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蒙草生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草生态”、“上 市公司”、“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对蒙草生态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2]1052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2年9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36.00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5,44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833,928.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373,614,071.50元。上述资金于2012年9月20日到位,且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979号验资 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人民币38,049.08万元,其 中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13.98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50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376,84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62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28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保荐费用人民币 14,500,000.00元,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将募集资 金净额人民币485,499,991.28元划转至贵公司在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盛乐园支行 开立的账号为119101201090112561的账户。此外减除保荐费用500,000.00元及 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88,376.84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511,614.4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5]第11560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人民币46,152.39万元,其 中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9,658.54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30.46万元。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鹭路兴60%股权)之配套融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关于核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再添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5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王再 添、陈金梅、邱晓敏、吴福荣、陈清岳、周兴平和厦门市翔安区鼎海龙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发行4,417,536股、3,420,910股、788,470股、668,622股、 477,287股、407,902股和2,434,796股股份购买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建设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60%股权;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 超过26,250.00万元。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39,772,72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2,499,998.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79,772.73 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4,920,225.47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7月8 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 第11551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人民币22,878.32万元,本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379.64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92.8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修改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2年10月15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 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呼和 浩特分行营业部、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盛乐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 金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蒙草草产业有限公司、保 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 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 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2014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4年11月14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了《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华泰联合证 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东海证券终止了原保荐协 议,东海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证 券承接。 2014年12月24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 大学东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蒙草草产业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招商银行大学东 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5年12月4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 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鼓楼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7月20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 兰察布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 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年末余额 存储方式 开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 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年末余额 存储方式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 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呼和浩 特大学东街支行 471900119010906 - 已注销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 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呼 和浩特分行营业 部 6401014210006172 - 已注销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 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内蒙古银行呼和 浩特盛乐园支行 019101201090120403 - 已注销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 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呼和浩特 大学东街支行 471900119010309 3,094.45 活期存款 内蒙古蒙草草种业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呼和浩特 大学东街支行 471900115310701 50.06 活期存款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 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呼 和浩特分行营业 部 601137310 1,821.21 活期存款 合计 4,965.72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年末余额 存储方 式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 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锡林 南路都市支行 15050170663600000017 23,256,865.94 活期存 款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 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鼓楼 支行 05510101040015918 47,754.35 活期存 款 合计 23,304,620.29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鹭路兴60%股权)之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募集资金具体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 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年末余额 存储方 式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呼和浩特 乌兰察布路支行 12154000000400402 33,918,451.55 活期存 款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呼和浩特 分行 8115601012400092051 9,584.34 活期存 款 合计 33,928,035.89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7,127,483.95 减:2017年募投项目-基地支出(注1) 274,724.06 减:2017年募投项目-武川基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865,013.66 减:2017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188.30 加:2017年专户利息收入 17,357.79 加:2017年专户现金存入金额 50.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4,965.72 注1:公司募投项目“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2013年部分变更为红夭子基地建 设项目和武川基地建设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为红夭子基地建设项目和武川基 地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64,792,940.77元和21,937,580.73元(其中不包含银行 手续费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361.41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713.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38,049.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669.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59%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 (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 是 13,669.1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2、补充工程营运资金(注1) 否 12,000.00 12,000.00 12,031.4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5,669.11 12,000.00 12,031.44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4,592.30 4,592.30 4,761.6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呼伦贝尔市新区道路绿化及 景观工程(四标段) 否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 已完工 已达到 否 3.