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鼎龙股份: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032 2018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双全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珏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许诚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16,343,208.19 390,930,092.32 -19.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8,719,503.50 73,645,850.22 -33.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47,311,896.57 72,917,817.12 -35.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86,600.02 59,954,978.34 -94.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07 0.0766 -33.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07 0.0766 -33.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5% 2.20% -0.8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3,941,886,794.64 3,912,635,991.38 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639,960,553.74 3,590,139,842.61 1.39% 注1:2017年5月5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以现 有总股本533,957,77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总金额53,395,777.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427,166,22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33,957,779股 变更为961,124,002股。为使数据具有可比性,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2017年一季度每股收益。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961,016,002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50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404,292.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1,653.8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5,110.9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9,920.52 合计 1,407,606.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汇率变动风险与财务风险 公司硒鼓产品业务出口占比较大,部分原材料亦依赖于进口,从而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及利润水平受汇率变动的影响较大。 如未来人民币汇率持续波动较大,可能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受行业因素影响,公司下游硒鼓厂的应收账款 和存货余额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而逐年提高,虽然整体风险有限,公司也按照审慎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但是依然给公 司运营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 对策:公司密切关注国际汇率变动趋势,通过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定存、远期结汇、择期结汇填补或减少汇率 波动造成的潜在损失;结算货币尽量以汇率波动相对稳定的外币结算,最大程度降低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业绩带来的不利影 响。同时,公司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中应收账款预期风险和存货减值等风险,严格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地 减少财务风险和财务损失。 (2产品降价风险 公司在激光打印快印通用耗材行业已经形成了颇具竞争优势的全产业链模式,由于中国通用打印耗材行业处于行业集中 度较低、国内外厂商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如遇竞争对手调整市场策略,公司亦有可能主动降价,以提高市场占有率。 对策:公司已掌握硒鼓产业上游各核心环节如彩粉、芯片、显影辊等核心关键技术,公司主营产品具备较强的议价与定 价能力,公司将进一步积极发挥体系内上下游研发平台和客户资源的协同能力,保障各细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部分 产品价格的下调,也有利于刺激市场需求的增加,通过总量提升总体盈利能力。未来,一方面,公司将不断加强研发力度, 寻找成本更低的替代原材料(如国产替代进口等),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增强用户体验和差异化优势;优化产品销售结构; 另一方面,提升品牌价值,增强公司产品与低端产品的区分度。 (3)环保风险 随着保护生态环境理念的不断深入,公司对生产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公司部分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 料或废气,未来如发生不可预见性因素、环保设施管理漏洞、人为操作失误等情形,可能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并对公司正 常经营造成影响。 对策: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至今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一方面,公司环保处理 设施先进,能够有效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气、废水、废料,多次获得所在地环保部门肯定。另一方面,公司制定了 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各项环节均能有效、稳定运转,最大程度降低操作失误。第三,公司生产工艺设备已 经实现了较高程度的操作自动化、监控智能化,能够更加全面、有效地发现漏洞环节,提前予以处理和纠正。 (4)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作为国内打印耗材行业领先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及 研发能力。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和培养,已经拥有了一支专业素质高、经验风险、资源整合能力强的团队。但是,如果未来上 市公司未能采取有力的措施稳定核心员工,持续开发核心技术,则公司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技术泄密的风险。 对策:公司将继续营造宽松的创新机制,维护现有技术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不断完善公司现有 薪酬管理体系,保证激励和淘汰机制有效运行,建立良好的研发人员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同时,严格执行技术保密制度,与 关键核心人员签署保密协及竞业禁止协议等。