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兴全精选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4月)
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一 八 年 四 月 【重要提示】 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 《兴全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由 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 后转型而来。 自 2017 年 9 月 6 日起,《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兴 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为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 基金管理人 ”) 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 根据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编写,并 经中国证监会 备案 ,但中国证监会对 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为 本基金的备案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 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 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 “ 风 险揭示 ” 章节)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不能公 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 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 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 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2018 年 3 月 5 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4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15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18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 ..................... 37 第五部分 基金的名称 ................................ ................................ ............................. 37 第六部分 基金的类型 ................................ ................................ ............................. 37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 ................................ ..................... 38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 ................................ ..................... 3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 ......................... 38 第十部分 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 ................................ ................................ ............. 4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 ......... 44 第十二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 ............. 4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48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49 第十五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 51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30 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3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 28 - 30 楼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 系 人: 何佳怡 联系电话: 021 - 2039 8 88 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证监基金字 [2003]100 号文批准于 2003 年 9 月 30 日成立。 2008 年 1 月,中国 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 [2008]6 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 AEGON International B.V )受让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 2008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注 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98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2 亿元,其中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1% ,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 的 49% 。 2008 年 7 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 [2008]888 号),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25 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兴 业全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 1.5 亿元人民币,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2016 年 12 月 28 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 201 8 年 3 月 5 日 ,公司旗下 已 管理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 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责任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 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基金( LOF )、兴全 绿色投资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兴全 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兴全新视 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稳益 定期开放 债券型 发起式 证 券投资基金、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兴泰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宜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共 21 只基金 。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深圳、厦门 、上海 设有分公 司, 并成立了全资子公司 ——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 下设 投资决策委 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财务室、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运作保障 部、基金管理部、研究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 FOF 投资与金融工程部、新三 板投资部、交易室、市场部、渠道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客户服务中心 ,随 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业务部门进行 相应 的调整。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概况 兰荣先生,董事长, 1960 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省建 设银行投资处干部,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科长,兴业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 兴业银行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福建兴业证券公司总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总裁、党委书记。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庄园芳女士,董事,总经理, 1970 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业 证券交易业务部干部、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交易业务部负责人、证券投资部副总 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 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兴 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全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现任兴全基金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徐锋先生,董事, 1977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海通证券战略发展与 IT 治理 办公室主任助理,兴业证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私人财富管理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兴证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万维德先生( Mar c van Weede ),董事, 1965 年生 , 荷兰国籍, 经济学硕士 。历 任 Forsythe International B .V. 财务经理,麦肯锡公司 全球副董事,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总经理。现任全球人寿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 巴斯蒂安 . 范布伦先生( Bastiaan Van Buuren ),董事, 1971 年生,荷兰国籍,经济 学硕士。曾任荷兰国际集团( ING )投资管理公司亚洲区客户发展部门负责人、亚太 区机构业务负责人、新加坡公司首席执行官、亚洲固定收益投资经理等职务。现任 AEGON 资产管理公司亚洲区负责人。 桑德 . 马特曼先生( Sander Maatman ),董事, 1969 年生,荷兰国籍,硕士。曾任 荷兰 Robeco 鹿特丹投资公司固定收益经理, Aegon 投资管理公 司固定收益经理及产 品发展部总监、 Aegon 银行财务总监、 Aegon 荷兰风险与资本管理负责人等职务。现 任 Aegon 资产管理公司首席财务官。 欧阳辉先生,独立董事, 1962 年生,美国国籍,获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融 学博士和美国杜兰大学化学物理学博士学位。曾任雷曼兄弟公司、野村证券及瑞士银 行的董事总经理。曾被美国北卡大学授予终生教职和任美国杜克大学副教授。现任长 江商学院金融学杰出院长讲席教授。 吴明先生, 独立董事, 1977 年生,法学双学士,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英格兰及威 尔士高等法院律师资格。曾任上海汇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上 海 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律 师,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高级 合 伙人。 周鹤松先生, 独立董事, 1968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员, 三菱信托银行职员,通用电器资本公司风险管理领导力项目成员。现任 DAC 财务管 理(中国)有限公司董事 总 经理。 2 、监事会成员概况 杜建新先生,监事, 1959 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 情报资料中心主任,中国银行三明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明营 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陈育能女士,监事, 1974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民航快递财务会计助理经 理, KPMG 助理经理,新加坡 Prudential 担保公司财务经理, SunLife Everbright 人寿 保险财务计划报告助理副总裁。现任 同方全球人寿 保险 有限公司 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秦杰先生,职工监事, 1981 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内 部审计、风险管理与合规咨询服务部门高级经理、负责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 级咨询顾问等职务。现任兴全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管理部总监兼监察 稽核部总监 、风险管理部总监 。 李小天女士,职工监事, 1982 年生,工商管理硕 士 。历任《南方日报》、《南方都 市报》记者,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助理。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部副总监。 3 、 高级管理人员 概况 庄园芳女士, 董事, 总经理, 1970 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业 证券交易业务部干部、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交易业务部负责人、证券投资部副总 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兴 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全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总经理。 冯晓莲女士 ,督察长, 19 64 年生, 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 先后就职于新疆兵团组织部、新疆兵团驻海南办事处、海南国际信托公司,历任兴业 银行党办副科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 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督察长 。 杨卫东先生,副总经理, 1968 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历任陕西团省委组 织部科员,海南省省委台办接待处科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负责人、 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凯业集团公司 总裁,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 兼 市场部 总监 。现 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上海分公司负责人 。 董承非先生,副总经理, 1977 年生,理学 硕士。