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德艺文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符 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们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进行了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 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三、《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 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董 事会对《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薪酬调整标准,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标准。 七、《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以自有土地和房产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提供抵 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贷款主要为公司生 产经营所需,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 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八、《关于聘请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审计部负责人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同意聘任谢欣欣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 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专此独立意见! (此页系《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签字: 姓名:陈 玲 签字: 姓名:骆念蓓 签字: 姓名:林 兢 签署日期:2018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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