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利股份: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19:10:0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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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8]005838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8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104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8]005838号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股份”)
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永利股份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
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永利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
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
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
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商誉减值;

2、收入确认;

3、辞退福利确认。


(一) 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永利股份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所示商
誉余额105,855.73万元,属于永利股份的特殊资产(详见附注六、注
释14.)。


根据永利股份的会计政策,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因企业合并所形
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永利股份管理层通过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
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或资产组。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
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
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
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
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
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永利股份采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确定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可收回金额,此方法需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尤其是精密模塑
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营业收入增长率、原材料价格波动率、资本投
入增长率、人工成本增长率、环保成本增长率、永续增长率以及适用


折现率的估计等。


由于商誉的账面价值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同时在评估潜在
减值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其中可能存在错误或潜在的管
理层偏向的情形,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问题,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对永利股份
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控制进行评估;对采用的估值方法进行
了解和评价,并与估值专家讨论估值方法的具体运用;对在估值过程
中运用的估值参数和折现率进行考虑和评价;与治理层沟通。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在商誉减值测试中采
用的假设和方法是可接受的、管理层对商誉减值风险的总体评估是可
以接受的、管理层对商誉减值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二)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17年度,永利股份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所示收入总额308,639.40
万元(详见附注六、注释36.),主要系轻型输送带收入总额61,862.07
万元,精密模塑-英东模塑收入总额121,874.69万元,精密模塑-炜丰
国际收入总额104,283.66万元。


根据永利股份的会计政策,永利股份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永利股份在国内的销售涉及食品加工、石材加工、娱乐健身、烟
草生产、物流运输、农产品加工、纺织印染、电子制造、印刷包装、
教育玩具、消费电子、通信设备、汽车、家电等行业。各行业对商品
的所有权转移及现时付款义务的认定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因此收
入确认的准确性存在控制风险。


由于收入是永利股份的关键指标之一,且因各行业对收入确认要
素的认定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使得收入可能存在被确认于不正确的
期间或控制以达到目标或预期水平的控制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
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问题,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对销售流程
的控制进行评价;选取一定比例的客户,对收入发生额、发出商品余
额实施函证程序;对库龄较长的发出商品进行评估;选取一定比例的
销售业务,查验销售合同、订单、送货单、验收单、结算记录、发票
等;选取一定比例的客户,查验应收账款期后收款和发出商品期后结
转情况;与治理层沟通。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在收入确认中采用的
假设和方法是可接受的、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的总体评估是可以接受的、
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三) 辞退福利确认

1、事项描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永利股份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所示辞
退福利余额2,109.91万元(详见附注六、注释22.)。


根据永利股份的政策,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
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


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
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
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
益。


永利股份下属炜丰国际系劳动密集型生产型企业,为公司提供劳
务的员工人数较多。炜丰国际每年存在因一定比例的人员流动而需支
付辞退福利的情形。永利股份管理层预测员工的离职补偿额并于财务
报表中确认辞退福利。


由于预测员工的离职补偿额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涉及辞退福利
可能存在被确认于不正确的期间或控制以达到目标或预期水平的控
制风险,因此我们将辞退福利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辞退福利确认问题,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对员工
的管理控制进行评价;对公司的发展策略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
年底辞退福利余额重新计算;与管理层沟通;与治理层沟通。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在辞退福利确认中采
用的假设和方法是可接受的、管理层对辞退福利确认的总体评估是可
以接受的、管理层对辞退福利确认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 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17年年度报告中涵盖
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
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


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永利股份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
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永利股份管理层负责评估永利股份的持续经
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
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永利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永利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
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
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永利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
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
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永利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永利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
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
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
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
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
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
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
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
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项目合伙人)



吕秋萍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华丽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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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上海永利带业制
造有限公司,由史佩浩、王亦敏、王莉萍和上海永利工业制带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于
2002年1月10日成立。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史佩浩出资人民币3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60%;王亦敏出资人民币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王莉萍出资人民币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上海永利工业制带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上述注册资本业经上海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永诚验(2002)字第
5026号验资报告。