昭君路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施 工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2,084.45 100.00 已完工 已达到 否 4.金湖银河景观工程第一标 否 4,100.00 4,100.00 4,100.00 100.00 已完工 未达到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1,692.30 11,692.30 11,946.10 合计 37,361.41 23,692.30 23,977.5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终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盈利能力,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该项目的建设。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呼伦贝尔市新区道路绿化及景观工程(四标段)、昭君路绿化景观 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和金湖银河景观工程第一标段等三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7,100.00万元超募资金建设呼伦贝尔市新区道路绿化及景 观工程(四标段)、昭君路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和金湖银河景观工程第一标段等三个工程建设项目。公司于2013年9月9日将该部分超募 资金转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2,292.3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2014 年1月7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中所述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更原 募投项目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该议案且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建设的红夭子基地和武川基地项目 内容与原募投项目内容一致,均为地被类和乔灌木等节水抗旱植物的植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而且新项目与原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都位于呼和浩 特市,因此公司此次募投项目变更仅为实施地点和投资规模的变更,并未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所以新项目与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一致。 2014年4月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4年5月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 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使用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708.47万元用于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纬二路、云谷大道绿化工 程及昆区G6高速公路和110国道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六标段)两个工程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35,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 过6个月(即2012年10月24日起至2013年4月23日止),公司承诺到期后以经营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6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该项资金从募集 账户转出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后将按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于2013年7月1日将该部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 出。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 用4,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将上述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15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将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利息收入1,693,494.07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于2015年4月24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同时将该募集资金账户(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401014210006172) 注销。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 致同意变更原募投项目“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708.47万元(不包含利息)用于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纬二路、云谷 大道绿化工程及昆区G6高速公路和110国道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六标段)两个工程建设项目,该议案且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审议通过。该两个工程建设项目仍在施工过程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补充工程营运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为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部分,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119,779,455.6 减:2017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2017年度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补充工程营运资金 83,156,100.00 减:2017年募投项目-工程支出 13,429,228.78 减:2017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1,425.00 加:2017年专户利息收入 111,918.47 加: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期收回 100,000,000.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23,304,620.29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9,658.54 募集资金净额: 48,451.1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46,152.3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昆区G6高速公路和110 国道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工程(一~六标段) 否 12,400.00 12,400.00 989.76 7,742.79 62.44 已完工 210.85 已达到 否 2、金湖银河景观工程第一标 段 否 8,800.00 8,800.00 8,800.00 100.00 已完工 未达到 否 3、呼市园林局2014年第一 批园林绿化工程-呼杀路道 路绿化工程 否 5,500.00 5,500.00 2,000.00 36.36 项目处于 建设中 进度完 成部分 达到预 计收益 否 4、包头市昆河上游110国道 至水库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一标段 否 4,600.00 4,600.00 272.18 3,773.75 82.04 已完工 14.57 已达到 否 5、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生态建设绿化一期工程 否 3,700.00 3,700.00 80.99 520.24 14.06 应甲方要求 已停建 25.59 进度完 成部分 否 达到预 计收益 6、补充工程营运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7、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315.61 8,315.61 不适用 251.0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0,000.00 50,000.00 9,658.54 46,152.39 251.01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50,000.00 50,000.00 9,658.54 46,152.39 251.0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1、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2、自2014年7月26日至2015年11月2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13,250,351.50元,具体情况为:①昆区 G6高速公路和110国道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六标段)置换募集资金25,483,227.37元;②金湖银河景观工程第一标段置换募集资金 53,562,100.27元;③呼市园林局2014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呼杀路道路绿化工程置换募集资金7,142,958.83元;④包头市昆河上游110国道至水库 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置换募集资金24,296,015.77元;⑤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建设绿化一期工程置换募集资金2,766,049.26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2015年12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将该部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并于2016年12月1日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17年7月20日,募投项目昆区G6高速公路和110国道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六标段)、包头市昆河上游110国道至水库段综合 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及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建设绿化一期工程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分别为4,466.66万元、777.48万元及3,071.47万元,合 计8,315.61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建设方案变更: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昆区项目”应甲方要求对建设内容有部分调整,导致实际产值有所调减。 2、使用自有资金投入: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部分工程使用的物料,例如苗木等,公司进行集中采购。在集中采购过程中,无法准确区分哪 些物料将用于募投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了项目的物料采购款,降低了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导致出现募集资金节余。 3、甲方要求终止项目建设:由于“呼伦贝尔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甲方主动要求终止了项目建设,使得累计投资金额仅为629.44万元。 2017年8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拟将昆区G6高速公路和110国道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六标段)、包头市昆河上游110国道至水库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及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建设绿化一期工程节余募集资金合计8,315.6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2017年12月29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转出。