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思特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7]122号文 《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855,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6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合计人民币272,376,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9,403,7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 人民币232,973,1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2月6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660002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981.46万元,使 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61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43.47万元(含 利息37.6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年3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光华 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 督权。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 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 司专户的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 额 报告期末 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 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176600014859820 11,172.21 631.78 活期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 10279000001009454 1,932.38 44.24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知春路支行 8110701012600912146 8,013.77 32.04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光华路支行 731902093210806 3,363.32 35.42 活期 合 计 24,481.68 743.47 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初始存放金额11,172.21万元中包含律师 费、会计师费等发行费用1,184.37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5,331.63万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金额 截至2017年2月28日 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已置换金额/ 拟置换金额 全云化BOSS(业务 支撑系统)建设项目 16,197.50 8,156.50 5,331.63 5,331.63 新一代业务支撑网 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837.40 1,932.38 -- -- 新一代移动互联网 大数据云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15,914.06 8,013.77 -- -- 运营商大数据平台 建设项目 3,096.00 1,559.04 -- -- 电子商务云服务平 台建设项目 3,636.75 1,831.34 -- -- 基地业务支撑系统 建设项目 3,583.00 1,804.28 -- -- 总 计 46,264.71 23,297.31 5,331.63 5,331.63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660018 号《北 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 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使用募集资金 15,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独立董事对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 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亦同意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90万元至募集资 金账户中。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储于相应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按照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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