2005年12月根据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500万元,
其中史佩浩增资人民币715万元,王亦敏增资人民币142.50万元,王莉萍增资人民币142.50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上海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永诚验(2005)字第30757
号验资报告。


2008年4月28日,经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史佩浩出资人民币1,195.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9.71%;王亦敏出资人民币254.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96%;王亦
嘉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


2008年10月9日,史佩浩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权转让给陆晓理、吴旺盛、王亦宜等
38位自然人,公司股东人数由原来3人增至41人。


2008年10月21日,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167万元,由唐红军、吴福明、王勤和余兆建以货币资金方式认缴。其中唐红军认缴
注册资本人民币95.19万元, 吴福明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万元,王勤认缴注册资本人
民币21.71万元,余兆建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6.7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23906号验资报告。至此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1,667万元,股东人数为45人,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8年12月22日,根据发起人协议及章程规定,以上海永利带业制造有限公司截至
2008年11月30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定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08)第24021号审计报告)为基准,折为股本人民币6,300万股。本次股份制改制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24080号验资报告。


2009年8月27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


本人民币423.60万元,由张伟、吴旺盛、王亦宜、陈力强、陆晓理、恽黎明、蔡澜七方认
缴,其中:张伟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20.50万元;吴旺盛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63.00万元;
王亦宜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1.90万元;陈力强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1.50万元;陆晓理认
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8.90万元;恽黎明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8.90万元;蔡澜认缴注册资本
人民币18.9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24445号验资报告。至此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23.60万元,
股东人数为46人。


2010年2月,股东王灿、李辉和马晓妍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00,800股、151,200股和
50,400股股权转让给史佩浩;2010年3月,股东王成海和张四水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50,400
股和100,800股股权转让给史佩浩;2010年6月,股东江守义将其持有的公司151,200股股
权转让给史佩浩,至此股东人数为40人。


2011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812号文件批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25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9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2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924.9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6,100.0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华
验字[2011]165号验资报告。至此公司股本总额为8,973.60万元,其中社会流通股2,250.00
万元。


2012年6月21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
本人民币7,178.88万元,按每10股转增8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
7,178.88万股,每股面值1元,计增加股本7,178.88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2]194号验资报告。至此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52.48
万元,其中社会流通股5,289.462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644号《关于核准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黄晓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文件及
公司于2015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公司向黄晓东等10名自然人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青岛英东模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新增股份
43,198,086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204,722,886股。此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
民币204,722,886元。上述增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
字[2015]000434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5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12月2日召开的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5月17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16〕1050号《关于


核准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47,192,559股,共募集股款人民币1,369,999,987.7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8,867,192.36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1,132,795.41元。上述实际可使用募集资
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782号验资报告。


2017年9月28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
本人民币20,153.2356万元,以251,915,445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股的比例,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20,153.2356万股,每股面值1元,计增加股本20,153.2356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471
号验资报告。至此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344.7801万元。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45,344.7801万股。


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取得了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34582791P的营业执照。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史佩浩;经营期限为2002年1月10日至不约定期限。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主要区分为3个报告分部:轻型输送带分部、精密模塑
-英东模塑分部和精密模塑-炜丰国际分部。轻型输送带分部主要负责轻型输送带的生产与销
售,其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娱乐健身、烟草生产、物流运输、
农产品加工、纺织印染等行业,客户群为各领域的终端客户;精密模塑-英东模塑分部主要
负责精密模塑的生产与销售,英东模塑主要面向家电、汽车行业,生产基地主要分布在环渤
海、长三角区域,客户定位于各高端品牌汽车生产商和国际知名家电厂商;精密模塑-炜丰
国际分部主要负责精密模塑的生产与销售,炜丰国际主要面向玩具、电子、电信、计算机等
行业,生产基地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和东南亚地区,客户定位于各领域的高端品牌厂商,客户
群多为海外知名大企业。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50户,具体包括: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简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
例(%)

