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新农: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金 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新农2017年 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或“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兴证券相关人员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查阅内部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核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的相关内部决策文件,检查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合同等方式,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 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金新农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 售480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1,92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24.00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5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057.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4,542.4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4,542.40万元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中披露的计划募投项目资金33,820.77万元的部分,即金新农本次超募 资金金额为20,721.6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071 《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结转利 息)57,906.8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0,721.63万元及其孳生的利息已于2012 年全部使用完毕。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 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576,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30,576,000.00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45,424,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3,644,512.88 其中:2011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8,722,687.62 2012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2,786,588.44 2013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667,185.75 2014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985,138.95 2015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652,285.58 2016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452,451.12 2017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78,175.42 减:累计已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97,206,947.21 其中:2011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7,607,435.48 2012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5,076,796.28 2013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4,608,446.08 2014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7,122,757.33 2015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4,949,440.66 2016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9,978,055.60 2017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7,864,015.78 减: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51,000,000.00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9,588,056.19 减: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71,273,509.48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3、公司募集资金各专户及报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类型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银行帐号 期初存放金 额(年初) 期末募集资金 余额 总账户 光大银行深圳园 中园支行 深圳市金新农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39100188000047995 已销户 已销户 总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皇岗 支行 755901790410703 已销户 已销户 金新农研发中 心及总部办公 大楼项目 珠海华润银行 深圳分行 深圳市金新农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801201090018972499012 7,485,840.36 已销户 珠海华润银行 深圳分行 七天通知存款 226201003871500004 20,000,000.00 已销户 广东金新农年 产23万吨猪 饲料项目 光大银行深圳园 中园支行 广东金新农饲 料有限公司 39100188000050963 已销户 已销户 长沙成农年产 10万吨猪饲料 项目 工商银行深圳车 公庙支行 长沙成农饲料 有限公司 4000025329200317068 已销户 已销户 远大牧业年产 6万吨猪饲料 项目 招商银行深圳 高新园支行 哈尔滨远大牧 业有限公司 451902075810302 已销户 已销户 合计 27,485,840.36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 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①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于2011年3月14日分别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中园 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皇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两 个专户均用于金新农在对四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金新农相关子公司)以及募 集资金增资前相应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等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后因公司四个募投项目分别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保荐机构、银行 方协商一致决定,已于2011年12月注销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 的专户;已于2014年12月注销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中园支行的专户。 ②2011年3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远大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远大牧业”)增资2,000万元,由其负责实施“哈尔滨远大牧业年产6 万吨猪饲料项目”;公司就该部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别与远大牧业、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2011年5月,四方又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之补充协议》。2013年7月31日,该账户资金余额为306.78元,为便于账户的 管理,公司于2013年8月7日已注销该专户,结余196.3元已转基本户。截至 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2011年3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长沙成农饲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长沙成农”)增资9,995.91万元,由其负责实施“长沙成农年产 10 万吨猪饲 料项目”;公司就该部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别与长沙成农、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 加存储收益,2011年5月,四方又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1年9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金新农”)增资6,000.00万元,由其负责实施“年产23万吨猪饲 料项目”;公司就该部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别与广东金新农、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中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3年1月,公司从总募集资金账户向广东金新农 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该项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直接纳入广东金新农“年产23 万吨猪饲料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管理,广东金新农于2013年1月31日完 成了增资手续,变更了营业执照。因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决算,根据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该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2,520万元用于补充投资尚未完 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新农研发中心及总部办公大楼项目”;剩余节余募集 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为广东金新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节余资金已完成结转,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011年10月,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 (已 变更为“金新农研发中心及总部办公大楼项目”);公司就该部分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并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17年7月27日,该项目募 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③以上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履行了签订三(四)方监管协议的有关审议、报备程序;协议的主要 内容已经公告披露;2017年度内三(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及会计师鉴证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出具的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8)第ZI10292号】,金新农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于2011年12月31日已做竣工决算。 公司2012年7月3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 司长沙成农饲料有限公司将“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节余募投资金作 为长沙成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 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866.67万元由长沙成农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已于2012年度完成结转工作。 (2)“广东金新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于2014年2月19日完成竣工决算。 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200.65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 将该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2,520万元用于补充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后为“金新农研发中心与总部办公大楼项目”), 部分节余募集资金1,680.65万元及广东金新农项目存于账号为 39100188000047995的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中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利息 约为1,580.03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共计3,260.68万元转为 广东金新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广东金新农日后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市 场开拓及原材料的采购等,已于2014年度完成结转工作。 