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得润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8年04月20日 22:49:4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
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具体数据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7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755,807.9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832,483.18
元,按10%提取本年度盈余公积3,883,248.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8,901,397.11元,截止2017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可分配利润为770,763,715.15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为211,558,273.26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公司2017年盈利状况和2018年
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积极回报股东等因素考虑,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母公司报表2017年度的可供分配净利润为依据,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
股本467,144,09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23,357,204.8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发展。本次分配预案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做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
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原
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
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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