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 6月 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兴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58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6月 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年 6月 15日 赎回起始日 2018年 6月 1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年 6月 1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年 6月 1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年 6月 15日 注:(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 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 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 1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 间为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交易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 15: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净 值为当日的净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净值为下一开放 日的净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数量限制 本公司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元人民币,单笔追加 申购最低金额为 10元人民币;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 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为 10元人民币,定投最低金额为 10元人民币。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增 加而递减;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申 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费率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200万元 1.2% 200万元≤M<500万元 0.8% M≥500万元每笔 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总规模上限、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基金管理人 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 人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2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4、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 费率,并另行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 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数量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份基金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 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设置最低限额。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N)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1年 0.50% 1年≤N<2年 0.25% N≥2年 0% 注:N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 少于 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 3 期长于 30日但少于 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75%归入基金 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3个月但小于 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 费用 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 赎回费用 25%归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2、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 费率,并另行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 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在本公司注册登记, 同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 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 但本基金不可以与下列基金互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也不可以互相转换: 1.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3583;C类:003584 2.建信睿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90 4 3. 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681 4. 建信福泽安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005217 5. 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H类:960028 6. 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1408;C类: 002141 7. 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98 8. 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831 9. 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B类:003392 10.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30014;B类:531014 11.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30028;B类:531028 12.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30029;B类:531029 13.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30030;B类:531030 14.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A类:003022;H类:511660 15.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 A类:000686;B类:002753 16.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H类:960029 17.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9001 18.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9002 19.建信全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9003 20.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101 21.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105 22.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04 23.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377 24.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394 25.建信恒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00 26.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27 27.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413 28.建信丰裕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5317 29.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0346;C类: 000347 5 30.建信睿和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375 31.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798 32.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56 33.深证基本面 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16 34.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090 35.建信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800 36.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455 37.建信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180 本基金转换业务也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下列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基金的开放期内,申 请办理本基金与下列基金的转换业务(即跨 TA转换),本基金可以与下列基 金互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不可以互相转换,跨 TA转换仅能通过建设银行和 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 (1)建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5309 (2)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5310 (3)建信央视财经 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65312 (4)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5313 (5)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165311;C类:165314 (6)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65315 1、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 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咨询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 2、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日,则本 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及各代销 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限制为 10份,代销机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建信货币市场基金 B类份额(003185) 6 的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转入的最低份额限制为 500万份;建信现金添利货币 市场基金仅开通 A/B两类份额间(基金代码:A类份额:000693,B类份额 003164)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建信现 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A类不得低于 100份,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B类份 额不得低于 30亿份;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A类份额(003391)在本公司 直销渠道无法转换至本基金。 4、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请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公告。本基金转 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 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申购费率的说明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 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投业务申请,可适用 不同的申购费率。具体实施的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 为准。 (2)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 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每期 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0元,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 准。 (4)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 7 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 T+2工作日。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 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 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机构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在本基金开放赎回后,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 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 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 www.ccbfund.cn 7.2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 2018年 6月 15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体、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2)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10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 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 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 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 发生巨额赎回时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 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 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 日划出。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 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 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6月 15日 1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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