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凌云股份:2017年审计报告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5:16:2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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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8】14020009 号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股份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凌云股份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凌云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

计事项。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4“收入”、附注六、44“营业收入和

营业成本”及附注六、十五“其他重要事项-分部信息”。凌云股份公司 2017 年

度主营业务收入 1,128,393.10 万元,其中:汽车金属及塑料零部件收入 918,161.6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81.37%;塑料管道收入 194,239.83 万元,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 17.21%;其他 15,991.5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42%。因本年主营业

务收入较上年增长约 29.92%,且由于收入是凌云股份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

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同时

由于汽车金属及塑料零部件结算单证均由国内汽车生产商提供,可能存在销售收

入未在恰当期间确认的风险,为此我们将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

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其关键内部控

制运行的有效性;



(2)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分析毛利异常变动,复核收入的合理性,

与同行业毛利率进行对比;



(3)抽取样本对应收账款及预收款项的发生额、余额及收入交易额执行函

证程序;



(4)抽取营业收入的关键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合同、发票、出库单、

提货单及结算单等单据;



(5)了解本年新增的大客户背景,分析交易的合理性以及商业实质,识别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6)对收入进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2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10“应收款项”、附注六、3“应收账

款”。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凌云股份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163,738.59 万元,

坏账准备金额 8,515.19 万元,净额为 155,223.40 万元。坏账准备的计提涉及管

理层的判断,而实际情况有可能与预期存在差异且由于上述应收款项余额对财务

报表而言是重大的,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管理层与信用控制、账款回收和评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

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这些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考虑管理层本期坏账政策是否与上期保持一致,并评估管理层计算应

收款项坏账准备时所采用的方法、输入数据和假设的合理性、准确性,复核其坏

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检查与应收款项余额相关的销售发票、签收对账记录,评价按账龄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区间划分是否恰当;



(4)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的回款;

(5)选取样本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






四、其他事项



凌云股份公司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由 KPMG AG 审计,并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发表了无保

留意见。






五、其他信息



凌云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17 年年度报告中涵

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

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

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

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凌云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凌云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

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凌云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

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

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

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










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

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

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凌云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

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

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凌云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

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凌云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

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

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

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

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

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

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











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凌云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1995年4月经保定市对外经济贸易局保市外贸字(1995)018号文件批准,
由河北凌云机械厂(后更名为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占有62%的股东权益)与
英属维尔京群岛第五汽车有限公司(占有38%的股东权益)在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合资设立,同月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性质为中外合资经营,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12,540万元,经营期限五十年。

1998年根据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并经中国兵器总公司兵总计[1998]365号文
和保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保市外贸外资字(1999)第030号文批准,各股东同比
例向公司增加投资3,458.7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998.70万
元,并于1999年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0年经保定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保市外贸资字(2000)第157号文件批准,
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62%股权中的
0.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0.3%的股权转让给中
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将其所持有的0.3%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

2000年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0)外经贸资二函字第808号文、中国兵器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兵器企字(2000)704号文的批准,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整体变
更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价入股,总股本为17,200万元,
并于2000年11月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股冀保总字第000708
号。

2003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73号文件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800万股,并于200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000万元,并于2003年11月领取变更后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年5月10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方案,即以200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7,200万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1,200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5]1311号批件,商务部已同意公司股
本增资事项。公司于2005年9月15日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6年3月,公司根据2006年1月19日至23日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
1,776.5748万股、英属维尔京群岛第五汽车有限公司转让1,108.536万股、北京市燃
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14.586万股、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转让8.7516万
股、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转让8.7516万股给流通股股东。转股完成后,公司
股本总额仍为31,200万股,注册资本为31,200万元人民币,其中:河北凌云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出资11,840.6652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7.95%;英属维尔京群岛第
五汽车有限公司出资7,388.2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68%;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出资97.214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0.31%;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出资58.3284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0.19%;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出资
58.3284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0.19%;社会公众股股东出资11,757.2万元人民
币,占注册资本的37.68%。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50
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6]507号文件进行批复,并由上海证券
交易所下发上证上字[2006]95号文件《关于实施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的通知》。