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9,32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朱双全 境内自然人 15.47 148,635,614 111,476,710 质押 18,054,000 朱顺全 境内自然人 15.34 147,440,414 111,540,414 质押 55,400,000 汇安基金-招商银行 -华能贵诚信托-华 能信托·招诚3号开放 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基金、理财产品 3.50 33,676,331 何泽基 境内自然人 3.30 31,682,000 26,928,000 质押 22,16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兴全趋势投资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 3.06 29,395,826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 境内一般法人 1.73 16,627,9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兴全新视野灵活 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 1.63 15,634,31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德盛精选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 1.50 14,400,000 欧阳彦 境内自然人 1.22 11,760,000 8,820,000 质押 11,745,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兴全商业模 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基金、理财产品 1.21 11,588,888 资基金(LOF)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朱双全 37,158,904 人民币普通股 37,158,904 朱顺全 35,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900,000 汇安基金-招商银行-华能贵诚信 托-华能信托·招诚3号开放式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33,676,331 人民币普通股 33,676,33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 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9,395,826 人民币普通股 29,395,826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627,900 人民币普通股 16,627,9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 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15,634,319 人民币普通股 15,634,31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精选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4,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4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 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11,588,888 人民币普通股 11,588,888 汇安基金-国泰君安证券-中兵投 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85,594 人民币普通股 11,185,594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1,031,458 人民币普通股 11,031,45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上述股东中,朱双全与朱顺全系兄弟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为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无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 股数 本期解除 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 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 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朱双全 111,476,711 1 111,476,710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 除限售 朱顺全 110,580,311 960,103 111,540,414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 除限售 何泽基 26,928,000 26,928,000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报告期已解 除第一批次重组限售股) 王敏 5,883,468 5,883,468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报告期已解 除第一批次重组限售股) 王志萍 5,883,468 5,883,468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报告期已解 除第一批次重组限售股) 吴璐 1,817,087 1,817,087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报告期已解 除第一批次重组限售股) 濮瑜 2,064,872 2,064,872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 赵炯 737,453 737,453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 彭可云 1,445,409 1,445,409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 保安勇 235,984 235,984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 赵志奋 235,984 235,984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 林福华 122,321 122,321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 谢莉芬 244,641 244,641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 胡晖 244,641 244,641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 陈全吉 733,925 733,925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 杨明红 61,160 61,160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 上海翔虎信息技 术咨询有限公司 1,787,767 1,787,767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报告期已解 除第一批次重组限售股) 舟山旗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2,070,047 2,070,047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 奉化南海药化集 团有限公司 3,060,376 3,060,376 重组定增限售股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报告期已解 除第一批次重组限售股) 欧阳彦 11,745,000 2,925,000 8,820,000 重组定增限售股; 高管锁定限售股 2014年10月29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 现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高管锁定股 胡勋 57,600 57,600 重组定增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14年10月29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 现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根据激励考 核方案分期解锁(本报告期已解除第 一、二批次激励限售股) 罗君 57,600 57,600 重组定增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14年10月29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 现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根据激励考 核方案分期解锁(本报告期已解除第 一、二批次激励限售股) 左力 43,200 43,200 重组定增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14年10月29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 