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鹭路兴60%股权)之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 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47,601,299.94 减:2017年募投项目-工程支出 13,796,385.66 减:2017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773.78 加:2017年专户利息收入 123,895.39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33,928,035.89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股份购买鹭路兴60%股权之配套融资)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25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2,878.32 募集资金净额: 25,492.0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16年: 21,498.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17年: 1,379.6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或 截止日 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 九原大道南、北侧 带状公园景观建 设园林绿化施工 工程 九原大道南、北侧带 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 绿化施工工程 5,000.00 5,000.00 1,379.64 5,000.00 5,000.00 1,628.32 3,371.68(注1) 435.68 进度完成部 分达到预计 收益 项目处于 建设中 2 购买厦门鹭路兴 绿化工程建设有 限公司60.00%股 权现金支付部分 购买厦门鹭路兴绿化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0.00%股权现金支付 部分 6,825.00 6,825.00 6,825.00 6,825.00 6,825.00 6,825.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购买厦门鹭路兴 购买厦门鹭路兴绿化 1,300.00 1,300.00 1,300.00 1,300.00 1,300.00 1,3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绿化工程建设有 限公司60.00%股 权交易中介机构 费用及相关税费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0.00%股权交易中介 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4 补充上市公司流 动资金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金 13,125.00 13,125.00 13,125.00 13,125.00 13,125.00 13,125.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26,250.00 26,250.00 22,629.64 26,250.00 26,250.00 22,878.32 3,371.68 435.68 注1:根据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鹭路兴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交易募集资金其中包含九原大道南、 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的配套融资5000万,由于项目仍处于建设中,因此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3,371.68万元差异。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2013年6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 意变更原募投项目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该议案且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建设的红夭子基地和武川基地项目内容 与原募投项目内容一致,均为地被类和乔灌木等节水抗旱植物的植以及配套基础 设施建设,而且新项目与原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都位于呼和浩特市,因此公司此 次募投项目变更仅为实施地点和投资规模的变更,并未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建设内 容,所以新项目与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一致。“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4,708.47万元(不包含利息)。 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变 更原募投项目“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708.47万元(不包 含利息)用于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纬二路、云谷大道绿化工程及昆区 G6高速公路和110国道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六标段)两个工程建 设项目,该议案且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 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 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红夭子基地建设项目 节水抗旱植物 基地项目 6,404.55 6,479.29 100.00 已完工 注1 否 武川基地建设项目 节水抗旱植物 基地项目 2,556.09 27.47 2,193.77 100.00 已完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呼和浩特市盛乐现代 服务业集聚区纬二路、 云谷大道绿化工程 节水抗旱植物 基地项目 1,200.00 1,200.00 100.00 已完工 已达到 否 昆区G6高速公路和 110国道沿线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工程(一~六 标段) 节水抗旱植物 基地项目 3,508.47 3,511.98 100.00 已完工 已达到 否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86.50 686.5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13,669.11 713.97 14,071.5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由于该项目用地权属纠纷解决暂无明确时间安排,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盈利能力,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该项目的建设。2013 年6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 议案》,2013年7月11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2013年026号、027号、028号、030号公告)。“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结 余募集资金4708.47万元(不包含利息),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变更原募投项目“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 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708.47万元(不包含利息)用于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纬二路、云谷大道绿化工程及 昆区G6高速公路和110国道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六标段)两个工程建设项目,该议案且经公司2013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该两个工程建设项目仍在施工过程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否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否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止2017年3月31日武川基地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为686.50万元。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1)公司在实施本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 约利用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有效地控制了成本。(2)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研 发优势和规模优势,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不断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促进 提效增产,从而有效降低了项目的支出费用。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首发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686.35万元(具体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2017年3月2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同时 将该募集资金账户(中国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71900119010906)注销。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情形。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鹭路兴60%股权)之配套融资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 况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3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将该 部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并于2017年12月2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首发部分 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 配套募集资金686.35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于2017年3月2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同时将该募集 资金账户(中国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71900119010906)注 销。 2017年8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拟将昆区G6高速公路和110国道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六标 段)、包头市昆河上游110国道至水库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及呼伦贝尔经 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建设绿化一期工程节余募集资金合计8,315.61万元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于2017年12月29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蒙草生态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BG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3351号),报告认为:“蒙草生态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蒙草生态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 使用有关的合同、资金使用审批单、工程项目验收单、银行支付凭单、会计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就募集资 金存储及使用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蒙草生态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2017年度, 蒙草生态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对蒙草生态在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夏荣兵 孔祥熙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8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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