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渤海金控: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4:23:15 中财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渤海
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

或“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渤海金控2017年度
(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5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渤海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33号)批准,本公
司已于2015年12月30日向海航资本等8名认购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
2,635,914,33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7元,募
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6,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
资金人民币15,84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2月30日全部到帐,
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15858
号验资报告。


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32,901.14元、美元54,241,000.00
元(折合人民币约358,127,680.68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75,903,325.21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并扣除
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39,983,687.88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066,755.34元、美元2,020.21元(折合人民币约13,200.46元),募集资金余额
折合人民币约4,079,955.80元,其中因汇率波动产生外币折算差为人民币406.8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
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及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航空租
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KAC”,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人广发证券分别与
中国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富裕支行、广发银行天津
金融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帐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使用存储情况如下(其
中外币账户均以美元金额列示):

单位:万元、万美元

户名

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开户银行

账号

币种

募集资金

净额

A

截至2017年
12月31日已
使用金额

B

利息收入扣
除手续费支


C

募集资金

余额

D=A-B+C

渤海金控

中国银行北京西长
安街支行

331164803935

人民币

-

-

163.22

163.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乌鲁木齐新华
北路支行

991900028410710

人民币

-

-

0.37

0.37

中国建设银行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65050161415000000054

人民币

-

-

188.21

188.21

天津渤海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
富裕支行

12050161540000000364

人民币

460,700.00

460,700.00

35.50

35.50

广发银行天津金融
街支行

142011516010000310

人民币

339,300.00

342,883.29

3,602.31

19.02

HKAC

中国建设银行香港
分行

67107316-5250

人民币

-

-

0.35

0.35

67107316-6150

美元

108,731.44

108,732.38

1.12

0.17

中国银行香港分行

012-875-9-280049-0

美元

10,000.00

10,000.10

0.13

0.03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2016年1月5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67,44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偿还所欠GSCII债务”项目
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61090459_A01号)。


2016年1月13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增资天津渤海开展租赁
业务”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扣除应偿还所欠Seaco
SRL债务15,852.6万美元之剩余款项置换预先投入“偿还所欠Seaco SRL债务并
增资Seaco SRL开展集装箱租赁业务”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最高限额为
24,052.8万美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61090459_A02号)。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以上项目均已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16年3月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
4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2016
年3月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40亿元人民币(含4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
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专户进行管理,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均已完成投入,节余募集
资金共计人民币4,079,955.80元,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存款利息。为充分发挥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拟将节余募
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
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
华明(2018)专字第61090459_A02号)。报告认为:《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常建 周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84,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396.0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87,590.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增资HKAC开展飞机租赁业务(注1)



784,000.00

784,000.00

35,812.77

784,007.04

100%

2017年

6月30日

16,670.16





2.增资天津渤海开展租赁业务



339,300.00

339,300.00

3,583.29

342,883.29

101%

2016年

12月31日

21,422.69





3.偿还所欠GSCII债务



260,700.00

260,700.00

-

260,700.00

100%

2016年

12月31日

不适用





4.偿还所欠Seaco SRL债务并增资
Seaco SRL开展集装箱租赁业务(注2)



200,000.00

200,000.00

-

200,000.00

100%

2016年

12月31日

3,798.8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84,000.00

1,584,000.00

39,396.06

1,587,590.33

-

-

41,891.68

-

-

超募资金投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均已完成投入,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079,955.80元,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存款利
息。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存款利息,拟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注1:“增资HKAC开展飞机租赁业务”项目之募集资金以美元方式存放和使用,本表按照募集资金换汇时人民币兑美元的平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金额列示。


注2:未包含用于偿还债务的募集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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