现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根据激励考 核方案分期解锁(本报告期已解除第 一、二批次激励限售股) 毛叔志 41,760 41,760 重组定增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14年10月29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 现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根据激励考 核方案分期解锁(本报告期已解除第 一、二批次激励限售股) 段敏敏 36,000 36,000 重组定增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14年10月29日起根据承诺利润实 现情况分批次解除限售;根据激励考 核方案分期解锁(本报告期已解除第 一、二批次激励限售股) 杨波 731,227 108,000 623,227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 除限售 黄金辉 1,071,760 267,528 804,232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 除限售 兰泽冠 1,226,241 116,309 1,109,932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 除限售 梁珏 829,964 207,459 622,505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 除限售 田凯军 229,329 49,082 180,247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 除限售 蒋梦娟 37,800 37,800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 除限售 肖桂林 247,050 48,413 198,637 高管锁定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 除限售;根据激励考核方案分期解锁 (本报告期已解除第一、二批次激励 限售股) 程涌 270,000 270,000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 除限售 其他股权激励对 象合计 3,792,240 3,792,240 股权激励限售股 根据激励考核方案分期解锁(本报告 期已解除第一、二批次激励限售股) 合计 296,030,396 3,721,792 960,103 293,268,707 --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60.33%,主要系本期预付进口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92.33%,主要系本期利息到期收回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30.55%,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4.开发支出较期初增加49.91%,主要系CMP项目及芯片开发项目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12.58%,主要系预付的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49.17%,主要系为控制风险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2.21%,主要系上年末计提年终奖本期发放所致; 8.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83.36%,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税费本期缴纳所致; 9.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5.97%,主要系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所致; 10.递延收益较期初减少41.68%,主要系政府补助递延收益本期转销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319.31%,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7.87%,主要系本期账款收回情况良好计提坏账减少所致; 1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51.19%,主要系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所致; 1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2.01%,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34.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08%,若剔除并表范围变化的影响则同比下降7.7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1.9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85%。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 年同期同比下降主要系: 一方面,报告期内,因人民币升值导致外销收入同比减少1,595万元,外汇资产折算因人民币升值形成汇兑损失2,353 万元。如剔除人民币升值对外销收入及外汇资产折算的影响,则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 6.58%。针对当前汇率变动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已经授权开展与银行间进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择时选择远 期锁定汇率,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 另一方面,公司近年在硒鼓业务的策略是提升市占率并整合市场,为此公司主动采取了相关市场等策略以提升出货量。 本报告期内,公司订单仍十分饱满,公司会继续维持前期市场战略、持续提升硒鼓端的市场占有率,逐步发挥产业链完整的 链优势并综合提高主营业务利润水平。预计随着公司内部管理水平提升以及外部市场逐步整合到位,硒鼓以及公司主营业务 综合利润水平将有较好增速。 与此同时,公司因春节长假期后出现暂时性的用工短缺,导致出现产能不足、产量与订单出货量不匹配、货期延长的情 况;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加强了生产员工招聘及培训工作,随着员工逐渐到岗以及新增产能释放,会逐渐满足市场供应。同时 鉴于此,为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公司将启动该业务自动化改造项目。通过智能化改造完成产业升级,以保障产品质量稳定, 提高生产水平及劳动效率、提升业务利润率水平,进而提升公司竞争优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同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在此不再累述。(公告编号:2018-023)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28,567,525.12 34,380,819.61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2.75% 13.76% 本报告期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同比无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46,171,032.18 60,732,001.84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4.60% 15.54% 本报告期公司前五名客户中,第一名客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名图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第二、五名客户为母公司的 客户,第三、四名客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超俊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同比无重大变化。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积极落实年度经营计划,重点推进生产、研发、销售、管理等各项工作。市场方面,公司彩色 碳粉业务继续保持快速、稳定增长,本报告期内母公司彩色聚合碳粉销量同比增长27.41%,毛利额同比增长18.85%。旗捷 科技芯片业务销量同比增长2.5%,毛利额同比增长56.49%,毛利增速显著高于收入增速。