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山公用: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目录 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1-2 附件: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 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3-12 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8]G17036080036号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证据,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 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上述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 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证据。 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还包括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所依据标准的适当性作出评价。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 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的规定编制,该专项说明关于贵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 况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 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韶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远帅 中 国 广 州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 项 说 明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5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62号文《关于核 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获准非公开发行73,481,564股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2元,共募集资金883,248,399.28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50,782.77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上述资金已 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广会 验字[2015]G14041290253号验资报告。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加:累计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 费净额 减:以前年度 已使用金额 本年使用金额 期末余额 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购买理财产品 856,750,782.77 32,311,300.73 190,758,444.69 105,445,730.71 250,000,000.00 342,857,908.10 截至2017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240,204,175.4元,补充 流动资金56,000,000.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6,204,175.40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25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42,857,908.1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 储制度。2015年11月16日,公司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平安银行中山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27日召开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2017 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 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14次临时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拟由中山市天乙能源 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设一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11月20日, 公司、天乙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联合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 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342,857,908.10元。募集 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396000100100666888 21,328,105.45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 760900062910733 285,674,767.60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11014836530999 35,855,035.05 合计 342,857,908.10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5,675.0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44.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7,256.1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620.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81%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1)-(2)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可 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一、中山现代农产 品交易中心建设项 目 - 48,363.59 33,840.19 4,641.96 14,878.07 18,962.12 43.97% 2018年 06 月30日 1,332.68 - - 其中:1、农产品 交易中心一 期 否 12,475.73 12,475.73 34.33 8,466.82 4,008.91 67.87% 2015年 10 月30日 1,332.68 是 否 2、农产品 交易中心二 期 是 19,323.40 4,800.00 2,005.56 3,192.01 1,607.99 66.50% 2018年 06 月30日 - - 是 3、农产品 交易中心三 期 否 16,564.46 16,564.46 2,602.06 3,219.24 13,345.22 19.43% 2018年 06月30 日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1)-(2)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 可达 到预 计效 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二、黄圃农贸市 场升级改造项目 否 18,978.79 18,978.79 5,835.95 9,061.16 9,917.63 47.74% 2018年 07月01 日 - - 否 三、东凤兴华农 贸市场升级改造 项目 是 12,732.70 - -14.52 - - - - - - 是 四、补充流动资 金 - 5,600.00 5,600.00 - 5,600.00 - 100.00% - - - 否 五、中山市北部 组团垃圾综合处 理基地垃圾焚烧 发电厂和垃圾渗 滤液处理厂三期 工程(扩容工程) 是 - 28,605.97 81.19 81.19 28,524.78 0.28% 2019年6 月30日 - - 否 合计 - 85,675.08 87,024.95 10,544.57 29,620.42 28,879.75 - - 1,332.68 - - 未达到预计效益或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三期)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说明: 为保持市场建设期间租赁的稳定性,在建设期间须保障满足原有市场的正常经营,在施工过程中受原 有市场经营场地的限制,将原计划二三期项目同步施工改变为分期分区域施工,2016年6月先进行了 二期项目的施工,在二期场地达到移交条件时再进行了三期项目的施工,三期项目在2016年12月至 2017年11月分栋分区域进行了施工。目前,二期主体工程于2017年12月底完工,同时为合理控制 投资成本,二期的配电设施统一布置在三期场地里,待三期完工后二期可达到使用状态,三期预计 2018年6月完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因原规划与新的规划定位存在差异,“东凤兴 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原规划为商业综合体,现东凤镇政府基于商业环境变化,并结合民生需求 等方面综合考虑,拟将项目规划定位为升级农贸市场功能,以满足周边群众生活及消费需要,改造和 整治项目地块周边环境,实现兴华中路形象升级,提升镇区的镇容镇貌,不再升级改造兴建商业综合 体。 2、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 由于近年来周边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随着农产品交易中心附近经济型酒店的增加,市场竞争激烈, 造成对中高档酒店需求的疲软。鉴于此情况,经公司市场调研及分析,该地已不宜再增加新的酒店项 目。为更好的顺应市场变化,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建设内 容,取消“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中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鉴于以上原因,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顺应市场环境变化,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部 分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共计 28,605.97万元用于“中 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 ”的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的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为除农产品交易中 心一期外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已完工未结算完成,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完毕所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报告三、(三)的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5,675.08万元与调整后投资总额87,024.95的差异1,349.87万元系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 原募集资金的理财利息收入,相关披露文件见中山公用公告“2017-048”、“2017-050”。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月5日,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议和2016年第1次临时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10,721.73万元置换截至2015年11月30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 中心建设项目8,369.64万元,黄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2,337.57万元,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14.52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5]G14041290265号”鉴证报告。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7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第1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案》,并获得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 (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他剩余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 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计年化 收益率 报酬确定方式 平安银行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 存款(挂钩利率)产 品 结构性存款 25,000.00 2017年12月29日 2018年3月30日 5.20% 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计 - 25,000.00 - - - - (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732.70万元,占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14.86%,已总计投入14.52万元。 公司将“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12,732.70万元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 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98.42万元,共计 13,331.12万元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 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公 司将以自有资金补充“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中已投入的 14.52 万元。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计划投 入19,323.40万元,占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22.55%,包含果蔬交易大棚、商业街、酒店等及 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截至2017年8月31日,已总计投入 2,678.35万元。因市场环境 变化,公司取消了“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中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经重新立项后 总投资为 4,800 万元。公司将重新立项后减少的募集资金14,523.40万元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 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751.44万元,共计 15,274.84 万元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 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 新项目已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 烧发电厂和垃圾渗透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资环函【2017】 3510 号)及已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 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环建书﹝2017﹞ 0047 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仍投向 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与公司主业发展相悖的情况。 上述事项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 2017年9月27 日召开的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报告期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中山市北部组 团垃圾综合处 理基地垃圾焚 烧发电厂和垃 圾渗滤液处理 厂三期工程 (扩容工程) 东凤兴华农贸 市场升级改造 项目 28,605.97 81.19 81.19 0.28% 2019年6月 30日 - - 否 中山现代农产 品交易中心建 设项目 农产品交 易中心二期 合计 - 28,605.97 81.19 81.19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露情况说明 一、变更原因: 1、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因原规划与新的规划定位存在差异,“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 目”原规划为商业综合体,现东凤镇政府基于商业环境变化,并结合民生需求等方面综合考虑,拟将项目规划定位为升级农贸市 场功能,以满足周边群众生活及消费需要,改造和整治项目地块周边环境,实现兴华中路形象升级,提升镇区的镇容镇貌,不 再升级改造兴建商业综合体。 2、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 由于近年来周边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随着农产品交易中心附近经济型酒店的增加,市场竞争激烈,造成对中高档酒店需 求的疲软。鉴于此情况,经公司市场调研及分析,该地已不宜再增加新的酒店项目。为更好的顺应市场变化,同时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取消“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中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鉴于以上原因,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顺应市场环境变化,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 司拟将“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 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共计 28,605.97万元用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 (扩容工程) ”的建设。 二、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 议案》,并获得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 2、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 3、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14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议案》,拟由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设一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2017 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2017年第3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以 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2、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2017 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3、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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