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光明01: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受托管理事务年度..

时间:2018年06月28日 15:03:21 中财网




债券简称:17光明01 债券代码:143085.SH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7年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发行人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2018年6月


重要提示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公布的《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
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
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重要提示 .......................................................... II
释 义 ............................................................. 1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 2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三章 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5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2
第五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 13
第六章 本期债券付息情况 ......................................... 14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5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6
第九章 负责本期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 17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18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光明集团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银国际证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评级机构、新世纪评级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光明乳业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梅林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金枫酒业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地产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糖酒集团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先导



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



良友集团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光明米业



光明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宜兴明丰



宜兴明丰置业有限公司



北茂置业



上海市北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管委会



湖北省云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湖北梅林



湖北梅林正广和实业有限公司



水产集团



上海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梅林荣成



上海梅林(荣成)食品有限公司



华利集团



江苏华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果品公司



江苏省果品控股公司



Tnuva



以色列Tnuva集团



米盖尔



西班牙米盖尔食品公司



开创国际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南勘察湖北公司



中南勘察设计院(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right Food (Group) Co., Ltd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银国际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存续期的公司债
券基本情况如下:

(一)债券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17光明01,143085.SH

(三)发行规模:30亿元

(四)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4.55%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即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
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5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
登记期内进行,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


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八)起息日:2017年4月21日

(九)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21日。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4
月21日;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
年的4月2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2年4月2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4月2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
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本期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二)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三)信用等级:本期债券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为AAA,债项评级为AAA,
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新世纪评级将在本期债券有
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四)挂牌转让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五)报告期内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情况:无

(十六)特殊条款触发及执行情况:无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中银国际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
相关规定,通过访谈、查阅获取发行人相关资料、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等
方式持续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保障措施实
施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


在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
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中银国际证券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
信状况。







第三章 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是明芳

注册资本:480,2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1995年5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82488

住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

邮编:20004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林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沈步田

电话:021-62896969

传真:021-62475501

电子邮箱:shenbutian@brightfood.com

所属行业:食品制造业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
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
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状况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集现代农业、食品加工制造、食品分销为一体、
具有完整食品产业链的综合食品产业集团。旗下有光明乳业、上海梅林、金枫酒


业、光明地产、开创国际五家A股上市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611亿元,
荣登2017年中国五百强企业第106位。


2017年,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乳业

3,397,465.75

21.08%

3,133,119.49

20.10%



糖业

1,375,338.65

8.53%

1,438,341.90

9.23%



肉业

2,222,137.41

13.79%

1,383,358.90

8.88%



粮油

1,759,240.88

10.92%

1,689,899.22

10.84%



蔬菜

534,937.88

3.32%

512,267.59

3.29%



品牌食品

747,372.62

4.64%

938,563.64

6.02%



现代农业

749,424.20

4.65%

873,858.53

5.61%



水产

283,058.24

1.76%

0.00

0.00%



分销零售

2,499,588.97

15.51%

3,074,056.93

19.72%



地产物流

2,467,853.73

15.31%

2,457,866.18

15.77%



金融

58,445.87

0.36%

29,606.24

0.19%



其他(抵消)

21,226.68

0.13%

54,513.29

0.35%



合计

16,116,090.87

100.00%

15,585,451.90

100.00%





光明集团主要分为食品板块及非食品板块。


1、食品板块

目前,公司核心产业基本形成了以乳业、糖业、肉业、蔬菜、粮油、品牌食
品、现代农业、水产及分销零售为核心的食品产业链。


(1)乳业板块

该业务板块的主要盈利模式是全产业链保障安全优质乳品:从奶牛繁育、养
殖、到品牌鲜奶、常温奶、酸奶、婴儿乳品、奶制品的生产销售。主要运营企业
有: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色列Tnuva集团。


