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跨境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22:31:13 中财网


股票代码:002640 股票简称:跨境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关于核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周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1号)核准,由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或“主承销商”)担任独立财
务顾问(主承销商)的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境通”、“发
行人”或“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目前已经完成,现将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有关情况向贵会汇
报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整体情况

(一)跨境通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数量38,862,69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1%。


(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
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
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
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不同
资产管理账户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认购对
象统称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不同资产管理
账户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认购对象统称为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证券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的,视为另一个发行对象,认购对象名称为证券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询价对象以多个产品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不能
算作一个认购对象,且单一产品作为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的,其认购金额需满
足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认购金额区间。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
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经过对投资者的认购价格和金额进行簿记建档并经贵会同意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对象确定为以下4名投资者: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限(月)

1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953,447

12

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451,384

12

3

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3,889,216

12

4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68,651

12

合计

38,862,698

-



(三)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
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16.97
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四)锁定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
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
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监管机关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对象的锁定期进行调整,则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也将作相应
调整。


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


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二、本次发行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过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6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构成重
大调整的议案》、《关于调整后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构成重大
调整的议案》、《关于调整后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7年6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于2017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2191号文核准。


三、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具体情况

(一)本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为38,862,69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9,499,985.06元,
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向周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1
号)中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950万元的要求。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16.97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发送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4月4日(T-2日)。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
循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16.97元/股,符合股东
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3、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59,499,985.06元,扣除发行费用24,009,00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5,490,985.06元,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即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优壹电商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现金对价和支付本次交易
相关的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的要求对特定投资者的认
购价格和金额进行簿记建档统计后,发行人和广发证券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97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8,862,698股,本次发行的
对象为4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总募集资金量为人民币659,499,985.06元,扣除
承销费24,009,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5,490,985.06元,该笔资金已于2018年4
月16日汇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发行的认购情况及核查情况

1、关于《认购邀请书》的发出

发行人与广发证券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编制了《跨
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
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该《认购邀请书》明确规


定了发行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安排、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
序和规则、特别提示等事项。


广发证券于2018年4月3日向与发行人共同确定的发行对象范围内的投资
者送达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邀请其参与本次认购。投资
者名单包括截至2018年3月30日公司前20名股东(除9位关联方不向其发送
认购邀请书外,共11家机构、个人股东)、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家
证券公司、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61家向跨境通或主承销商表达过认购意向
的投资者,没有超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的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为以下五类投资者:

(1)截至2018年3月3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1

杨建新

2

徐佳东

3

樊梅花

4

邓少炜

5

李鹏臻

6

周敏

7

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叁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8

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1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银杏股票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江伟强

12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13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14

田少武

15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16

吴斌

17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平安资产创赢12号资产管理产品

18

信达澳银基金-上海银行-定增19号资产管理计划

19

银河资管-招商银行-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

胡锡昌



注:上表中序号1、2、3、4、5、6、8、11、14股东为发行人关联方,不向其发送认购邀
请书。


(2)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序号

基金机构询价名单

序号

基金机构询价名单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0家证券公司

序号

证券公司询价名单

序号

证券公司询价名单

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序号

保险询价对象单位名称

序号

保险询价对象单位名称

1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5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序号

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名单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南京瑞达信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郭军

6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


11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

何慧清

14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

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7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

深圳市景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

上海通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

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23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4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25

达湾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6

李晓朦

27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8

海祥(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29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2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3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4

刘晖

3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1

北京峰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2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

上海钧犀实业有限公司

45

上海麒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6

陕西金控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9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

山西国君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

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5

太仓东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6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

星哲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59

深圳泽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

深圳市瑞信海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向主承销商发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意向
函,后更名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8日核
发新的营业执照。


2、认购价格及确定依据

(1)申购统计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购时间内,共有4名投资者按要求进行申购
报价,均为有效申购。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要求足额缴
纳了申购保证金,共计1,320万元。申购详细数据见“表一:申购簿记数据统计
表”。


表一:申购簿记数据统计表




发行对象名称

有效申购价
格(元/股)