历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策划部行业研究员、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助理、兴 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海 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傅鹏博先生,副总经理, 1963 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管理 系讲师,申银万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部负责人、研究所首席策略师,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策略师,兴全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基金 管理部副总监、 FOF 投资与金融工程部总监。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研究部总监及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文惠女士,副总经理, 1969 年生, EMBA 。历任兴业证券泉州营业部财务部 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 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私 人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兴全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宇女士, 理学硕士。 历任兴业证券研究员、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兴 全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 、 兴全可转债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 兴 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9 月 6 日起)。 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兴全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如下: 肖娟女士,于 2011 年 8 月 3 日至 2012 年 3 月 2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睿女士,于 2013 年 7 月 11 日至 2014 年 7 月 23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云先生,于 2011 年 8 月 3 日至 2015 年 7 月 10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毛水荣先生,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4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亚辉女士,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 至 2017 年 9 月 5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公募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庄园芳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总经 理 傅鹏博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承非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基金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谢治宇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兼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兴 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圣涛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投资副总监兼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6 、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 基金管理人的 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并管 理基金财产; 2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 、销售基金份额; 4 、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 申购、赎回、转换、非 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 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 、根据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基金合同 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融券; 9 、自行担 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 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 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 、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2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3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他法律文件 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 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 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 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3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 泄露; 15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16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9 、组 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 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 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 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 理; 27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 金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 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 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 五 )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理念 ( 1 )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 2 )最高管理层承担最终责任; ( 3 )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 4 )制度建设是基础; ( 5 )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 、风险管理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 风险管理部、 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监 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 查; (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 5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 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 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风险管理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 任。董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 2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 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 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 4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 5 ) 风险管理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 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 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 6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 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 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 、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 1 )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 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 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信 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 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 易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 2 )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督 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 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 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监察稽核部具有独立的 检查权、独立的报告 权、知晓权和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修 改意见;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 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 审计事宜等。 ( 3 )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管 理,合理使用公司财务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运用效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护公 司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和增值。 公司内 部财务控制制度主要内容有:公司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会计 使用国家许可的电算化软件。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室在综合各部门财务 预算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并报告公司总经理,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应认真 做好财务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5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 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 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 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 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 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 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 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 快速度作出决策; ( 5 )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 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 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 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 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 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 二 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 日期: 1988 年 8 月 2 2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7.74 亿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 [1988]347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 】 74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刘峰 电话: 021 - 62677777 - 212017 传真: 021 - 62159217 ( 二 ) 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 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 亿元。 开业20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 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 产总额达6.09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70.60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538.50亿元。 ( 三 ) 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处、运营管理处、稽核监察 处、科技支持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企业年金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 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 四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 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5]74 号。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 金 214 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 7234.37 亿元 。