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工银香港中小盘: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

时间:2018年04月20日 01:42:27 中财网

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
8


1
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8

13
日证监
许可

2015

1949
号文
注册
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6

3

9
日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批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
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8

3

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
7

12

3
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的名称


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二、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
QDII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在香港上市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票,持续关注经济转型中新业
态和政策扶持的行业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境外市场
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
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
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
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
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
证券等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
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
ET
F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
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股票的投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投资于香港市场上
市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1
、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国际化的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依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的方法,考
虑经济情景、类别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因素,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




1
)经济前景分析


本基金定期评估宏观经济和投资环境,确定未来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因素,预测关键的
经济变量,判断未来宏观经济的三个可能的情景(正面,中性,负面),并给出每个情景发
生的概率。




2
)类别资产收益风险预期


针对宏观经济未来三个可能的预期情景,分别预测股票和债券类资产未来的收益和风险,
并对每类资产未来收益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将每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目前的市场情况进行对
比,揭示未来收益可能发生的结构性变化,并对这一变化进行评估。



结合上述分析的结果,拟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及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的配置方案。



2
、股票选择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在香港及其他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其
中投资于香港上市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建立
了系统化、纪律化的投资流程,遵循初选投资对象
、成长性评估、投资吸引力评估、组合构
建及优化等过程,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中小盘股票,构造投资组合。




1
)初选投资对象


本基金所界定的香港上市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票为
WIND
资讯系统股票分类数据中的香
港上市
H
股、红筹股、中资民营股。以上股票按照总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累加,累计市值达
到上述股票总市值前
50%
的股票列入香港上市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




2
)成长性评估


中小企业一般处于所在行业的初创阶段或者成长阶段,考察其潜在成长能力是本基金的
投资重点。

本基金将首先采用定量分析
指标
,筛选出成长潜力较大的
中小市值
上市公司


用的定量指标主要包括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
销售收
入增长率、
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
本基金将
进一步研究
有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的基本面,考察企业
的可持续成长能力。

针对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是
中小
市值公司的特点,重点
从下列几个方面



考察
企业的可持续成长能力:
1
)企业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2
)技术或产品的发展前景;
3

企业的创新能力;
4
)企业的市场战略;
5
)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等,同时,结合公司在行业
内的相对竞争地位,对企业在未来两到三年的
可持续
成长性做出预测

优选
具有较高可
持续
成长
能力的上市
公司





3
)投资吸引力评估


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发展的预测,采用
股息贴现模型
、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等方法评估
公司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同时结合股票的市场价格,考虑市盈率、市净率等相对估值指标,
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4
)组合构建及优化


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
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
值时适时卖出证券。



3
、其它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由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本基金将进行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
类证券以及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债券投资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等。



本基金还将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于谨慎原则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利交易或风险
管理,为基金收益提供增加价值。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
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
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





)投资限制


1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
动:



1

购买不动产;



2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

购买实物商品;



5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

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9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10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1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2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3

不公平对待不同客户或不同投资组合;



14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户资料;



15

法律
、行政
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上述禁止行为的设定依据为基金合同生效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的要求,如果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关对上述组合限制、禁止行为进行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

基金投资
组合
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
遵守下列限制




1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的
投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投资于香港市场上市的
中小盘中国概念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2
)本基金
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
净值的
20%
,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
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3
)本
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
净值的
10%





4
)本
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
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其中
持有任一国家或
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5
)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
10%
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
量。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应当合并计算,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
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6
)本
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
净值的
10%



非流动性资产是指
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7
)本
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
净值的
10%
。持有货币市场基金
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8
)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
额的
20
%。




9
)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
机构评级。



2
)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102
%。



3
)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①现金;


②存款证明;


③商业票据;


④政府债券;


⑤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
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
)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
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
)基金管理人应当
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10

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
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2

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
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3

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评级;



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本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
价值终止交易;



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4)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
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11
)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
定:


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
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
%。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
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
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
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
%。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
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
负相应
责任。




12
)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
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本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
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13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1