显影辊销量同比增长105.39%, 毛利额同比增长131.82%,主要系第二批机器投产,产量增长,单位成本降低,毛利额增长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无新增职业病发生;各项资质评定、荣誉申报、 扶持政策与基金申请工作均有序推进。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第二节之“二、重大风险提示”部分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湖北鼎龙 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1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 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 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及提 取激励基金资助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 的情况;2、公司承诺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 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本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分三个解锁期解锁,基期均取 为2014年度(公司2014年度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为 12,132.61万元),每一期解锁的业绩条件 如下:第一次解锁的业绩条件达到相比 2014年,2015年净利润基准增长率不低于 20%,目标增长率不低于20%;;第二次 解锁的业绩条件为:相比2014年,2016 年净利润基准增长率不低于50%,目标增 长率不低于70%;第三次解锁的业绩条件 为:相比2014年,2017年净利润基准增长 率不低于100%,目标增长率不低于180% (上述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年度合并口径财 务数据为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时, 激励对象可以在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按每 30%:30%:40%的比例分批逐年解锁。实际 可解锁数量应与公司和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2015 年09 月14 日 自限 制性 股票 激励 计划 授予 日起 至计 划权 益工 具有 效期 期满 之日 止, 有效 期四 年。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 - - - - - 2013年资产重组 湖北鼎龙 关于同业 1、关于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同业竞争的承 2013 长期 承诺人严格遵 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诺;2、关于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关联交易的 承诺 年06 月21 日 有效 守了上述承诺, 未发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况。 湖北鼎龙 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3、关于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2013 年05 月30 日 长期 有效 承诺人严格遵 守了上述承诺, 未发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况。 2016年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诺(2015 年11月启动停牌 程序) 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朱双全、 朱顺全先 生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1、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2、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3、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 诺函 2016 年2 月19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旗捷科技 交易对方 (上海翔 虎除外): 王敏、王 志萍及其 他6位自 然人、舟 山旗捷 业绩承诺 旗捷科技盈利承诺:旗捷科技在 2016 年 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各会计年度实 现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7,000 万元。 2016 年2 月19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何泽基、 刘想欢 业绩承诺 超俊科技业绩承诺:超俊科技在2016年至 2019年各会计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500 万元、5,250 万元、6,200 万元和 7,000 万元。 2016 年2 月19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陈全吉、 胡晖、谢 莉芬、林 福华、杨 明红 业绩承诺 佛来斯通业绩承诺:佛来斯通在 2016 年 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各会计年度实 现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 万元、600 万元 和 720 万元。 2016 年2 月19 日 长期 有效 佛来斯通于2017 年6月1日起至 年底停产技改, 鉴于此公司调整 了其考核目标, 佛来斯通达到并 完成该考核目 标,未达到资产 重组时协议中业 绩承诺,但仍然 按照协议进行了 补偿。 浙江旗捷 投资管理 有限公 司、杭州 旗捷科技 有限公司 相关原股 东 股份锁定 承诺 王敏、王志萍、吴璐等三人通过本次交易 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该 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可解禁 流通其中的30%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 的30%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 十六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30%份 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四十八个月 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10%份额。 彭可 云、赵炯、赵志奋、保安勇、濮瑜等5名 旗捷投资股东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 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解禁所持有的 全部份额。上海翔虎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该等股份 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可解禁流通其 中 的 50%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二十四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30% 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 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20%份额。舟 山旗捷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解禁所 持有的全 部份额。 2016 年7 月1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何泽基 股份锁定 承诺 何泽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满十二个月后,可解禁流通其中的20%份 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 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20%份额;自该 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再 解禁流通其中的20%份额;自该等股份上 市之日起满四十八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 其中的 15%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满六十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 15% 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七十二个 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 10%份额。 