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伟隆股份: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对子公司增资方式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对子公司增资 方式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伟隆股份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对子公司增资方式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9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26,16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99.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963.50 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9日 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 00005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门生产 项目 18,258.50 18,258.50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705.00 3,705.00 合 计 21,963.50 21,963.5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 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分别与宏信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的银行账户设立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339.42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募投项目 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额 截至2018 年3月 31日累计投入额 截至 2018年3 月31日余额 1 大规格及特殊 用途阀门生产 项目 18,258.50 18,258.50 1,269.82 16,988.68 2 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3,705.00 3,705.00 69.60 3,635.40 合计 21,963.50 21,963.50 1,339.42 20,624.08 2、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进行了投入。前期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21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 净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拟置换 金额 大规格及特殊用途 阀门生产项目 18,258.50 18,258.50 60.1155 60.1155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3,705.00 3,705.00 17.1000 17.1000 合计 21,963.50 21,963.50 77.2155 77.2155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和信专字(2017) 第000257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鉴证报告》。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6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亿元进 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尚有 19,500万元尚未到期。 三、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对子公司增资方式情 况、原因及影响 1、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公司研究,决议拟将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门项目”的投资规模缩减9,923 万 元,其节余资金将用于全资子公司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伟隆”) “新型阀门建设项目”。 根据2018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原计划使 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莱州伟隆进行增资以用于“新型阀门建设项目”的建设, 现调整为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项目中“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门生 产项目”的结余资金,即将9,923万元以增资的形式为全资子公司莱州伟隆“新 型阀门建设项目”提供建设资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占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45.18%,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原投资总额 变更后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门生产 项目 18,258.50 8,335.50 8,335.50 新型阀门建设项目 -- 15,923.00 9,923.00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705.00 3,705.00 3,705.00 合 计 27,963.50 21,963.50 2、新型阀门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新型阀门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莱州伟隆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额15,923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总额为15,9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15,124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799万元 项目选址及建设周期:建设地位于莱州市沙河镇沙河新区,建设周期为3 年 项目建设内容:A、新建部分厂房及原有生产厂房及水、电、气等设施的完 善改造;B、生产线建设。包括生产线、造型线、加工中心设备选型、安装调试 等;C、新型阀门产品和工艺的系列化,并建立完整的阀门制造工艺体系。 (2)项目可行性分析 A、项目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我国阀门的应用量不断增加,而阀门制造技术尤其是高端阀门产品总体还比 较落后,能够制造高端阀门产品的企业很少。本项目以强化节能环保和提升产品 质量为建设目标,重点对产品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模块化生产,能够显著 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实现高端水工阀门等关键基础零部件的产业化生产。 B、项目建设有利于推动我国阀门行业的快速发展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提高企业生产装备水平,采用部分自动化操作,而且产 品互换性好,可以显著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阀门产品的机械加工精度,实现阀门 行业和产品自身优化与升级,同时为下游企业提供高质量、高附加值的阀门系列 产品等配件,提升阀门行业的整体配套水平,因此项目建设有利于推动我国阀门 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C、项目建设是企业发展的需要 伟隆股份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采用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开发生 产高新技术、高附加值水工阀门系列产品,有利于建设创新、高效、优质的品牌 经济,形成具有科技综合实力和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阀门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有 利于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显著提升产品品质 和技术水平,扩大核心优势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一 步确立公司在国内外阀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地位,从而全面提升伟隆阀门的综合 竞争能力,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是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必 然需求。 (3)项目经济效率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年产值 22,320万元、净利 润4,204 万元、税金1,583 万元,投资回报期3.5年(不含建设期3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原因 因原募投项目预算的编制时间较早,随着公司及阀门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 近年来在实施该募投项目过程中,发现该项目逐渐凸显无法匹配公司小批量单件 生产的市场需求,投资预算总额在目前市场环境下存在投资预算总额略高的情况。 公司在预测市场需求、有效满足客户产能增长的业务需求和新产品配套开发需求 的情况下,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规定,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度,谨慎逐步投入, 防止形成过剩产能,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的情况,结合 内部管理提升,不断优化产品生产线和改进生产工艺布局,不断改善生产工艺技 术水平和生产效率,有效减少了资金投入;为优化资源配置,有效统筹公司及子 公司设备利用效率,拟将 “原项目”投资规模进行适度缩减,将缩减募集资金的 9,923 万元用于莱州伟隆“新项目”建设,新项目是原项目的进一步延伸,公司 为实施该募投项目已在子公司改造扩建生产线,以满足该募投项目主要原材料、 部件加工配套供应问题,也是为提升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以 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新项目位于莱州市地区,拥有资源、能源、劳动力等众多 优势,对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尽快促进新项目的投产,将 可以更好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同时降低财务费用和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综上,经公司审慎研究后认为,基于在满足该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配套加工 产能需求前提下,为充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控制投 资风险,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投资的18,258.5万元调整为投资 8,335.5万元(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中尚不包括利息收益)。调整后的投资规模能够 满足原项目生产能力的需要,未改变募投项目产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能够满足公司目前的市场需求,能够有效提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规模效率。 4、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影响 公司根据外部市场情况及自身发展需要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大规格及 特殊用途阀门生产项目”的投资规模缩减9,923 万元,并将该结余资金将用于 全资子公司莱州伟隆“新型阀门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 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新增风险,总体风险可控,本次变更后 的新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公 司将科学组织实施,争取按计划顺利投产。公司对新项目的收益情况预测是基于 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做出的,能否实现还取决于经济环境的变化、市场状况等各种 因素,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全力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努力实现 投资预期。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所履行的决议程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调整事项已经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事项。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对子公司增资 方式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后续将提交公司2017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对子公司增资 方式,系根据公司外部市场情况及自身发展需要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对子公司增资方式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亮 任 滨 保荐机构(公章):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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