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史丹利: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8-020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1年5月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12号文件 《关于核准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分别于 2011年5月27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6,400,000股、2011年6月1日网上 资金申购定价发行26,100,000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2,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00元,计人民币1,137,500,000.00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0,215,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087,284,5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1年6 月7日到位,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1] 第111号验资报告。具体款项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 账 号 汇入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临沭县支行 15-898101040024391 259,897,000.00 中国银行临沭支行 211711463372 27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临沭县支行 1610021029200061278 270,000,000.00 招商银行临沂分行 531903166510377 287,387,500.00 合 计 1,087,284,500.00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报告期初余额 804,773.89 加:利息收入 1,062.74 减:本报告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0.00 减:本报告期补充流动资金 805,836.63 募集资金报告期末实际余额 0.00 注: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7年度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1年7月6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县支行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予以公告。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根据《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史丹利化肥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有效执行,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贵港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明确增资资 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并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 意公司、保荐机构与上述两个子公司及相关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和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 项目的议案》,明确增资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并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保荐机构与上述两个子公司及相关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2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阳市 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平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公司连同上述全资子公司 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2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撤销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阳市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在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之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同时将原账户中资金全部划转至新户;撤销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在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平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之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同时将原账户中资金全部划转至新户。 2012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撤 销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县支行设立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之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将原账户中资金全部划转至新户。 201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 定将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银行由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变更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并与之签订《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原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全部划转至新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2011年9 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 资金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 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同时承诺存储募集资金的存单不得质押,到期后将及时 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储或以存单的方式 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 账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备 注 民生银行临沂分行(遂平) 1611012830005013 - 2016年销户 兴业银行临沂分行(当阳) 376610100100097677 - 2015年销户 中国银行贵港分行(贵港) 618457512683 - 2017年销户 中国银行贵港分行(贵港) 614561020168 - 2017年销户 中国银行贵港分行(贵港) 626257962334 - 2017年销户 招商银行临沂分行(临沭) 531903166510377 - 2017年销户 招商银行临沂分行(临沭) 53190316658000819 - 2016年销户 兴业银行临沂分行(平原) 376610100100206363 - 2016年销户 合 计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拟变更情况的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请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87,284,5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5,836.6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1,030,707.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59%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山东临沭80万吨/年新 型作物专用缓释肥项目 是 300,000,000.00 306,648,200.00 280,709,731.20 91.54% 2016年9月 91,755,068.96 是 否 2、山东平原二期32万吨/ 年新型复合肥项目 否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88,915,939.93 74.10% 2014年6月 17,933,217.55 是 否 3、广西贵港一期9万吨/ 年新型复合肥项目 否 20,000,000.00 20,000,000.00 17,086,461.38 85.43% 2013年12月 15,708,994.03 是 否 4、广西贵港二期20万吨/ 年新型复合肥项目 否 70,000,000.00 70,000,000.00 47,888,720.56 68.41% 2016年9月 5,195,058.01 是 否 5、河南遂平80万吨/年新 型复合肥项目 否 173,535,638.64 173,535,638.64 174,617,588.22 100.62% 2013年6月 10,4871,02.93 是 否 6、湖北当阳80万吨/年新 型复合肥项目 否 256,720,000.00 256,720,000.00 260,523,964.82 101.48% 2014年6月 20,052,943.86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40,255,638.64 946,903,838.64 869,742,406.11 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流动资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60,482,464.60 260,482,464.60 805,836.63 261,288,301.23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60,482,464.60 260,482,464.60 805,836.63 261,288,301.23 合计 1,200,738,103.24 1,207,386,303.24 805,836.63 1,131,030,707.3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87,284,500.00元,超募集资金577,284,500.00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并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超募资金投向如下:①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 额为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 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2012年2月24日, 公司归还超募资金20,000万元。②2011年度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000万元。③公司 于2014年7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建设完毕的山东平原二期项目、广西贵港一期项目、湖北当阳项目、河南遂平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666.35万元。④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建设完毕的山东临沭80万吨/年新型 作物专用缓释肥项目、广西贵港二期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459.0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130.74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368.65万元。2017年度,公司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0.58万元。该笔资金应于2016年上半年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于2017年2月完成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原因系该笔资金在上述期间内作为募投项目建设 质保金留存在募集资金账户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2年度,山东临沭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临沭县城北部于店居驻地变更为临沭县城南部经 济开发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① 2011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98,426,437.38元,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以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681号鉴证报告鉴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94,341,437.38元,尚未置换 自筹资金4,085,000.00元。 ② 2012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90,886,533.63元,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以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742号鉴证报告鉴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90,886,533.63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该议案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年2月24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并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①201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山东平原二期32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贵港一期9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史 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和“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的节余 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共3,666.35万元。公司结合近几年国内复合肥发展状况,经过客观分析行业发展趋势, 采取了“布局全国”的发展战略,并相继在湖北当阳、河南遂平、河南宁陵建设了复合肥生产线,同时在山东临沭建 设了80万吨/年作物专用缓释肥项目,山东平原二期32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中的“1条10万吨/年高塔熔体造粒缓 释复合肥生产线”暂缓建设。鉴于目前复合肥市场发生变化,公司决定停止该生产线建设,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在贵港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地使 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在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降低项 目实施的费用,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当阳公司和遂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按计划建设完毕,所投入募集资 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中只有极少的剩余募集资金利息。 ②2016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山东临沭80万吨/年新型作物专用缓释肥项目”、广西贵港二期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 项目建设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共9,459.04万元。山东临沭80万吨/年新型作物专用缓释肥项目、广西贵港二期20万 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在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降低项目实施的费用,节约 了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建设期内因部分建筑材料价格下降使得实际投资金额较项目设计投资金额有所减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募集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 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1)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山东临沭80万吨/年 新型作物专用缓释 肥项目 山东临沭80万吨/ 年新型复合肥项 目 306,648,200.00 280,709,731.20 91.54% 2016年9月 91,755,068.96 是 否 合计 306,648,200.00 280,709,731.2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12年,公司根据近年来国内复合肥行业发展趋势和复合肥市场变化情况,经过科学论证和审慎判断,将项目调整为 1条40万吨/年双高塔熔体造粒作物专用缓释复合肥生产线和2条20万吨/年氨酸法转鼓造粒缓释复合肥生产线。氨酸 法转鼓造粒缓释复合肥生产线相对于高塔熔体造粒复合肥生产线,具有建设期短,转产快速,成本低的特点,因此更 能适应多变的复合肥市场。本次变更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11月9日提交201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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