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伦哲: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8]12466-1号 目 录 鉴证报告 1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8]12466-1号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徐州海伦哲 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 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 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17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 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传邦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娟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巍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 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0号)核准,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丁剑平先生和新疆盛 世乾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3,357,663股,发行价格为6.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1.5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5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949,991.55元。 该项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268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385,955.55元,其中:以 前年度使用50,185,191.55元,本年度使用1,200,764.0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1,385,955.55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109,100,277.2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8,614,036.00元的差异金额 为人民币486,241.20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 《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条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徐州海伦哲 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且已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专项账户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用作其他用途。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 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 调查一次。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已于2016年6月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 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惠州连硕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6年7月7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惠州连硕科技 有限公司绿色照明自动化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10867000000766002 活期 109,100,277.20 合计 109,100,277.2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内,公司募集资金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已注销。公司募集资金户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除支付绿色照明自动化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筑公司 1,200,764.00元工程款及现场勘察费外,并未发生其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户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1,385,955.55元,各项 目的投入情况和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 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1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38.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惠州连硕科技有限公司绿色照 明自动化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 地项目 否 11,000.00 11,000.00 120.08 138.60 1.26% 2019年12月 否 否 支付本次资产重组整合及中介 机构费用 否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 不适用 是 否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否 4,000.00 4,000.00 4,000.00 100.00% 不适用 是 否 附件1-2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000.00 16,000.00 120.08 5,138.60 32.12%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6,000.00 16,000.00 120.08 5,138.60 32.12% 附件1-3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