2016 年7 月1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宁波佛来 股份锁定 南海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2016 长期 截至本报告期 斯通新材 料有限公 司相关原 股东 承诺 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满十二个月后,可解禁流通其中的50%份 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 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30%份额;自该 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再 解禁流通其中的20%份额。陈全吉通过本 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 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 后,可解禁流通其中的80%份额;自该等 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四十八个月后,可解禁 流通其中的20%份额。谢莉芬、胡晖、林 福华、杨明红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 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解禁所持有的 全部份额。上述各标的交易对方,如需对 上市公司承担业绩承诺补偿责任,且优先 以股份形式进行补偿的,需要在业绩补偿 承诺期内,履行完毕盈利补偿义务(如需), 方可分期解锁。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 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 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年7 月1 日 有效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除不负责 标的资产 运营的上 海翔虎 外,旗捷 科技、旗 捷投资的 交易对方 竞业禁止 承诺 除不负责标的资产运营的上海翔虎外,旗 捷科技、旗捷投资的交易对方均承诺:在 未取得上市公司同意的前提下,旗捷科技 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在旗捷 科技的任职期限不少于资产交割日后的 36 个月,且如在36个月后离职的竞业限 制期限应不少于 2 年。 2016 年2 月19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深圳超俊 科技有限 公司交易 对方 竞业禁止 承诺 在未取得上市公司同意的前提下,超俊科 技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在超 俊科技的任职期限不少于资产交割日后的 36个月,且如在36个月后离职的竞业限制 期限应不少于 2 年。 2016 年2 月19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南海集团 竞业禁止 承诺 “在未取得上市公司同意的前提下,佛来斯 通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在佛 来斯通的任职期限不少于资产交割日后的 36个月,且如在36个月后离职的竞业限制 期限应不少于2年。本次交易完成后,南 2016 年2 月19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海集团不再从事与佛来斯通相同的墨粉研 发、生产、销售相关业务。佛来斯通与佛 来斯通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签订技术保密协议,并确保佛来斯通的墨 粉生产技术不流失、核心技术人员团队不 流失,若因前述事项未尽责导致技术泄密, 南海集团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陈全吉 竞业禁止 承诺 “在未取得上市公司同意的前提下,陈全吉 在佛来斯通的任职期限不少于资产交割日 后的60个月;在从佛来斯通离职后的24 个月内不得从事与佛来斯通业务相关的墨 粉研发、生产、销售的等业务,也不得在 从事此类业务的公司中公开或私下任职。 作为佛来斯通的高管,主管佛来斯通的整 体经营,应当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对佛 来斯通的资产保值增值的承担相关义务, 并确保佛来斯通的墨粉生产技术不流失、 核心技术人员团队不流失,若因前述事项 未能尽责导致技术泄密、重大经营风险和 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6 年2 月19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胡晖、谢 莉芬、林 福华、杨 明红 竞业禁止 承诺 “在未取得上市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在佛来 斯通的任职期限不少于资产交割日后的60 个月;在从佛来斯通离职后的24个月内不 得从事与佛来斯通业务相关的墨粉研发、 生产、销售的等业务,也不得在从事此类 业务的公司中公开或私下任职”。 2016 年2 月19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浙江旗捷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其他承诺 “1、本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固定居所 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拥 有与鼎龙股份签署协议及履行协议项下权 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2、本人最近五年 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亦 未受到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3、本 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违反诚信的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的情况等。4、本人已经依法对旗捷投资履 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 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作为股东所应 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5、本人合法 持有旗捷投资的股权,该股权不存在信托 安排、不存在股份代持,不代表其他方的 2016 年2 月19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利益,且该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 他项权利,亦未被执法部门、查封、司法 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同 时,本人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该股权登记 至鼎龙股份名下。6、在本人与鼎龙股份签 署的协议生效并执行完毕之前,本人保证 不就本人所持旗捷投资股权设置抵押、质 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保证旗捷投资正常、 有序、合法经营,保证旗捷投资不进行与 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 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旗 捷投资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标的资产行 为。如确有需要,本人及旗捷投资须经鼎 龙股份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7、本人保证 旗捷投资或本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 存在阻碍本人转让旗捷投资股权的限制性 条款。8、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 潜在的影响本人转让旗捷投资股权的诉 讼、仲裁或纠纷。9、旗捷投资公司章程、 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 中不存在阻碍本人转让所持旗捷投资股权 的限制性条款。