其他基金中基金;


2

联接基金(
A Feeder Fund
);


3

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
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
1
-
8

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3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限制、投资禁止等作出强制性调整的,本基金应当按照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调整上述投资限制、投资禁



止性规定,且该等调整或修改属于非强制性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按照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定执行,并应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无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六、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收益率×
50%+
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收益率
×
30%
+
香港三个月期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20%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投资于香港等海外市场中小盘中国概念股的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
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八、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7

10

1
日起至
12

3
1
日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324,721,121.37


90.30





其中:普通股


324,488,830.56


90.24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232,290.81


0.06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27,814,304.13


7.73


8


其他资产


7,064,113.39


1.96


9


合计


359,599,538.89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324,488,830.56


90.85


美国


232,290.81


0.07


合计


324,721,121.37


90.92




注:
1
、权益投资的国家类别根据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确定;


2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保健
Health Care


1,572,915.13


0.44


材料
Materials


11,271,477.31


3.16


房地产
Real Estate


6,877,934.35


1.93


非必需消费品
Consumer
Discretionary


106,283,126.58


29.76


工业
Industrials


35,479,347.32


9.93


公共事业
Utilities


9,159,233.05


2.56


金融
Financials


65,714,629.76


18.40


能源
Energy


844,269.10


0.24


信息技术
Information
Technology


87,518,188.77


24.50


合计


324,721,121.37


90.92




注:
1
、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
GICS
);


2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公司名称
(


)


公司
名称
(


)


证券代码


所在
证券
市场


所属
国家
(


)


数量(股)


公允价值(人民
币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China Yuhua
Education
Corp Ltd


中国
宇华
教育
集团
有限
公司


KYG2120K1094


香港
证券
交易



中国
香港


10,714,000


35,107,283.78


9.83


2


Sunny Optic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舜宇
光学
科技


KYG8586D1097


香港
证券
交易



中国
香港


367,000


30,647,219.10


8.58


3


Tencent
Holdings Ltd


腾讯
控股
有限
公司


KYG875721634


香港
证券
交易



中国
香港


74,500


25,283,769.77


7.08


4


China Harmony
New Energy
Auto Holding
Ltd


和谐
汽车


KYG2118N1079


香港
证券
交易



中国
香港


4,901,000


23,351,730.99


6.54


5


China CITIC
Bank Corp Ltd


中信
银行


CNE1000001Q4


香港
证券
交易



中国
香港


5,600,000


22,937,370.40


6.42


6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


中芯
国际


KYG8020E1199


香港
证券
交易



中国
香港


1,600,000


18,082,405.12


5.06


7


Air China Ltd


中国
国航


CNE1000001S0


香港
证券
交易



中国
香港


2,235,000


17,711,093.90


4.96


8


Q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丘钛
科技


KYG7306T1058


香港
证券
交易



中国
香港


1,800,000


16,551,018.00


4.63


9


PICC Property
& Casualty Co
Ltd


中国
财险


CNE100000593


香港
证券
交易



中国
香港


1,050,000


13,183,136.61


3.69


10


China Taiping
Insurance
Holdings Co
Ltd


中国
太平


HK0000055878


香港
证券
交易



中国
香港


400,000


9,796,865.20


2.74








1.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1.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投资。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496,461.34


3


应收股利


203,560.80





4


应收利息


2,372.77


5


应收申购款


2,361,718.4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064,113.39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九、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3

9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
2017

12

31
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
增长
率标
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2016.3.9
-
2016.12.31


8.90%


0.78%


9.96%


0.74%


-
1.06%


0.04%


2017



33.15%


0.97%


15.75%


0.68%


17.40%


0.29%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45.00%


0.89%


27.27%


0.71%


17.73%


0.18%





http://192.168.71.5:8089/XBRL/temp/CN_50470000_002379_FB030040_20180001_1.jpg
至今




注: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以人民币计价,已包含人民币汇率波动等因素产生的效应。



2
、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

3

9
日至
2017

12

31
日)