有效申购金
额(万元)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19.00

11,800

6,953,447

117,999,995.59

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18.82

38,100

22,451,384

380,999,986.48

18.78

38,100

16.97

38,100

3

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7.20

6,600

3,889,216

65,999,995.52

16.97

13,200

4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16.97

14,300

5,568,651

94,500,007.47

合计

-

77,400

38,862,698

659,499,985.06



(2)发行价格及确定依据

发行人和广发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统计,
按照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
为16.97元/股。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量,最终拟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
为38,862,698股。


3、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


本次跨境通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申购阶段的工作后,确定发行价格为16.97
元/股,发行人及广发证券确定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38,862,698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659,499,985.06元。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名单及配售股份数量见“表二:
获配明细表”。


表二:获配明细表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


出资来源

出资人

出资

比例

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锁定期
限(月)

1

红土创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红土创新红
人1号资产
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
计划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100%

6,953,447

117,999,995.59

12

红土创新深
创投2号资
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
计划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100%

2

北信瑞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基
金百瑞72号
资产管理计


资产管理
计划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

100%

22,451,384

380,999,986.48

12

北信瑞丰基
金跨境成长
1号资产管
理计划

资产管理
计划

深圳鸿基天成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10.14%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69.93%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
公司

19.93%

3

上海并购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上海并购股
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私募股权
基金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
公司

31.96%

3,889,216

65,999,995.52

12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14.96%

上海上实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

11.18%

上海华谊集团投资
有限公司

9.77%

上海益流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

9.57%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
有限公司

4.88%

海通并购资本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

3.37%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3.37%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

3.37




公司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2.53%

其他4名出资人

5.04%

4

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保诚基
金定丰81号
资产管理计


资产管理
计划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00%

5,568,651

94,500,007.47

12

合计



-

-

38,862,698

659,499,985.06

-



4、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关联关系核查及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参与申购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
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广发证券
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经核查,最终获配的4名投资者的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跨境通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根据询价结果及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投资者的承诺声明,发行
人、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对该4名投资
者及其实际出资方进行核查。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
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最终获配的4名投资者中,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参与配售
的相关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其本身及其管
理人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5、缴付认股款项情况


2018年4月11日,发行人及广发证券向贵会报送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初步发行情况报告》,最终确定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97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38,862,698股,预计募集资金总
额为659,499,985.06元。


2018年4月11日,发行人和广发证券向获得股份配售资格的上述4名认购
对象发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
及缴款通知书》。


截至2018年4月13日15时止,广发证券的专用收款账户(账号
3602000129201439323)共收到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人民币陆亿伍仟玖佰肆拾玖万
玖仟玖佰捌拾伍元陆分(¥659,499,985.06)。


6、签署认股协议情况

在发行结果确定后,发行人与4名最终获配的认购对象签订了《跨境通宝电
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


至此,本次发行认购工作全部结束。


四、本次发行的验资情况

2018年4月10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7-13号”《跨
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截至2018年4
月10日12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贵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2000129201439323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
缴存的申购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万元整(¥13,200,000.00)”。


2018年4月13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7-14号”《跨境通
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截至2018年4月13
日15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贵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2000129201439323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缴存
的申购款共计人民币陆亿伍仟玖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伍元陆分
(¥659,499,985.06)”。



2018年4月17日,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8】第0058号”《跨境通
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659,499,985.06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4,009,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5,490,985.06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35,490,985.06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359,000.00元,合计为人民币636,849,985.06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8,862,698.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97,987,287.06元”。


五、本次发行的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进行了全程法律见
证,并出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
具日,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具备发行条件;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股
份认购合同》等文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足额
缴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合法、
有效”。


六、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评价

广发证券认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通过询价及申购过程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
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经核查,最终获配的4名投资者中,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
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
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
了备案;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其本
身及其管理人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跨境通宝电子
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
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贵会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特此汇报!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王楚媚 陈禹达 黎子洋





财务顾问协办人:____________

王嘉宇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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