10、本人与鼎龙股份及其 股东以及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人未向鼎龙股份推 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 中,王敏与王志萍构成一致行动人;赵志 奋和赵炯为父女关系,同时赵志奋为彭可 云的岳父。除此外,本人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 关系。11、除非事先得到鼎龙股份的书面 同意,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人向鼎 龙股份转让股份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 严格保密。” 杭州旗捷 科技有限 公司交易 对方 其他承诺 上海翔虎就本次交易,承诺如下:“1、本 公司系在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 有限公司,拥有与鼎龙股份签署协议及履 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2、 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亦未受到与 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3、本公司及主 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违反诚信 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2016 年2 月19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况等。4、本公司已经依法对 旗捷科技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 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 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 为。5、本公司合法持有旗捷科技的股权, 该股权不存在信托安排、不存在股份代持, 不代表其他方的利益,且该股权未设定任 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亦未被执法部 门查封、司法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 任何约束;同时,本公司保证此种状况持 续至该股权登记至鼎龙股份名下。6、在本 次交易完成之前,本公司保证不就本公司 所持旗捷科技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 第三人权利,保证不在行使股东权利时投 票赞成下列事项:(1)旗捷科技进行与正 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 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或者(2) 旗捷科技进行非法转移、隐匿标的资产行 为。7、除旗捷科技现有其他股东享有的优 先购买权外,本公司保证本公司签署的所 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转让旗捷 科技股权的限制性条款。8、本公司保证不 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本公司转 让旗捷科技股权的本公司作为当事人一方 的诉讼、仲裁或纠纷。9、除旗捷科技现有 其他股东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外,旗捷科技 的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文件中不存在阻碍 本公司转让所持旗捷科技股权的限制性条 款。10、本公司与鼎龙股份及其持股5%以 上的股东以及鼎龙股份的董事、监事以及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公 司未向鼎龙股份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本公司作为鼎龙股份的股东行使 股东权利时,与鼎龙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其他交易对方之间,不会存在一致行 动关系。11、除非事先得到鼎龙股份的书 面同意,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公 司向鼎龙股份转让股权事宜所涉及的资料 和信息严格保密。” 舟山旗捷就本次交易, 承诺如下: “1、本企业系在中国法律合法 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拥有与鼎龙 股份签署协议及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 合法主体资格。2、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 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仲裁,亦未受到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 罚。3、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 内不存在违反诚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4、 本企业已经依法对旗捷科技履行出资义 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 逃出资等违反本企业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 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5、本企业合法持有 旗捷科技的股权,该股权不存在信托安排、 不存在股份代持,不代表其他方的利益, 且该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 利,亦未被执法部门、查封、司法冻结等 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同时,本 企业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鼎 龙股份名下。6、在本企业与鼎龙股份签署 的协议生效并执行完毕之前,本企业保证 不就本企业所持旗捷科技股权设置抵押、 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保证旗捷科技正 常、有序、合法经营,保证旗捷科技不进 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 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 保证旗捷科技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标的 资产行为。如确有需要,本企业及旗捷科 技须经鼎龙股份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7、 本企业保证旗捷科技或本企业签署的所有 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本企业转让旗捷科 技股权的限制性条款。8、本企业保证不存 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本企业转让 旗捷科技股权的诉讼、仲裁或纠纷。9、旗 捷科技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 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本企业转让所 持旗捷科技股权的限制性条款。10、本企 业与鼎龙股份及其股东以及董事、监事以 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 企业未向鼎龙股份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除本企业与本次交易发行认购 方王敏为一致行动人外,本企业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一 致行动关系。11、除非事先得到鼎龙股份 的书面同意,本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 本企业向鼎龙股份转让股权事宜所涉及的 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何泽基、 刘想欢 其他承诺 何泽基、刘想欢就本次交易,承诺如下: “1、本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固定居所 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拥 有与鼎龙股份签署协议及履行协议项下权 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2、本人最近五年 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亦 未受到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3、本 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违反诚信的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的情况等。