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 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风险管理部、法律与合 规部、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 风险管理部、法律与合规部、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 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 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 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 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 、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 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 观性和操作性。 5 、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 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 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 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 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 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 、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 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 “ 内控优先 ” 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 新 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 、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 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四)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 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 施风险控制措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 5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 念,并签订承诺书。 6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 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 场的信用风险控制、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基金资产的核 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 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 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基金托管人每日按时通过托管业务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 行监控:如发现接近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控制比例情况,严密监视,及时提醒 基金管理人;发现违规行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并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 通知,督促其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 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 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 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 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第 三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 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 中心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嘉里城办公楼 30 楼 联系人: 秦洋洋 、沈冰心 直销联系电话: 021 - 20398706 、 021 - 203989 27 传真: 021 - 58368869 、 021 - 58368915 .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 直销 平台 (含微网站、 APP ) ( 目前 已 开通 工商银 行 直连、 农业银行 直连、 建设银行 直连、 招商银行直连、 银联通( 工商银行 、 农业银行 、 建设银行 、 交通银行 、民生 银行 、平安 银行 、邮储 银行 、兴业 银 行 、光大 银行 、中信 银行 、浦发 银行 、南京 银行 、金华 银行 、浙商 银行 、温 州 银行 、上海农商 银行 )、通联支付( 工商银行 、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交通 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 、浦发银行 ) 以及网上直销汇款交易 ) (排 名不分先后) 公司网站 : http:// www. x q funds.com 、 c.xqfunds.com 客服电话: 400 - 678 - 0099 ;( 021 ) 38824536 ( 3 ) 直销前置自助式平台 交易网址: https://www.yypt.com https://i.yypt.com/finance/org/home/homePage.do 2 、代销机构 . 银行 类销售机构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 021 ) 52629999 客户服务热线: 95561 公司网站: http://www.cib.com.cn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传真:( 010 ) 66107914 公司网站: http://www.icbc.com.cn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107914 公司网站: http://www.boc.cn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传真:( 010 ) 85109219 公司网站: http://www.abchina.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传真:( 0755 ) 83195049 公司网站: http://www.cmbchina.com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传真:( 010 ) 68858117 公司网站: http://www.psbc.com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http:// www.bankcomm.com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电话:( 010 ) 65557013 传真:( 010 ) 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http://bank.ecitic.com (9)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电话:( 010 ) 5709261 5 传真:( 010 ) 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http:// www.cmbc.com.cn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传真:( 010 ) 6 3639709 公司网站: http://www.cebbank.com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 ( 北京、 上海地区 962528 ) 传真:( 0574 ) 87050024 公司网站: http://www.nbcb.com.cn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传真:( 021 ) 63604199 公司网站: http://www.spdb.com.cn (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站: http:// www.bank.pingan.com (1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金煜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962888 公司网站: http:// www.bankofshanghai.com (15)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号 法定代表人: 林军 客户服务电话: 96899 (重庆地区)、 400 - 709 - 6899 (其他地区) 公司网站: http://www.cqcbank.com (1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民吉 客服电话: 95577 公司网站: http://www.hxb.com.cn (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http://www.ccb.com (18)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公司网站: http://www.drcbank.com (19)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 96005 公司网站: http://www.jnbank.cc . 券商 类销售机构 ( 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123 传真:( 021 ) 38565785 公司网站: http:// www.xyzq.com.cn (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传真:( 021 ) 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66 公司网站: http://www.gtja.com.cn ( 3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 ) 85130577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 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易 电话:( 025 ) 83290979 客户咨询电话: 95597 公司网站: http://www.htsc.com.cn ( 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尤习贵 电话:( 02 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 4008 - 888 - 999 或 95579 公司网站: http:// www.cjsc.com.cn (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杰 办公电话:( 021 ) 23219000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http://www.htsec.com ( 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 霍达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636 客户服务热线: 95565 、 4008888111 公司网站: http://www.newone.com.cn (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传真 :( 010 ) 66568430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公司网站: http://www.chinastock.com.cn (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95575 转各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0 ) 87555305 公司网站: http://www.gf.com.cn ( 10 )山西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电话: 0351 - 8686619 客服电话: 4006661618 传真:( 0351 ) 8686 619 公司网站: http://www.i618.com.cn ( 1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29 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电话:( 021 ) 63325888 传真:( 021 ) 63326173 客服热线: 95503 公司网站: http://www.dfzq.com.cn ( 12 )德邦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 : 上海市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法定代表人: 武晓春 联系电话:( 021 ) 68761616 传真电话:( 021 ) 68767981 客服电话: 4008888128 公司网站: http://www.tebon.com.cn ( 1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 宁敏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208888 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1 ) 50372474 公司网站: http://www.bocichina.com.cn ( 1 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联系电话:( 021 ) 22169081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服热线: 4008888788 公司网站: http://www.ebscn.com ( 1 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 梅山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蔡咏 客户服务 电话: 95578 传真电话:( 0551 ) 2207965 公司网站: http://www.gyzq.com.cn ( 1 6 )湘财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电话:( 021 ) 68634518 传真:( 021 ) 68865680 客服电话: 400 - 888 - 1551 公司网站: http://www.xcsc.com ( 1 7 ) 申万 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 3 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站: http:// www.swhysc.com ( 1 8 ) 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南昌市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法定代表人: 王 晓峰 联系电话:( 07 91 ) 6768763 传真电话:( 0755 ) 6789414 客服电话: 400 - 8866 - 5 67 公司网站: http://www. avicsec .com ( 19 )渤海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电话: ( 022 ) 28451861 传真: ( 022 ) 28451892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公司网站: http:// www. ewww .com .cn ( 2 0 ) 瑞银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层 法定代表人: 钱于军 联系电话: ( 010 ) 5832 8752 传真: ( 010 ) 5922 8748 客服电话: 400 - 887 - 8827 公司网站: http://www.ubssecurities.com ( 2 1 ) 华福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 - 8 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电话: ( 0591 ) 87383623 传真: ( 0591 ) 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 公司网站: http:// www. hfzq.com.cn ( 2 2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电话: ( 0531 ) 68889155 传真: ( 0531 ) 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公司网站: http://www.zts.com.cn ( 2(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