(2)糖业板块

该业务板块主要由全资子公司糖酒集团经营管理,糖酒集团是目前国内经营
规模最大的产销一体化的糖业企业集团之一。采购结算模式方面:集团内部按先


提货后计划结算付款以及按当日现货价格行情结算付款再发货的方式;外部采购
以签订采购合同的方式,随行就市,付款后提货。生产模式方面:主要是采用长
期定点生产、合同订购等方式。销售模式方面:一是光明集团牵头集团内部的用
糖企业的业务对接,如冠生园、光明乳业;二是由客户总部与子公司东方先导总
部建立战略性合作,确定全国各地订单,由东方先导各地公司负责采购配送,如
广药和伊利集团;三是由东方先导各地销售公司直接联系其主要业务,与客户建
立点对点合作关系,如不凡帝糖果。主要运营企业有: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
云南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3)肉业板块

该业务板块产业布局从横向一体化拓宽至上下游一体化,是集合生猪养殖、
屠宰加工、肉制品生产及终端销售的全产业链模式。旗下拥有区域和品类优势品
牌“梅林”、“苏食”、“爱森”、“申森”、“联豪”等。主要运营企业有:上海梅林正
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森肉食品有限公司、新西兰银蕨农场。


(4)粮油板块

该业务板块主要由良友集团及光明米业运营。良友集团是上海市最大的从事
粮食经营的国有企业集团,是上海市粮食储备任务的主要承担者,也是上海市粮
油市场“保供稳价”的主渠道企业。良友集团现已形成现代农业、仓储物流、粮油
加工、贸易零售等四大核心产业板块。光明米业以粮食生产、经营为主业,已经
形成从稻麦良种繁育、加工与供种服务到稻麦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
链经营,是上海最具完整产业链的国有粮食专业企业。


(5)蔬菜板块

该板块以蔬菜、水果、粮油、肉类、冻品、水产、南北干货以及花卉等农产
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生鲜配送为主力业态,同时还开展为食用农产品大市场体
系配套服务的其他多元经营,涉及酒店餐饮、物业管理以及交通运输等行业,是
一家跨行业、跨地区、内外贸易相结合的大型国有全资企业。主要运营企业有:
上海蔬菜(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


(6)品牌食品板块

该业务板块运营企业主要为益民集团、光明国际、金枫酒业、四川全兴酒业。

益民集团是一家综合性大型食品集团,目前已形成了三大业务板块:食品加工和


制造、食品服务和贸易、非食品投资,六大主业:冷饮冷食、罐头菜肴、饮用水
饮料、糖果蜂蜜、黄酒药酒、肉类加工,七大品牌:光明牌、梅林、正广和、冠
生园、大白兔、一只鼎、96858等中国驰名商标和上海市著名商标。金枫酒业是
以黄酒为核心产业的上市公司,拥有市级黄酒企业技术中心及全国黄酒行业单体
最大的酿造基地,现已成为黄酒行业内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旗下拥有沪上知
名黄酒品牌“石库门”。四川全兴酒业负责集团白酒的生产经营。集团白酒产业逐
步建立了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创立与完善了业务流程,创建营销模式,塑造品牌
价值,目前旗下有数十款高、中、低档产品。


(7)现代农业板块

公司现代农业重点发展种源、生态、装备和标准化农业,主要产品包括蔬菜、
水产、禽类、药用植物、花卉、鲜果、生态森林等。各类产品主要通过农贸市场、
超市、园区等供应给华东地区农民和消费者。公司现代农业主要为除蔬菜及粮油
之外与农业相关的业务,主要包括农场经营、花卉等业务。公司的现代农业业务
大多通过公司化方式统一运作,公司根据农场的客观条件和近年农作物市场的实
际状况,统一安排机械化种植生产,在生产过程中统一提供技术支持、农机和农
业生产资料的调拨。经过多年经营和发展,公司的农业产业化模式较为成熟,已
经形成了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的管控模式。主要运营企业有:光明
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崇明农场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
农场、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东海总公司。


(8)水产板块

水产集团是集渔业捕捞、国际贸易、水产批发、食品加工于一体的大型水产
企业,以远洋渔业为主力业态,拥有大型远洋拖网加工船、金枪鱼围网船、金枪
鱼延绳钓船、大型鱿钓船和过洋作业渔轮等。水产集团以海洋战略为目标,以“产
业外扩、产品回国”为发展战略。水产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13家,其中 “开创国
际”(600097)为A股上市公司。