4、本人已经依法对超俊科技履 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 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作为股东所应 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5、本人合法 持有超俊科技的股权,该股权不存在信托 安排、不存在股份代持,不代表其他方的 利益,且该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 他项权利,亦未被执法部门、查封、司法 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同 时,本人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该股权登记 至鼎龙股份名下。6、在本人与鼎龙股份签 署的协议生效并执行完毕之前,本人保证 不就本人所持超俊科技股权设置抵押、质 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保证超俊科技正常、 有序、合法经营,保证超俊科技不进行与 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 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超 俊科技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标的资产行 为。如确有需要,本人及超俊科技须经鼎 龙股份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7、本人保证 超俊科技或本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 存在阻碍本人转让超俊科技股权的限制性 条款。8、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 潜在的影响本人转让超俊科技股权的诉 讼、仲裁或纠纷。9、超俊科技公司章程、 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 中不存在阻碍本人转让所持超俊科技股权 的限制性条款。10、本人与鼎龙股份及其 股东以及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人未向鼎龙股份推 2016 年2 月19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 中,除何泽基和刘想欢为配偶关系外,本 人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之 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11、除非事先得 到鼎龙股份的书面同意,本人保证采取必 要措施对本人向鼎龙股份转让股份事宜所 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佛来斯通 交易对方 其他承诺 “1、本公司系在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 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本人系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固定居所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中国公民,拥有与鼎龙股份签署协议及 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本人最近五年内 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亦未 受到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3、本公 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本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存 在违反诚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4、本公 司/本人已经依法对佛来斯通履行出资义 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 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 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5、本公司/本人合法 持有佛来斯通的股权,该股权不存在信托 安排、不存在股份代持,不代表其他方的 利益,且该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 他项权利,亦未被执法部门、查封、司法 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同 时,本公司/本人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该股 权登记至鼎龙股份名下。6、在本公司/本人 与鼎龙股份签署的协议生效并执行完毕之 前,本公司/本人保证不就本公司所持佛来 斯通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 利,保证佛来斯通正常、有序、合法经营, 保证佛来斯通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 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 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佛来斯通不进行非 法转移、隐匿标的资产行为。如确有需要, 本公司/本人及佛来斯通须经鼎龙股份书面 同意后方可实施。7、本公司/本人保证佛来 斯通或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 在阻碍本公司/本人转让佛来斯通股权的限 2016 年2 月19 日 长期 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仍 在履行过程中, 不存在违背该 等承诺情形。 制性条款。8、本公司/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 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本公司/本人转让佛 来斯通股权的诉讼、仲裁或纠纷。9、佛来 斯通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 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本公司/本人 转让所持佛来斯通股权的限制性条款。10、 本公司/本人与鼎龙股份及其股东以及董 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 联关系。本公司/本人未向鼎龙股份推荐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本人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之间不 存在一致行动关系。11、除非事先得到鼎 龙股份的书面同意,本公司/本人保证采取 必要措施对本公司/本人向鼎龙股份转让股 份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首次公开发行或 再融资时所作承 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 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 及董事: 朱双全、 朱顺全 其他承诺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2010 年01 月22 日 任期 内有 效 截止本报告期 末,所有承诺人 严格信守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 朱双全、 朱顺全 其他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 控制人朱双全、朱顺全分别向公司出具了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009 年07 月22 日 实际 控制 上市 公司 期间 截止本报告期 末,上述承诺人 严格信守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 朱双全、 朱顺全 其他承诺 若发行人因本次发行前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被有关部门要求补交税款,则发行人补交 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双全、朱顺全 将对发行人进行全额补偿。 2008 年01 月23 日 有效 截止本报告期 末,上述补偿事 项未发生。承诺 人严格信守承 诺,未出现违反 承诺的情况。 