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春秋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2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 额为人民币6,451.8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04号《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3.72元,募集资金总额 812,41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748,631.1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0,661,368.8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 年12月6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50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其中:募集 资金投入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年增365万套笔记本电脑(PC)精 密结构件及450套精密模具的生产 项目(昆山) 35,737.80 31,737.80 张内投备案 [2017]3号 昆环建 [2016]1760号 年新增300万套笔记本电脑精密结 构件智能产线及210套精密模具智 能产线项目(合肥) 23,074.60 19,074.60 合经区经项 [2016]179号 环建审(经) [2017]8号 新建研发中心(昆山) 4,854.80 3,253.74 张内投备案 [2017]1号 昆环建 [2016]3093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其中:募集 资金投入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3,667.20 74,066.14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8年3月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 6,451.80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 6,451.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拟用募集资金 置换自筹资金 金额 拟置换资金 占募集资金 拟投入额的 比例 1 年增365万套笔记本电脑 (PC)精密结构件及450 套精密模具的生产项目 (昆山) 35,737.80 31,737.80 4,102.25 4,102.25 12.93% 2 年新增300万套笔记本电 脑精密结构件智能产线及 210套精密模具智能产线 项目(合肥) 23,074.60 19,074.60 2,077.85 2,077.85 10.89% 3 新建研发中心(昆山) 4,854.80 3,253.74 271.70 271.70 8.35% 4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 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3,667.20 74,066.14 6,451.80 6,451.80 8.71%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451.8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212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 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 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 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苏州春秋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未与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以募集资金6,451.8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51.8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451.80万元置换公司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