表决权
比例(%)

1

上海永利工业制带有限公司

永利黄浦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2

上海永利输送系统有限公司

永利崇明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3

永利韩国有限公司(Yong Li Korea Co.,Ltd)

永利韩国

控股子公司

二级

60.00

60.00

4

上海永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永晶投资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5

永晶美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YongJing USA
Investment and Management Co.,INC)

永晶美国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6

永利美国有限公司(YongLi America,LLC)

永利美国

控股子公司

四级

60.00

60.00

7

YongLi HongKong Holding Limited

永利香港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8

永利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PT YONGLI
INDONESIA LTD)

永利印尼

控股子公司

三级

60.00

60.00

9

上海链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链克科技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10

永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Yong Li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

永利国际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11

永利荷兰有限公司(Yong Li Holland B.V.)

永利荷兰

控股子公司

三级

59.00

59.00

12

永利研究和发展有限公司*(Yong Li
Research & Development B.V.)

永利研发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13

永利欧洲有限公司(Yong Li Europe B.V.)

永利欧洲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14

永利波兰有限公司(Yong Li SP.ZO. O.)

永利波兰

控股子公司

四级

51.00

51.00

15

永利德国有限公司(Yong Li Deutschland
GmbH)

永利德国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16

永利奥地利有限公司

(YongLi O sterreich GmbH)

永利奥地利

控股子公司

四级

51.00

51.00

17

Vanderwell&Waij Beheer B.V.

Vanderwell
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18

Vanderwell&Waij Transportbanden B.V.

Vanderwell
销售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19

Vanderwell&Waij Onroerend Goed B.V.

Vanderwell

资产管理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20

青岛英东模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英东模塑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21

塔塑(香港)有限公司(Top Plastic(HK)
Company Limited)

香港塔塑

控股子公司

三级

80.00

80.00

22

北京三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北京三五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23

沧州三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沧州三五

控股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24

墨西哥塔塑有限公司(TOP INJECTION S.A
DE C.V)

墨西哥塔塑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25

青岛英联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青岛模具

控股子公司

三级

80.00

80.00

26

青岛英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青岛饰件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27

天津英联模塑有限公司

天津英联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28

沈阳英联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沈阳英联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29

泰州英杰注塑有限公司

泰州英杰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30

南京英利模塑有限公司

南京英利

控股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简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
例(%)

表决权比
例(%)

31

苏州华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华泰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32

苏州日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日知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33

英杰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英杰模塑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34

上海英杰制模有限公司

上海英杰

控股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35

苏州华益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华益盛

控股子公司

五级

68.77

68.77

36

南京讯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南京讯捷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37

炜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Plastec
Internatinal Holdings Limited)

炜丰国际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

38

Broadway Mold Co. Limited

百汇模具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39

Broadway Precision Technology Limited

百汇科技HK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40

Broadway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Company Limited

百汇澳门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41

Broadway Precision Technology Ltd.

百汇科技
BVI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42

Source Wealth Limited

兆源香港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43

Broadway Precision Co. Limited

百汇精密HK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44

Broadway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百汇工业HK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45

Sun Line Precision Ltd.

新丽精密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46

Sun Line Services Limited

新丽管理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00

100.00

47

百汇精密塑胶模具(深圳)有限公司

百汇精密深圳

全资子公司

六级

100.00

100.00

48

Broadway Industries (Thailand) Co., Ltd.

百汇工业
Thailand

全资子公司

六级

100.00

100.00

49

Broadway Precision (Thailand) Co., Ltd.