承诺是否及时履 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计划(如有)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2,738.40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42,738.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荷调节剂 技术改造 否 8,500 8,970.54 0 8,970.54 100% 2010年12月 31日 447.15 10,960.14 是 否 彩色聚合碳 粉 产业化 否 6,000 6,124.53 0 6,124.53 100% 2012年9月 30日 2,252.77 25,599.77 是 否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 14,500 15,095.07 0 15,095.07 -- -- 2,699.92 36,559.91 -- -- 超募资金投向 珠海名图项 目 否 6,800 6,800 0 6,800 100.00% 2012年12月 13日 -30.14 6,855.75 是 否 南通龙翔项 目 否 4,954 4,954 0 4,954 100.00% 2012年8月9 日 237.05 9,776.43 是 否 彩色聚合碳 粉产业化(二 期) 否 3,300 3,375.87 0 3,375.87 100.00% 2015年10月 31日 0 -- -- 否 半导体CMP 否 8,184.40 7,513.46 0 7,513..46 100.00% 2016年9月 0 -- 否 否 工艺耗材产 业化项目 30日 归还银行贷 款(如有) -- -- -- -- -- -- 补充流动资 金(如有) -- 5,000.00 5,000.00 0 5,000.00 100% -- -- -- -- -- 超募资金投 向小计 -- 28,238.40 27,643.33 27,643.33 -- -- 206.91 16,632.18 -- -- 合计 -- 42,738.40 42,738.40 42,738.40 -- -- 2,906.83 53,192.0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经公司2011年8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 超募资金3,740万元投资南通龙翔化工有限公司,取得该公司44%股权;(2) 经公司2012年4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 上述两项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3)经公司2012年8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1,214万元增资投资于南通龙翔 化工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原来的44%增至51%。报 告期内,该企业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4)经公司 2012年12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超募资 金3,740万元以股份转让方式投资珠海名图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该公司20% 股权;(5)2013年9月29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使用超募资金3,060万元 作为现金对价支付购买珠海名图本次交易的部分股权,至此,公司已持有珠 海名图100%股权;(6)经公司2014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300万元用于建设彩色聚合 碳粉二期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两项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 至2015年12月31日,彩色聚合碳粉二期项目已实际使用资金3375.87万元, 项目已投入使用。(7)经公司2015年3月27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亿元(包括超募资金本金7,513.46万元及部分超募 资金利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由其负责具体实施半导体材料产业化项目。 截至2018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12,335.40万元,目前项目正按计 划推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6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的议案》,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鼎汇微 电子20%的股权转让给武汉隆顺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款按 照鼎汇微电子净资产折算后确定为2,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鼎 汇微电子的持股比例由100%调整为80%,仍为鼎汇微电子的控股股东。鼎 汇微电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事项尚未开始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2010年3月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6,363.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 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核准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0】第2-0136号报 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已按计划项目投入,对于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已按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决议投入相应项目。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155.82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6,729.5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3,04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3,04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47,319.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4.01%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集成电路芯 片(IC)抛光工 艺材料产业 化二期项目 否 7,600.00 7,600.00 1,062.59 2,349.42 30.91% 2018年12月 31日 - - 否 否 集成电路制 程工艺材料 及柔性显示 材料研发中 心项目 是 4,040.00 4,040.00 0 0 - 2019年12月 31日 - - 否 否 柔性显示基 板材料研发 及产业化项 目 是 3,000.00 3,000.00 22.21 22.21 0.74% 2020年6月 30日 - - 否 否 打印耗材试 是 12,000.00 12,000.00 118.08 602.93 5.02% 2019年12月 - - 否 否 验研发基地 建设项目 31日 年产800万支 通用再生耗 材智能化技 术改造项目 是 4,000.00 4,000.00 0 0 - 2018年12月 31日 - - 否 否 旗捷智能打 印耗材芯片 研发中心升 级改造项目 是 10,000.00 10,000.00 81.62 81.62 0.82% 2019年12月 31日 - - 否 否 重组交易的 现金对价款 否 23,672.90 23,672.90 0 23672.90 100.00% 2017年12月 31日 - - 是 否 补充流动资 金(如有) 否 32,842.92 32,842.92 5,445.03 20,589.95 62.69% 2019年12月 31日 - - 是 否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 97,155.82 97,155.82 6,729.53 47,319.03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 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 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 向小计 合计 - 97,155.82 97,155.82 6,729.53 47,319.0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