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易盛: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23:35:50 中财网


东莞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01
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易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新易盛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由承销商东莞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向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1,9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21.47元。

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416,518,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人民币51,992,008.17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4,525,991.83元。上
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6]第31011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实际可使用
募集资金净额

364,525,991.83

加: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4,781,128.32

1、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4,781,128.32

减: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369,307,120.15

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69,281,959.60




其中:(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42,238,318.85

(2)募集资金项目支出

327,043,640.75

2、转出募集资金余额至基本户

25,160.55

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新易
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新易盛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新易盛及全资子公司四川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易盛”)
与招商银行成都红牌楼支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1)新易盛已在招商银行成都红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
128904816310809,该专户仅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分批增资或借款四川新易
盛实施光模块生产线建设项目、支付发行费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四川新易盛已在招商银行成都红牌楼支行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分别为128905169210306和649166666,该专户仅用于光
模块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对新易盛及四川新易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4)新易盛及四川新易盛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
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东莞证券,同时提供
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账户状态


招商银行成都红牌楼支行


128904816310809


0.00


已销户


招商银行成都红牌楼支行


128905169210306


0.00


已销户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649166666


0.00


已销户


合计


-


0.00


-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575,429.4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4,525,991.83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575,429.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9,281,959.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末
累计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光模块生产线
建设项目



259,938,200.00

259,938,200.00

132,318,528.40

264,270,556.27

101.67%

2017年10月
01日

11,475,669.11

11,475,669.11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44,587,800.00

44,587,800.00

16,256,901.02

45,011,403.33

100.95%

2017年10月
01日

--

--

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
项目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000,000.00

100.00%



--

--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364,526,000.00

364,526,000.00

148,575,429.42

369,281,959.60

--

--

11,475,669.11

11,475,669.11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









--

--





--

--

合计

--

364,526,000.00

364,526,000.00

148,575,429.42

369,281,959.60

--

--

11,475,669.11

11,475,669.11

--

--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1、公司根据2016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共计4,223.83万元;其中,光模块生产线建设项目3,737.76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86.07万元。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资金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181号)。3、2016年4月6日,公司完
成了前述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4,525,991.8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69,281,959.60元。2、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手续费)净额4,781,128.32元,销户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160.55元全部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销户时的余额25,160.55元全部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7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单位:元

先期投入项目

先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金额

置换日期

置换主体

所履行的决策
程序

光模块生产线建设
项目

37,377,635.07

37,377,635.07

2016.3.17

四川新易


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860,683.78

4,860,683.78

2016.3.17

四川新易


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合计

42,238,318.85

42,238,318.85

-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6年3月1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181号《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募集资金42,238,318.8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
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经2016年3月17日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以及2016年4月1日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前次审批的使用期限已在本报告期到期。经2017 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17年5月9日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公司已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


金全部如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光模块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7年11月30日,上述首发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公司首发募集资
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合计12,344.2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事项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告。


2017年12月,公司财务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期间,募集资金专户合计
又产生利息收入12,816.28元,销户时将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余额25,160.55元全部
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7 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除此之外,公司不
存在需要说明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
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现场检查、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银行账单
核对等多种方式,对新易盛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
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中高层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新易盛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
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易盛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新易盛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邢剑琛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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