2007年3月25日,公司原第二大股东英属维尔京群岛第五汽车有限公司与深圳
翔龙通讯有限公司签署《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73,882,64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3.68%)全部转让给深圳翔龙通讯有限公司。

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仍为31,200 万股,注册资本为31,200 万元人民币,公司
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0年5月24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21 号)的核准。公司于2010年11
月26日以非公开发售方式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9,714,838股。发行完成后,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61,714,838.00元,并于2010年12月30日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78号),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89,219,328股(每股面值1元)。截止2015年11
月18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89,219,328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
本变更为450,934,166.00元,并于2015年12月16日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9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2017 年 10
月16 日,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13.68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由此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55,070,966.00元,
并于2017年11月22日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现总部位于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本公司母公司: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所处行业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3、 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塑料燃气管道系统、给水管道系统、供热管道系统、
大口径排水管道系统及相关施工设备和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纳米材料加工和应用;
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机械加工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钢材、机械设备、工
装销售;自有房屋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小区物业管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
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
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4、 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是汽车金属及塑料零部件、塑料管道系统及其他产品。


5、 基本组织框架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5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
更”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6、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0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
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本财务报表


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7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
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
间。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
货币分别确定欧元、印尼卢比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
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
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
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
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
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
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
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
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
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
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
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
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
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
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
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
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
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
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
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
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
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
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
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
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
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
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
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
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
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
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
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
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
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
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


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
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
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
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
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
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
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
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
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
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3、(2)④)和“因
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
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
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
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
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
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3(2)②“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
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
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
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
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
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


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
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
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
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
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
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
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
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
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
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
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
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
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
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
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
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
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
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9、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
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
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
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
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
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
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
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
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
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
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
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
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
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
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
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
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
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
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
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
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
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
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
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
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
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
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
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
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
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
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
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
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
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
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
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


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
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
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
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
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
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
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


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
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
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
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
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
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
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
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
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
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0、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


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
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
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及10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
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
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
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
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
关。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
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注)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0.00

0.00

1-2年

50.00

50.00

2年以上

100.00

100.00



注: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和内部职工借款除有确凿证据不能收回外不计
提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
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


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产成品以计划成本核算,对产成品的计划成本与实际
成本之间的差异,通过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并按期结转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
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
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2、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
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
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
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
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
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
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
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
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
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


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
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
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
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
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
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
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
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
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
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3、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
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
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
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
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
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
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
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
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
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
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
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
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
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
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
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
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
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
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
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
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
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
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
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
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
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
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
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
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
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
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
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


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
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
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
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
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
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
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
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
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10

5.00

9.50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5-6

5.00

19.00-15.83

器具、工具及家具

平均年限法

5-6

5.00

19.00-15.83

电子设备

平均年限法

3

5.00

31.67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
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
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
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
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
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
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
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17、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
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
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
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
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
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
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
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
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
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工装模具、房屋维修费、贴费电力、临建设
施、房屋租赁费、货架及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
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
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
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
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
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
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
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
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
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
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
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1、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
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


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
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
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
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
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
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
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
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2、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
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
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
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
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
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
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
关的义务。


2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
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
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
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
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
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
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
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
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
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
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
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4、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
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在年初与客户签订年度供货合同。根据客户提供的月度或周需求计划组织生
产,生产完工后,将产品运输至客户,经客户验收合格后,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本公
司国内及境外的收入并进行结算。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
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
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
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
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5、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
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
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
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
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


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
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
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
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
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
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
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
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
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
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
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
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
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
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
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
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
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
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
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
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
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
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
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
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
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
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7、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
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
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
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
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
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
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
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
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
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8、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均按照财政部的上述规定执行。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变化对本年报表项
目的影响为:
在利润表中新增“其他收益”项目,按照政府补助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划分
为“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本年增加其他收益12,814,729.30元,减少营业外
收入12,814,729.30元,比较数据不调整。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
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且比较数据相应
调整。其中:本年发生额9,148,631.32元,上年发生额736,338.34元。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无。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
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
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
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

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
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
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
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
如下:
(1)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
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
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
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2)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是基于
评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款项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
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
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
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
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
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
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
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
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设,
以确定是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本公司
需评估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
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6)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
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
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
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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