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发理财年年红:关于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及下期申购安排的公告

时间:2018年06月20日 18:38:06 中财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及下期申购安排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
6月
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
基金主代码
27004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
7月
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年
6月
22日
赎回起始日
2018年
6月
2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年
6月
2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年
6月
22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的部分规定如下:“本基
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
1年的期
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
以此类推。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
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
10个工作日的期间。”据上述规定,本基金本次开放期

2018年
6月
22日至
2018年
6月
25日,其中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日为
2018年
6月
22日至
2018年
6月
25日,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日为
2018年

6月
22日。开放期的最后一日为份额折算日,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
定进行份额折算,将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元。开放期结束后进入封闭期,
封闭期的运作将依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正常运作,敬请投资者妥善安排申购赎
回事宜。



2.2、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代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
个人投资人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各
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
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1.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
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
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届时请参见相关公告。

3.1.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的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
0.35%
100万
≤M<
300万
0.25%

1



300万
≤M<
500万
0.15%
500万
≤M
500元/笔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
额调整为
1份,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
金份额不足
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
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
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1.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于持续持有期小于
7天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
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不收取赎回费用;但若发生基金合同第五
部分第三条所述的自动赎回的情况,则不收取赎回费用。



5.转换业务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由
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
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
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
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
和投诉等。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上海挖财、深圳众禄、上海
天天、好买基金、同花顺、通华财富、凤凰金信、基煜基金、中正达广、伯嘉
基金、陆金所、金石基金、懒猫金服、北京肯特瑞、中民财富、金斧子、蛋卷
基金、华夏财富、洪泰财富等代销机构(以上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6.2场内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
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3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8.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开
放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进入下一封闭期,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
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情况妥善安
排流动性。

8.2、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正常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交易
申请,将会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受理。但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
后提出的有关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受理。

8.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8.4、投资者可以登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或
拨打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828(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6月
20日

4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