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思软件: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20:02:03 中财网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闽华兴所(2018)审核字I-011号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7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7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17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丽惠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璇

中国福州市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6月29日以证监许可[2016]1457号文《关
于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核准公开发行不
超过1,7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68元。截至2016
年7月21日止,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99,728,000.00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30,81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68,918,000.00元。上述募集
资金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
字N-002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与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①

168,918,000.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利息收入②

1,594,440.12

募投项目支付③

108,543,215.37

手续费④

2,662.54

期末募集资金应有余额⑤=①+②-③-④

61,966,562.2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结余募集资金

结余总额⑥

65,648,562.21

其中: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台江支行
697931115

15,510,663.77

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117010100100217600

16,840,848.4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591902192410303

33,297,050.01

期末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⑤-⑥

-3,682,000.00




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应有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账户结存的差额系前期公司以自有资金
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
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总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
行台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7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第十三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本
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税收入管理及公共缴费服务平台项目

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减少对软硬件的建设投入2,864.29万元,变更
为实施费用的投入,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计8,322.94万元。


(二)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减少对软硬件场地的建设投入1,921.70万元,
变更为项目实施费用的投入,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计4,431.26万元。





(三)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减少对软硬件的采购投入564.80万元,增加对
研发中心建设的投入453.87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减少110.93万元,
总投资额计2,168.77万元。


五、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
43,623,104.00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公司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6)鉴证字N-001号);国金证
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发布的《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891.8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85.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54.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非税收入管理及公共缴费服务平台
项目



8,322.94

8,322.94

2,782.75

5,073.40

60.96%

不适用

5,303.25

8,820.32





2、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431.26

4,431.26

1,301.58

2,784.16

62.83%

不适用

628.42

830.09





3、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2,279.70

2,168.77

800.17

1,626.48

75.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601.29

1,370.29

68.5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033.90

16,922.97

5,485.79

10,854.32

64.14%

--





--

--

合计

--

17,033.90

16,922.97

5,485.79

10,854.32

64.1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投
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并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变更后的投资结构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的有关内容的主要变化为:

1、非税收入管理及公共缴费服务平台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减少对软硬件的建设投入2,864.29万元,变更为实施费用
的投入,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计8,322.94万元。


2、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减少对软硬件场地的建设投入1,921.70万元,变更为项目实施费用的投入,
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计4,431.26万元。


3、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减少对软硬件的采购投入564.80万元,增加对研发中心建设的投入453.87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减少110.93万元,总投资额计2,168.77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43,623,104.00 元。其中非税收入管理及公共缴费服务平台项
目20,629,295.85元;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4,825,754.20元;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8,168,053.94元。公司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第二届第
七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国金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①招商银行CFZ00241结构性存款3,800.00万元
(2017.5.12-2017.8.11),CFZ00303结构性存款3,000.00万元(2017.8.24-2017.11.24)②兴业银行金融结构性存款1,500.00万元
(2017.5.12-2017.8.10),金融结构性存款1,500.00万元(2017.8.24-2017.11.22),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500.00万元
(2017.08.24-2017.09.23)③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00.00万元(2017.5.12-2017.8.11),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00.00万元
(2017.8.24-2017.11.24)。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公司实
际使用募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在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升尉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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