百汇精密
Thailand

全资子公司

六级

100.00

100.00

50

昆山海汇精密模具工业有限公司

昆山海汇

全资子公司

六级

100.00

100.00



*:公司通过下属永利荷兰有限公司(Yong Li Holland B.V.)持有永利研究和发展有限
公司(Yong Li Research & Development B.V.)66.70%股权,通过下属Vanderwell&Waij Beheer
B.V.持有永利研究和发展有限公司(Yong Li Research & Development B.V.)33.30%股权,合
计持有100.00%股权。


本年度,无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
投资单位的情况。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年相比,增加4户,减少3户,其中:

1、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

变更原因

Vanderwell&Waij Beheer B.V.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Vanderwell&Waij Transportbanden B.V.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Vanderwell&Waij Onroerend Goed B.V.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苏州华益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2、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

变更原因

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因本年度转让持有的26%股权,持股比例由51%降至25%,不
再纳入合并范围。


上海欣巴自动化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系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本年度转让持
有的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6%股权,致使该公司不再
纳入合并范围。


东莞新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本年度完成工商注销。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存货的计价方
法(附注四、(十二))、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四、(十五)和附注四(十八))、
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四(二十三))等。


2、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
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
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 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相关会计估计,以及估计所涉及的关键指标(如:毛
利率、折现率、现金流量预测的永续增长率等)的敏感性分析(关键指标变动10%可能对
财务报表的影响)。


(2)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管理层根据其判断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可回
收程度,以此来估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如发生任何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公
司未必可追回有关余额,则需要使用估计,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准备。若预期数字


与原来估计数不同,有关差额则会影响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以及在估计变动
期间的减值费用。


(3) 存货减值的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
净值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管理层对估计售价及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及费用等
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4) 长期资产减值的估计。管理层在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时,主要从以下方面
进行评估和分析:(1)影响资产减值的事项是否已经发生;(2)资产继续使用或处置而预期可
获得的现金流量现值是否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3)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中使用的重
要假设是否适当。


公司所采用的用于确定减值的相关假设,如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方法中所采用的盈利状况、
折现率及增长率假设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减值测试中所使用的现值产生重大影响,并导致公
司的上述长期资产出现减值。


(5)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
的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过往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
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
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
管理层将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6) 子公司、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的划分。


(7)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8) 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

在计提所得税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
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税金金额产生影响。


(9) 建造合同收入/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


(10)合并范围的确定。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
为人民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
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
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
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
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
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
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
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
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
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
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
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
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
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
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
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
从权益中扣减。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
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
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
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
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
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
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
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
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
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
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
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
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
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
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
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
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
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
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
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
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
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
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
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


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
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
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
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
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
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
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


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
别:应收款项;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
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以向购
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
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
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一)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
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
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
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组合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
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无风险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特定对象和特定性质,认定为无信用风险,包括:
应收出口退税款、职工备用金、无风险保证金及押金以
及与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往来款和其他关联方往来款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0、5

0、5

1至2年(含2年)

25

25

2至3年(含3年)

50

50

3年以上

100

100



*公司下属炜丰国际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均在信用期内,且公司的客户有良好的信
用记录,所以公司估计账龄1年以内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②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名称

方法说明

无风险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
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进行计提。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
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
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个别认定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
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


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
计算。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
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三)持有待售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
(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
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
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
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
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
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
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


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
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
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
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
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
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
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
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
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
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
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
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
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
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
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
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
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
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
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
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
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


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
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
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
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
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
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
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
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
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
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
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
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
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
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
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
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
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
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直线法

20-无固定期限

0和5

0.00-5.00

机器设备

直线法

3-20

0和5

5.00-33.33

运输设备

直线法

3-5

0和5

19.00-33.33

办公设备及其他

直线法

2-5

0和5

19.00-50.00



*公司下属永利荷兰有限公司拥有其位于Oudkarspel市Koolmand 5号的地块及其地上
建筑物的所有权,其账面房屋建筑物中土地所有权使用年限为无固定期限;公司下属永利波
兰有限公司拥有账面土地所有权,其使用年限为无固定期限;公司下属Vanderwell&Waij


Onroerend Goed B.V.拥有账面土地所有权,其使用年限为无固定期限;公司下属永利韩国有
限公司拥有账面土地所有权,其使用年限为无固定期限。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
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
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
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