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信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1:10:02 中财网








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专字[2018] 3900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会专字[2018]3900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管理
层编制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信科技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长信科技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
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 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长信科技管理层的责
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长信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信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
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长信科技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4月23日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
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1
亿股,拟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
16.30元/股。截至2015年3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63,304,75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785.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
计人民币2,791.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994.44万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1786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5年收到募集资金后,本公司、保荐
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


芜湖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芜湖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本公司、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
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宝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德普
特电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宝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的初始存放和截至2017年12月31日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2017年12月
31日余额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开
发区支行

553900043310918

2,469,342.25

351,697,682.64

其中包含
中介机构
服务费
1,753,276.96元


交通银行芜湖分行开
发区支行

342006002018170620354

5,876.08

730,000,000.00

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开
发区支行

7512310182600007634

399,214.41

100,000,000.00

工商银行赣州分行南
康支行

1510200129000012666

7,980,473.63

——

——

招商银行赣州分行南
康支行

797900163710401

14,177,797.80

——

——

农行银行赣州分行南
康支行

14034101040017069

8,990.28

——

——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


755921358510605

299,928.96

——

——

建设银行深圳宝城支

4425010000110000

266.66

——

——






0245

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
支行

2010133019100024703

168.41

——

——

合计

——

25,342,058.48

1,181,697,682.64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将用于投资建设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中小尺寸轻薄型触控显
示一体化项目,实施地点分别为芜湖与赣州。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间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及金额发生了变更,具体如下:
1、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调整
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自2014年5月份成立以来,发展迅速,到2015
年3月份已经超过2亿元的月产值,现有的厂房规模已经满足不了客户订单的需
求,迫切的需要扩大规模以满足国际一线客户新增订单的需求。而原投资方案中
在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赣州市南康区的新购用地上新建厂房周期
会比较长,满足不了中小尺寸触控显示模组尽快扩产的需求。另外,赣州地区的
供应链配套也暂时达不到如此大批量模组出货的需求。为了尽快地满足现有国际
一线客户的订单需求,201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暨向全资子公司、
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同意将原计划在赣州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交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出
具了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前后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实施地点如下:

募投项目

原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万元)

拟变更后的实施
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万元)

中大尺寸轻薄型
触控显示一体化
项目

芜湖长信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79,420.00

芜湖长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79,420.00

小计

——

79,420.00

——

79,420.00

中小尺寸触控显
示一体化项目

赣州市德普
特科技有限
公司

41,365.48

赣州市德普特科
技有限公司

11,518.26

深圳市德普特电
子有限公司

29,847.22

小计

——

41,365.48

——

41,365.48

合计

——

120,785.48

——

120,785.48



2、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调整
东莞市德普特电子公司是深圳市德普特电子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在东
莞大岭山镇大片美村。公司现有150亩的土地及6万4千平方米尚未装修的厂房
和宿舍。由于深圳德普特电子现有的生产经营区域已经不能满足公司产销规模迅
速扩大的需求,加之深圳工厂的租期于2017年10月到期,因此,需要在东莞工
厂尽快装修厂房及购买设备扩大现有中小尺寸触控显示模组的产量,后续会将模
组的生产重心放在东莞,来满足现有国际一线客户的订单需求。为了公司的长远
发展,2016年4月14日,公司四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向子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原公司深圳市
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前后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实施地点如下:

募投项目

原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万元)

拟变更后的实施
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万元)




中大尺寸轻薄
型触控显示一
体化项目

芜湖长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79,420.00

芜湖长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79,420.00

小计

——

79,420.00

——

79,420.00

中小尺寸触控
显示一体化项


赣州市德普特科
技有限公司

11,518.26

赣州市德普特科
技有限公司

11,518.26

深圳市德普特电
子有限公司

29,847.22

东莞市德普特电
子有限公司

29,847.22

小计

——

41,365.48

——

41,365.48

合计

——

120,785.48

——

120,785.48



3、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投
资金额调整
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现有160亩的土地,其中老厂区60亩,新厂区
100亩在建,厂房及宿舍尚未装修;该项目产品是目前公司现有产品的升级、延
伸和配套,具有更完整的产业链。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需尽快装修厂房
及购买设备扩大现有中小尺寸触控显示模组的产量,来满足现有国内及国际一线
客户的订单需求。为了集中公司优势资源,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提
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2016年7月13日,公司第四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孙公
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将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原公司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赣州市德普特
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
机构均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前后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实施地点如下: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变更前募投金额
(万元)

变更后募投金额
(万元)

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
显示一体化项目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79,420.00

29,420.00




小计

——

79,420.00

29,420.00

中小尺寸轻薄型触控
显示一体化项目

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
限公司

11,518.26

41,518.26

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
限公司

29,847.22

49,847.22

小计

——

41,365.48

91,365.48

合计

——

120,785.48

120,785.48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
投资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公司按照预期的使用方式、有计划地对募集资金进行
投入使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截至2015 年5月25 日止,公司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已投
入自筹资金8,817.16万元,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
3,293.76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已投入自筹资金12,110.92万元。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会专字[2015] 272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110.92万元置
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
置换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①2015年6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前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5年12月22日止,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合计16,14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
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②2016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
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
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
意见。

截至2017年2月6日止,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2,470.00万元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③2017年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
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
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
意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为17,500.00万元。

(2)购买理财产品

①2015年4月17日长信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上
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②2016年4月14日长信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上
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③2017年4月6日长信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上
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2、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原因及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034.21万元(包
括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7,500.00万元,2017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金额601.71万元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
175.34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98%。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款项


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7,500.00万元外,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随着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募集资金将逐步投入使用。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
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
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
的情况说明
公司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中小尺寸触控一体化项目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尚未全部投产,详见本报告附件2之说明。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7,994.44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2,713.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2,713.00

2015年: 16,407.10(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2,110.92万元)

2016年: 60,917.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7年: 25,388.3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以使用
状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承诺投资项目

















1

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
显示一体化项目

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
显示一体化项目

79,420.00

29,420.00

29,420.00

79,420.00

29,420.00

29,512.85

92.85

注(1)

2

中小尺寸触控一体化
项目

中小尺寸触控一体化
项目

41,365.48

91,365.48

91,365.48

41,365.48

91,365.48

73,200.15

-18,165.33

注(1)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120,785.48

120,785.48

120,785.48

120,785.48

120,785.48

102,713.00

-18,072.48

——



注1:公司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中小尺寸触控一体化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全部投产。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资项目累
计产能利
用率

可研报告承
诺项目达产
年年平均效
益(注1)

最近三年实现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合计

1

中大尺寸轻薄
型触控显示一
体化项目

——

4,634.00

——

——

——

——

——

不适用(注2)

2

中小尺寸触控
一体化项目

——

21,455.68

——

——

——

——

——

不适用(注2)



合计

——

26,089.68

——

——

——

——

——

——



注1:承诺效益和最近三年实现效益均系净利润,其中承诺效益列示的效益为达产当年应实现的效益。


注2:公司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全部投产,未计算实现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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