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飞荣达: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20:52:59 中财网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8]3967-3号

























































目 录

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8]3967-3号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深圳市飞荣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飞荣达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
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
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飞荣达《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
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飞荣达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飞荣达2017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
鉴证报告作为飞荣达2017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陈志刚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守军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
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10号文的核准,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82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37,0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621.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2017年1月23日足额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
字【2017】135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907.4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为14,770.11万元,其中银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56.2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和《关于进
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与商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初始存放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募投项目

初始存放

金额

报告期末

余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深大支行

15000061446182

电磁屏蔽及导热绝缘器
件扩产项目

20,934.65

11,549.6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607881689

电磁屏蔽及导热绝缘器
件研发项目

4,286.73

3,220.4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蛇口支行

743268451694

补充流动资金

6,400.00

(注)

合 计

31,621.38

14,770.11



注: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将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所对应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43268451694)
予以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的公告》(2017-05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马飞

财务总监:蓝宇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621.3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907.4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907.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电磁屏蔽及导热绝缘器件
扩产项目



20,934.65

20,934.65

9,430.74

9,430.74

45.05%

2018年9月30


不适用

不适用



2.电磁屏蔽及导热绝缘器件
研发项目



4,286.73

4,286.73

1,075.14

1,075.14

25.08%

2018年9月30


不适用

不适用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400.00

6,400.00

6,401.60

6,401.60

100.0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1,621.38

31,621.38

16,907.48

16,907.48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31,621.38

31,621.38

16,907.48

16,907.48

53.47%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1.电磁屏蔽及导热绝缘器件扩产项目(以下简称“扩产项目”)主体工程目前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投入进度未达到预期主要系主体建设工程验收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时间较长,导致工程款尚未达到付款节点及部分设备尚未购买,故扩产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推迟,未能按照原计划时间进度执行。因此公司结合实
际情况,将本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延期至2018年9月30日。2.电磁屏蔽及导热绝缘器件研发项目的建设与扩产项目配套实施,受
扩产项目主体建设工程验收完成时间的影响,导致研发项目部分实验室尚未完成装修及实验设备购置、安装滞后,故本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推迟,未
能按照原计划时间进度执行。因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实验室稳步有序建设的基础上,将本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延后至2018
年9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2017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
7,003.91万元置换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974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
于2017年5月将置换资金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按照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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