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星网宇达: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擎)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 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 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将本人2017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 务。在任期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1、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 姓名 召开董事 会次数 应出席次 数 现场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 李擎 14 3 3 0 0 否 2、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会议2次,已列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就《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办理银行质押贷款 融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委员, 自上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 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 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 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 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专项调查等形式到公司进行 现场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战略规划情况、公 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 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7年,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本人切实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 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擎 2018年4月2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