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伟隆股份: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伟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9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26,16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99.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963.50 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9日 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 00005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门生产 项目 18,258.50 18,258.50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705.00 3,705.00 合 计 21,963.50 21,963.5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 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分别与宏信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的银行账户设立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339.42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募投项目 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额 截至2018 年3月 31日累计投入额 截至 2018年3 月31日余额 1 大规格及特殊 用途阀门生产 项目 18,258.50 18,258.50 1,269.82 16,988.68 2 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3,705.00 3,705.00 69.60 3,635.40 合计 21,963.50 21,963.50 1,339.42 20,624.08 2、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进行了投入。前期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21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 净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拟置换 金额 大规格及特殊用途 阀门生产项目 18,258.50 18,258.50 60.1155 60.1155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3,705.00 3,705.00 17.1000 17.1000 合计 21,963.50 21,963.50 77.2155 77.2155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和信专字(2017) 第000257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鉴证报告》。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6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亿元进 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尚有 19,500万元尚未到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 等因素,在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现拟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工日期 延期后完工日期 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门生产项目 2018 年6 月 11 日 2019 年 6 月 11 日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8 年6 月 11日 2019 年 6 月 11 日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门生产项目”和“技术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于2015年进行的可行性研究,时间相对较早,随着市场需求的 变化,公司对设备配置做了认真的调研、考察、比对、调整,受所购置设备选型 繁杂、供货周期较长的影响,项目进度有所延缓。因此,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 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决定将“大规格及特殊 用途阀门生产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 整至2019年6月 11 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提出的,虽然对募投项目实 施进度造成影响,但公司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和 后续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有利于 公司整体规划及健康稳定发展。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所履行的决议程序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后续 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根据公司外部市场情况及自身发展需要 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亮 任 滨 保荐机构(公章):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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