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山公用: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中山公用”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合保荐机构, 对中山公用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5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62号文 核准《关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获准 中山公用非公开发行73,481,56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2元,共募集资金883,248,399.2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56,750,782.77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广 会验字[2015]G14041290253号验资报告。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加:累计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净额 减:以前年度已 使用金额 本年使用金额 期末余额 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购买理财产品 856,750,782.77 32,311,300.73 190,758,444.69 105,445,730.71 250,000,000.00 342,857,908.1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240,204,175.4元,补充流动资金56,000,000.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96,204,175.40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25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342,857,908.10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5年11月16日,公司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 司与联席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兴业银 行中山分行、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平安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27日召开2017年第13次临时 董事会、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 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 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 程)”的建设。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7年 第14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案》,拟由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设一个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11月20日,公司、天乙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联合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342,857,908.10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396000100100666888 21,328,105.45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 757900836510688 285,674,767.60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11014836530999 35,855,035.05 合计 342,857,908.10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5,675.0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44.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7,256.1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620.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81%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1)-(2)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可 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一、中山现代农产 品交易中心建设 项目 - 48,363.59 33,840.19 4,641.96 14,878.07 18,962.12 43.97% 2018年 06月30 日 1,332.68 - - 其中:1、农产品 交易中心 一期 否 12,475.73 12,475.73 34.33 8,466.82 4,008.91 67.87% 2015年 10月30 日 1,332.68 是 否 2、农产品 交易中心二 期 是 19,323.40 4,800.00 2,005.56 3,192.01 1,607.99 66.50% 2018年 06月30 日 - - 是 3、农产品 交易中心 三期 否 16,564.46 16,564.46 2,602.06 3,219.24 13,345.22 19.43% 2018年 06月30 日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1)-(2)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 可达 到预 计效 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二、黄圃农贸市场 升级改造项目 否 18,978.79 18,978.79 5,835.95 9,061.16 9,917.63 47.74% 2018年 07月01 日 - - 否 三、东凤兴华农贸 市场升级改造项 目 是 12,732.70 - -14.52 - - - - - - 是 四、补充流动资金 - 5,600.00 5,600.00 - 5,600.00 - 100.00% - - - 否 五、中山市北部组 团垃圾综合处理 基地垃圾焚烧发 电厂和垃圾渗滤 液处理厂三期工 程(扩容工程) 是 - 28,605.97 81.19 81.19 28,524.78 0.28% 2019年6 月30日 - - 否 合计 - 85,675.08 87,024.95 10,544.57 29,620.42 28,879.75 - - 1,332.68 - - 未达到预计效益或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三期)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说明: 为保持市场建设期间租赁的稳定性,在建设期间须保障满足原有市场的正常经营,在施工过程中 受原有市场经营场地的限制,将原计划二三期项目同步施工改变为分期分区域施工,2016年6月 先进行了二期项目的施工,在二期场地达到移交条件时再进行了三期项目的施工,三期项目在2016 年12月至2017年11月分栋分区域进行了施工。目前,二期主体工程于2017年12月底完工,同 时为合理控制投资成本,二期的配电设施统一布置在三期场地里,待三期完工后二期可达到使用 状态,三期预计2018年6月完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因原规划与新的规划定位存在差异,“东凤 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原规划为商业综合体,现东凤镇政府基于商业环境变化,并结合民 生需求等方面综合考虑,拟将项目规划定位为升级农贸市场功能,以满足周边群众生活及消费需 要,改造和整治项目地块周边环境,实现兴华中路形象升级,提升镇区的镇容镇貌,不再升级改 造兴建商业综合体。 2、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 由于近年来周边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随着农产品交易中心附近经济型酒店的增加,市场竞争激 烈,造成对中高档酒店需求的疲软。鉴于此情况,经公司市场调研及分析,该地已不宜再增加新 的酒店项目。为更好的顺应市场变化,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部分建设内容,取消“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中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鉴于以上原因,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顺应市场环境变化,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 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共计 28,605.97 万元用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 工程) ”的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五)的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为除农产品交 易中心一期外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已完工未结算完成,募 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所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报告(六)的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5,675.08万元与调整后投资总额87,024.95的差异1,349.87万元系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二 期项目的原募集资金的理财利息收入,相关披露文件见中山公用公告“2017-048”、“2017-050”。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月5日,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议和2016年第1次临时 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10,721.73万元置换截至2015年11月30日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8,369.64 万元,黄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2,337.57万元,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 目14.52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5]G14041290265号”鉴证报告。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7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第1次临 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获 得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5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其他剩余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 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托人名 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计年 化 收益率 报酬确定 方式 平安银行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 款(挂钩利率)产品 结构性存款 25,000.00 2017年12月29日 2018年3月30日 5.20% 保本浮动 收益型 合计 - 25,000.00 - - - - (七)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 改造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732.70万元,占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14.86%,已 总计投入14.52万元。公司将“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 12,732.70万元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98.42万 元,共计 13,331.12万元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 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充 “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中已投入的 14.52 万元。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 目”计划投入19,323.40万元,占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22.55%,包含果蔬交易大棚、 商业街、酒店等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截至2017年8月31日,已总计投 入 2,678.35万元。因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取消了“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中酒 店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经重新立项后总投资为 4,800 万元。公司将重新立项 后减少的募集资金14,523.40万元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 续费的净额751.44万元,共计 15,274.84 万元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 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 新项目已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 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透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 发改资环函【2017】3510 号)及已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市北部组团 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环建书﹝2017﹞0047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募集 资金仍投向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与公司主业发展相悖的情况。 上述事项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 2017 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 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中山市北部 组团垃圾综 合处理基地 垃圾焚烧发 电厂和垃圾 渗滤液处理 厂三期工程 (扩容工程) 东凤兴华农 贸市场升级 改造项目 28,605.97 81.19 81.19 0.28% 2019年6月 30日 - - 否 中山现代农 产品交易中 心建设项目 农产品 交易中心二 期 合计 - 28,605.97 81.19 81.19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情况说明 一、变更原因: 1、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因原规划与新的规划定位存在差异,“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项目”原规划为商业综合体,现东凤镇政府基于商业环境变化,并结合民生需求等方面综合考虑,拟将项目规划定位为升级 农贸市场功能,以满足周边群众生活及消费需要,改造和整治项目地块周边环境,实现兴华中路形象升级,提升镇区的镇 容镇貌,不再升级改造兴建商业综合体。 2、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 由于近年来周边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随着农产品交易中心附近经济型酒店的增加,市场竞争激烈,造成对中高档酒 店需求的疲软。鉴于此情况,经公司市场调研及分析,该地已不宜再增加新的酒店项目。为更好的顺应市场变化,同时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取消“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中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 的建设。 鉴于以上原因,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顺应市场环境变化,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 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共计 28,605.97万元用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 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 ”的建设。 二、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并获得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 2、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 3、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14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议案》,拟由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设一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2017 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2017年第3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以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2、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2017 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3、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 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 中山公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其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及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 韬 乔 绪 德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刘 建 但 超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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