注:
1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3

9
日生效。



2
、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
中投资于香港市场上市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十、费用概览


(

)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账户开立费用、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
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out-of-pocket fees),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
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9)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
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及有关手续
费、汇款费等);

10)与基金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等;

11)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12)因基金运作需要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及基金
资产由原基金托管人转移新基金托管人所引起的费用;

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托管人。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3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
投资者
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
计算。




1
)人民币份额申购费率


费用种类

金额M(人民币)

费率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300万

1.0%

300万≤M<500万

0.8%

500万≤M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
M
为申购金额。




2
)美元份额申购费率


费用种类

金额M(美元)

费率

申购费率

M<20万

1.5%




20万≤M<60万

1.0%

60万≤M<100万

0.8%

M ≥100万

按笔收取,200美元/笔



注:
M
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
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

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不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不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
1
年以
365
天计)。赎回
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
期限
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基金的
赎回
费率结构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Y<30天

0.75%

30天≤Y<1年

0.50%

1年≤Y<2年

0.30%

Y≥2年

0%



注:
Y

持有



1
年指
365





3

赎回费用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上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
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6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
美元份额的申购、赎回币种为美
元。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设立以其它币种计价的基金份额以
及接受其它币种的申购、赎回,其他外币基金份额申赎的原则、费用等届时由基金管理人
确定并提前公告。




7
、在未来条件成熟时,本基金可以开通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具体规则详见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或投资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
的税收法律、法规执行。除因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疏忽、故意行为导致基金在税收方
面的损失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十一、基金管理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6
层甲
5

601
、甲
5

7
层甲
5

701


5

8
层甲
5

801
、甲
5

9
层甲
5

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6
-
9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尚军先生,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资深专家、专职派出董事。



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国际)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郑州分行团委书记、
国际部副总经理,河南分行国际部副总经理、储蓄处处长、国际业务处处长,河南分行副
行长、党委委员,陕西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


Michael Levin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 Levin
先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
和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在2011年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Levin先生是AsiaCrest Capital的首席执行官,AsiaCrest Capital是一家位于香港的对
冲基金FoF。再之前,他曾在Hite Capital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先生
也是Metropolitan Venture Partners的联合创始人。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业
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Levin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
理学士学位。


郭特华女士

董事

博士

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
产管理(国际)有限
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
专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
银行营业部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职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
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
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
等研究院院长,美国德州A&M大学经济系Alfred F. Chalk讲席教授。首批中组部“千人
计划”入选者及其国家特聘专家,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
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1991-1992)。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
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
计、中国经济等。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


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学科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国际保险学会董事会成员、学术主持人,美国C.V. Starr
冠名教授。曾任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美
国哈佛大学、香港大学访问学者。在《经济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多篇,主持
过20多项由国家部委和国际著名机构委托的科研课题。


Jane DeBevoise女士,独立董事,香港大学艺术系博士。历任银行家信托公司(1998
年与德意志银行合并)董事总经理、所罗门·古根海姆基金会副主席及项目总监、香港政
府委任的展览馆委员会成员、香港西九龙文娱艺术馆咨询小组政府委任委员。2003年至今
担任香港亚洲艺术文献库董事局董事及主席,2009年至今担任美国亚洲艺术文献库总裁。


2、监事会成员

郑剑锋先生,监事,金融学科学双硕士。2005年12月起,郑剑锋先生任职于中国工
商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先后担任综合管理处处长、监督专员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
负责风险、内控及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6月起,郑剑锋先生被任命为中
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
事。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
信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
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
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稽核部总监。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
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
入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战略发展部总监。


章琼女士,监事,硕士。2001年至2003年任职于富友证券财务部;2003年至2005年任职
于银河基金,担任注册登记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运作部,现任运作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郭特华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经理,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