2017年度,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超募资金为20,721.63万元, 全部存储于专户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已于2012年度全部使用 完毕。 2017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事项。 7、会计师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对金新农出具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292号】。 立信会计师认为,金新农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新农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 --------------- 邓艳 覃新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2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542.40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786.4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7,906.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广东新金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 是 15,203.46 11,173.01 - 11,175.42 100.02 2013年5月 1,442.37 否 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 否 9,995.91 6,129.24 - 6,358.75 103.74 2011年12月 339.78 否 哈尔滨远大牧业年产6万吨猪饲料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 2,051.58 102.58 2014年7月 302.90 否 金新农研发中心与总部办公大楼项目 是 6,621.40 9,141.40 2,786.40 10,134.94 110.87 2016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3,820.77 28,443.65 2,786.40 29,720.69 104.49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958.81 - 15,958.81 100.00 超募资金永久偿还欠款 - 5,100.00 - 5,100.00 100.0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7,127.35 - 7,127.35 100.00 合计 33,820.77 56,629.81 2,786.40 57,906.85 102.2 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金新农研发中心与总部办公大楼项目”:2011年8月“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金 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区”。由于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前期因 规划、设计、报建等审批手续复杂延误了项目进度而未能达预期。2014年3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内容并使用其他募集资金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均不变,建设内容作相应调整。预 计建设周期为30个月。2016年度,金新农研发中心与总部办公大楼项目已完成了主体封顶、室内简装及外墙装修等工作,于2017年完成 室内装修装饰,并于2017年10月底正式搬迁入驻。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1年2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057.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542.40万元,较原募集计划33,820.77万元超募 20,721.63万元。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3月7日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1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3,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9月5日及13日合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将剩余的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的超募资金7621.63万元及超募资金存储于专户利息337.1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已于2012年12月31日完成划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成农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惠州 市大亚湾区荃湾综合港区”;将“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金新 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 29,331,662.87元。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情况,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中 审国际鉴字[2011]01020068《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长沙成农年产10 万吨猪饲料项目”于2011年12月31日已做竣工决算,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866.67万元(含利息收入 82.53万元)。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各项项目的费用控制和管理,一定程度上节约了项 目开支。 公司2012年7月3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长沙成农饲料有限公司将“长沙成农年产 10万吨猪饲料项目”节余募投资金作为长沙成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的节 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866.67万元由长沙成农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2年度完成结转工作。 2、“广东金新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于2014年2月19日完成竣工决算,节余募集资金4200.65万元。经201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2520万元用于补充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新农研发中心与 总部办公大楼项目”,剩余节余募集资金转为广东金新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广东金新农日后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市 场开拓及原材料的采购等。项目结余原因如下: (1)此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实施地点是“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 村”,后变更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和实施地点为“惠州市大亚湾区荃湾综合港区”。但广东金新农关于该项 目的土地款约1937.2万元早在公司上市之前已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非通过该项目募集资金支付,且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 换。 (2)此项目建设过程中,前期由于变更了实施地点,项目用地面积从40435平方米压缩到30000平方米,公司在充分保证 该项目设计产能的前提下,压缩了办公、生活综合楼的建筑面积,同时优化了工艺流程,钢板筒仓由原计划的5个2000吨改为 10个1000吨,膨化原料线由3条变成2条,制粒线由4条优化成3条,预混料生产线由2条优化成1条,另外,公司在确保建设质量 的前提下,加强各项费用控制和管理,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该项目的开支。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2,520万元转入“金新农研发中心及总部办公大楼项目”专户,将3,260.68 万元(含该在光大银行深圳园中园支行总账户存放的资金之“广东金新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资金部分存续期间产生的利 息,余额约为1,580.03万元)转到广东金新农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况 无 (2)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 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广东金新农年产 23 万吨猪饲料项 目 惠州成农年产23 万吨猪饲料项目 11,173.01 - 11,175.42 100.02 2013年5月 1,442.37 否 金新农研发中心与 总部办公大楼项目 金新农研发中心项 目 9,141.40 2,786.40 10,134.94 110.87 2016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20,314.41 2,786.40 21,310.36 104.90 1,442.3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1、广东金新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2011年度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 明(分具体项目) 因相对于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广东金新农具有不可比拟的交通和运输环境,考虑到公司未来的经 营运行成本,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公司决定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 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惠州市大亚湾区荃湾综 合港区”。 此项变更已经公司2011年8月22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金新农研发中心与总部办公大楼项目”:2011年度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2014年度建设内容调整。 (1)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项目承担着整个金新农股份公司的研发工作,掌控金新农最核心的技术和研发项目,还要服务于金新农旗下各 分子公司。深圳一直是人才、技术、信息、物流、环境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最多的地区之一。公司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在研发技术上有一定优势。且公司已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成功竞买取得光明高新区A622-0102 地块土地使用权。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决定变更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区”。 此项变更已经公司2011年8月22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度调整:因该项目实施地规划要求(项目地所处深圳市光明新区高科技园区,未来规划其土地性质是总部办公、研 发用途,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中部分建设内容已不适宜在此建设,须通过调整以满足相关要求)及公司自身发展 需求,项目建设内容作相应调整。原“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金新农研发中心及总部办公大楼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均不变,将《招股 说明书》中原“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科研中心大楼与综合楼合二为一,保留营养成分分析室、药残及重金属分析室、微生物分析室,取消中试车 间、饲料可追溯系统及食堂等,建设面积按照落户地占地面积作相应调整。项目总投资由6,621.40万元增加至9141.40万元(不包括公司已使用自 有资金799.05万元投资购买土地之费用),项目建设资金缺口2520万元由已投产使用并完成决算的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金新农年产23万 吨猪饲料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补足。 此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分具体项目) “金新农研发中心与总部办公大楼项目”:2011年8月“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金新农饲 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区”。由于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前期因规划、设计、 报建等审批手续复杂延误了项目进度而未能达预期。2014年3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并使用其他募集资 金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均不变,建设内容作相应调整。预计建设周期为30个月。报告 期内,金新农研发中心与总部办公大楼项目已完成装修装饰工作,2017年第四季度正式投入使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况说明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