其中:律师费人民币5,358,490.57元,审计验资费人民币
3,660,377.36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3,877,358.49元,发行手续费及股票登记费等人民币
424,547.17元)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861,339.62元。本次公开发
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7)验字
第61098952_H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于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7,641,675.92元,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7,641,675.92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人民币
107,000,000.00元,定期存款人民币25,00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64,219,663.70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人民币1,091,881.17元为
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 [2015]65号)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本公司于2015年6月2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通过。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续)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17 年9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以及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2017 年9月4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以及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17 年9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
分行以及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7 年9月1日,本公
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及天津华大
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7 年9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及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一致,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于2017年9月1日,本公司将人民币82,308,400.00元募集资金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东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10859000000391587);于2017年9月1日,本公
司将人民币62,999,400.00元募集资金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拨付至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户中(账号:41017400040034681);于2017年9月1日,本公司将人民币
71,177,000.00元募集资金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武汉华
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
127906593610704);于2017年9月1日,本公司将人民币107,413,539.62元募集资金由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15000089355898);于2017
年9月4日,本公司将人民币159,963,000.00元募集资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
背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94403401000011758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续)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于2017年12月31 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

金额
A

截至2017年
12月31日已
投入募投项
目金额
B

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
产品、定期
存款

C

利息收入扣
除手续费支

D

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
E=A-B-C+D

医学检验解
决方案平台
升级项目

华夏银行深
圳东门支行

10859000000391587

8,230.84

5,276.05

2,500.00*

3.23

458.02

医学检验解
决方案平台
升级项目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东
部支行

41017400040034681

6,299.94

2,352.99

-

20.88

3,967.83

医学检验解
决方案平台
升级项目

招行深圳盐
田支行

127906593610704

7,117.70

5,248.77

1,700.00

8.90

177.83

基因组学研
究中心建设
项目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分


15000089355898

10,741.35

5,405.89

-

35.94

5,371.40

信息系统建
设项目

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深圳
红荔支行

944034010000117581

15,996.30

480.47

9,000.00

40.24

6,556.07

合计

48,386.13

18,764.17

13,200.00

109.19

16,531.15





* 注:该笔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定期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
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已于2017年8月29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079,068.28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业经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098952_H08号专项鉴证报告鉴
证。


3、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于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以下简称“《增资议案》”)。《增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形式,
使用2017年度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
公司以及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增资,专项用于“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
需要;对子公司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增资,专项用于“基因组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建
设需要;对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增资,专项用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需要。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4、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于2017年8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均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本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 [2015]65号)等文件规定和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
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386.1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764.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764.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4)=(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一、医学检验
解决方案
平台升级
项目



21,648.48

21,648.48

12,877.81

12,877.81

(8,770.67)

59.49

2019/01/01

不适用

不适用



二、基因组学
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



10,741.35

10,741.35

5,405.89

5,405.89

(5,335.46)

50.33

2019/01/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三、信息系统
建设项目



15,996.30

15,996.30

480.47

480.47

(15,515.83)

3.00

2019/07/01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48,386.13

48,386.13

18,764.17

18,764.17

(29,621.9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分别继续用于“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目”、“基因组学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三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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