江明波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0 年7 月至
2001 年11 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员;2001 年12 月至2006 年12 月,
任职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普天债券基金经理、社保债券
组合、社保回购组合基金经理、机构理财部总监助理、固定收益小组负责人。2006 年加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1997 年7 月至2002 年9 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
任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 年10 月至2003 年5 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 年6 月至2006 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9 年8 月至1993 年
5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从事国际业务;1994 年6 月至2002 年4 月,任职于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2年5月
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部副总经
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郝炜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4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
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游凛峰先生,21年证券从业经验。斯坦福大学统计学专业博士;先后在Merrill Lynch
Investment Managers担任美林集中基金和美林保本基金基金经理,Fore Research &
Management担任Fore Equity Market Neutral组合基金经理,Jasper Asset Management
担任Jasper Gemini Fund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基金经理;2009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0年5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全球精选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4月26日至今担
任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26日至今,担任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1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趋势灵


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基金
基金经理;2016年10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焦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唐明君先生,9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在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担任首席分析师、
海外业务部负责人;2015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海外市场研究团队负责人、基金经理,2016
年3月2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0日,担
任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江明波先生,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简历同上。


宋炳珅先生,
1
3
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
20
07
年加入工
银瑞信,
现任权益投资总监、研究部
负责人


2012

2

14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1

18
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

1

28
日至
2014

12

5
日,担任工银瑞信
60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4

1

20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1

20
日至
2
017

5

27
日,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10

23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4

11

18
日至今,担任工
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5

2

16
日至今,担任工银战略转型主题股
票基金基金经理;
2017

4

12

至今,担任
工银瑞信
中国
制造
2025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
1
5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
10
年加入
工银瑞信
,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2010

8

16
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
金经
理,
2011

12

27
日至
2
017

4

21
日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3

2

7
日至
2
017

2

6
日担任工银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

2016

2

19

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经理,
2013

6

26
日起至今担任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

7

4
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
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
2014

9

19
日起至今担任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
金经理,
2015

5

26
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4年证券从业经验; 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


证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年
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负责人。2011年11月23日至今,担任工
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精
选平衡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2日至今,担任工银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
理;2015年4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
月2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1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
1
4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
级副经理;
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养老金
投资中心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


亿










贰佰肆拾壹
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王永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
电话:
95
5
66


十三、境外资产
托管人


名称:
[
中国银行
(
香港
)
有限公司
]


住所:
[
香港中环花园道
1
号中银大厦
]


办公地址:
[
香港中环花园道
1
号中银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岳毅总裁
]


成立时间:
[1964

10

16

]



组织形式:
[
股份有限公司
]


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
]


联系人:
[
黄晚仪副总经理托管业务主管
]


联系电话:
[852
-
3982
-
6753]





十四、相关
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
中心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6
-
9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6
层甲
5

601
、甲
5

7
层甲
5

701
、甲
5

8
层甲
5

801
、甲
5

9
层甲
5

901


法定代表人:
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1
-
9999


传真:
010
-
66583111


联系人:
王秋雅


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


直销机构可以分别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
、其他销售
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联系人:侯燕鹏


传真:
010

66594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2)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青


电话:
0755

22166118


传真:
0755

25841098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网址:
http://www.bank.pingan.com


(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电话:
010
-
6083 3754
传真:
010
-
5776 2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日期:
1988

8

26



注册资本:
190.52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刘玲


电话:
021
-
52629999


客服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易会



传真:
010

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701
邮编:
10003
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C

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
谭磊


电话:
010

66045182



传真:
010

660455
18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
4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
0755
-
33227950


传真:
0755
-
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0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
-
邮电新闻大厦
6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
李晓芳


联系电话:
010
-
59601366
-
7167
客服电话:
400
-
818
-
8000


传真:
0351
-
4110714


网址:
www.myfund.com



1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
021
-
54509988
-
7019


客服电话:
95021/
400
-
1818
-
188


传真:
021
-
6438530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1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
韩爱彬
电话:
0571
-
28829790

021
-
60897869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传真:
0571
-
2669853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
王诗玙


联系电话:
021
-
20613999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传真:
021
-
68596916


网址:
http://www.ehowbuy.c
om



14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20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
021
-
38602750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传真:
021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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