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锐奇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22:09:28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5,408,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锐奇股份

股票代码

30012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秀兰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传真

021-37008859



电话

021-57825832



电子信箱

300126@china-ken.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主营电动工具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始终专注致力于高等级、高效能专业电动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业
级电动工具主要应用于金属、石材、木材等的切割、磨削、锤钻、紧固等工序中,其国内用户主要集中在建筑建造、工业制


造领域中。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内销和外销两方面,其中内销业务基本为公司自有品牌的电动工具产品,外销
业务包括ODM业务和自有品牌产品的出口业务。


公司自有品牌产品销售渠道主要以经销代理模式为主导,国内市场经销商分布广泛,且经销商经营能力和资质信用度都
较高。经销商更贴近并了解当地消费市场,对于市场变化更为敏锐,能够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及时向公司反映市场信息,有
助于公司及时调整优化营销策略。现传统五金工具渠道竞争愈发激烈,公司通过持续加强销售体系管理来提升市场占有率;
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发展,公司同时在不断优化和完善电商平台的销售模式。


国内电动工具行业目前处于充分市场竞争阶段。近年来,低端电动工具企业之间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产品技术及品牌
始终无法有效突破,其与中高端级别企业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并且该级别企业开始出现小企业退出的态势;中高端市场方
面,外资品牌正在抢占中国市场,占据领先地位。整个电动工具行业开始呈现行业分化加大、行业集中度加强及行业整合的
趋势。


公司作为高等级、高效能专业电动工具制造企业,定位于中高端产品市场,致力于成为替代进口的品牌。近年来,公司
在国内专业电动工具品牌中占据领先地位,相信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的不断加强和公司产品技术含量、
品质的不断提升,公司有能力在目标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同时,公司还将通过在专业细分电动工具品类以及充电式电
动工具品类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速度,为今后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打下坚实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

2016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年

营业收入

549,141,829.59

527,177,407.74

4.17%

557,153,68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40,322.62

6,247,896.64

-28.93%

7,678,884.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177,327.35

4,876,747.71

-34.85%

5,321,581.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695,873.89

77,522,246.58

-25.58%

-29,903,962.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2

-50.00%

0.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2

-50.00%

0.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3%

0.60%

-0.17%

0.74%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年末

资产总额

1,282,456,480.12

1,295,882,256.51

-1.04%

1,266,107,61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39,154,996.38

1,036,240,511.39

0.28%

1,048,533,181.89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20,779,171.89

139,079,436.20

145,952,841.75

143,330,379.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78,707.59

-2,462,353.61

433,553.55

2,590,41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869,967.95

-2,827,876.75

-50,257.22

2,185,493.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17,564.93

38,125,570.76

2,030,653.48

24,657,214.5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17,858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一个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17,315

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一个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明厅

境内自然人

26.52%

81,000,000

60,750,000

质押

15,000,000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10%

43,072,128

32,304,096

质押

18,950,000

吴晓婷

境内自然人

3.93%

12,000,000

0





应媛琳

境内自然人

3.90%

11,900,000

0





应业火

境内自然人

3.11%

9,500,000

0





彭皓喆

境内自然人

1.50%

4,591,500

0





吴晓依

境内自然人

0.92%

2,800,000

0





杨利民

境内自然人

0.63%

1,936,000

0





郭学东

境内自然人

0.51%

1,571,200

0

质押

830,700

陈鹏

境内自然人

0.51%

1,556,0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吴明厅与应媛琳为夫妻关系,吴晓依、吴晓婷为吴明厅和应媛琳之女,应业火
为应媛琳之父,瑞浦投资为吴明厅控制的公司。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内部管理,加快现有产品升级
和新产品的开发,调整营销管理,加大海内外市场的开拓和巩固,进一步提升品牌优势和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914.18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4.17%;其中,实现外销业务销售收入39,033.89万元,
同比去年同期下降5.96%;实现内销业务销售收入15,880.29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41.69%。


报告期内,发生销售费用3,835.39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减少11.77%;发生管理费用4,576.84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减少
26.27%;发生财务费用1,338.41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加248.00%,主要原因是美元贬值产生的汇兑损失增加。


报告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产品价格调整致使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由于美元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增
加,公司最终实现利润总额311.93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减少52.17%,实现营业利润319.66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减少31.1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4.03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减少28.93%。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既定的2017年度经营计划,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品牌及渠道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参展第三十一届中国国际五金博览会,举办2017年度经销商会议,打造“匠心质造”品牌形象,持续开展
渠道地推活动,推广产品,树立形象,增加品牌曝光率;积极开展路演推广活动,拉近消费者与品牌距离。报告期内,公司
举办全国多个市场的“匠心分销”活动,持续推出稀土无刷锂电冲击扳手、新型电圆锯、型材切割机等多款专业电动工具新品,
大力开发分销客户群体,加大对专业电商客户的开拓,线上线下互助互动,联合促进销售和推广品牌,一系列市场活动,在
业内得到了广大分销商及用户的肯定。


2、电动工具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既定计划,完成了电圆锯、砂光机、20V锂电冲击扳手、螺丝批和大功率钢材机的研发工作,轻型
电锤系列和经济型角向磨光机已经开始小批试制,锂电角向磨光机和20V锂电电锤、20V锂电钻、冲击电钻等新项目也进展
顺利,同时公司其他优势产品的升级也在同步进行中。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优化了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被受理37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
新型专利15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专利授权16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已授权的专利将有效保护公司的
研发成果,并能有效巩固公司的产品技术领先优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电动工具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参与起草了相关电动工具国家标准。


3、生产管理方面

通过2016年度取得的经验,公司对精细化及智能化生产系统项目进行了部分合理化调整,使其更契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提高生产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人才引进,整合并调整部门人员,加强对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理念、管理技能、管理工具使用的
培训,逐步提高基层团队的执行能力和管理能力,提升一线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4、超募资金使用方面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6,201,915.87元及超募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该超募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7年9月1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7年10月31日,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超募资金专户资金余额56,603,411.3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
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了该超募资金专户。



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的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也已经全部注销完毕,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5、工业智能化、信息化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金新投4个项目,目前,产业基金已投资的项目均正常运行中。


6、其他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改善,执行轮岗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确保公司现有制度体系的完整性、有效
性。各部门不断研究改进具体业务程序,不断完善日常运营体系及监督体系。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电动工具

524,539,900.52

88,928,413.59

16.95%

4.10%

-12.86%

-3.3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
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
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
入营业外收支。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


2017年8月24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13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
额如下:合并利润表中,其他收益
1,649,390.88元,公司利润表中,
其他收益1,279,335.00元。





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
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
知》(财会〔2017〕13号),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
报,要求自2017年5月28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


2018年4月23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
额如下:合并利润表及公司利润表
中,本年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
益”-39,459.88元;上年“营业外支
出”减少167,070.89元,重分类至
“资产处置收益”-167,070.89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吴明厅

2018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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