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奥翔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18年6月12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 301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9日以 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 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独立董事张福利先生为该事项关联董事,就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 押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13,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15,000.00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15,000.00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10,000.00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10,000.00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20,000.00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10,000.00 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10,000.00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 8,000.00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6,000.00 1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5,000.00 11 中国民生银行台州市分行 4,000.00 合计 113,000.00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郑志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 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所称额度有效期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根据上述事项,同意公司2018年度为自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州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形式。综合授信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 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召开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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