(9)分销零售板块

公司分销零售重点发展以食品批发、分销、零售为特色的连锁商贸和品牌代
理业务。主要运营企业有: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第一食品连锁发
展有限公司、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光明食品全球分销有限公司、


光明食品(西班牙)有限公司。农工商超市集团是中国连锁业的著名企业,农工
商超市是集团最重要的零售企业和终端资源。农工商超市集团以上海为核心编织
长三角地区的连锁商业网,业务形态包括标准超市业态及小型自选超市。第一食
品创建于1954年,享有中华老字号美誉,是专业食品零售连锁企业。第一食品连
锁门店均为直营门店,均采用租赁的方式。上海捷强烟草是由上海市糖业烟酒(集
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集团型商贸流通企业,是
上海地区品牌代理行业领先企业之一。


2、非食品板块

(1)地产物流板块

房地产业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光明地产旗下的农房集团经营管理,以普通商品
住宅及其配套商业地产、综合商务楼的开发、销售和服务为主营业务。出租车业
主要由集团旗下海博投资经营管理。海博投资下属的上海海博出租有限公司是上
海市四大出租企业之一,具有出租车、租赁车营运资质。物流业主要由集团旗下
光明地产下属的上海海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通过构建全供应链覆
盖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努力打造上海食品冷链主导平台。


(2)金融板块

为提高资金集中度,为增强集团的资金募集、资金供应等功能,实现食品产
业和金融资本的有效融合,经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批准,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于2014年12月成立,是发行人全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资金归集、
同业存款、账务挂接等业务,实现食品产业和金融资本的有效融合。


三、发行人2017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2017年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计为
24,595,892.72万元,负债合计为15,749,278.7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8,846,613.96万元。2017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16,116,090.87万元,净利润
331,746.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872.35万元。


(一)发行人2017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24,595,892.72

24,192,978.78



流动资产

12,086,641.92

11,899,902.50



非流动资产

12,509,250.81

12,293,076.27



负债合计

15,749,278.76

16,431,108.56



流动负债

9,978,540.15

9,733,007.37



非流动负债

5,770,738.61

6,698,101.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8,846,613.96

7,761,870.2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217,009.97

5,336,148.4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总收入

16,116,090.87

15,585,451.90



营业成本

12,896,728.78

12,459,926.15



营业利润

554,782.86

67,796.06



利润总额

541,526.30

398,500.83



净利润

331,746.96

265,128.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872.35

115,802.07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7,919.42

1,807,263.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88.42

-335,234.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3,193.01

-1,546,102.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350.24

-60,029.2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81,258.97

3,061,609.21



(二)发行人2017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资产负债率

64.03%

67.92%



流动比率

1.21

1.22






速动比率

0.58

0.6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3.97

2.60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计算公式: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17年4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52号”文
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
司债券。


2017年4月24日,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30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期
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划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虹口支行,账
户名称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账号为316735-03003221554。本期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程序均按照与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
订的《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
金监管协议》执行,已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一致,截至本报告出
具之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正常运作,专门用于存放本期债券所募集
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负责监督其运作情况。





第五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
情况

一、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变更及执行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无信用增进安排。


二、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变更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已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
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做好
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
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
债保障措施均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承诺一致。



第六章 本期债券付息情况

一、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条款

(一)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起息日:2017年4月21日

(三)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21日。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4
月21日;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
年的4月2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四)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2年4月2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4月2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本期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发行人偿付应付本息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本息偿还条款的规定,截至2017 年末,发行人尚不需偿还本
期债券本息。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债券初始评级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6月28日出具的《光明食
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
级别反映了光明集团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
风险极低。


二、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每年将
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将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网
站(www.shxsj.com)予以公布,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第九章 负责本期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未
发生变更。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担保类型

担保金额



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

下属糖厂甘蔗种植户

贷款担保

6,320.84



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

绍兴爱普特文体用品有限
公司

贷款担保

4,300.00



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

华夏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贷款担保

2,560.00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南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贷款担保

43,500.00



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
公司

南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102.17



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
公司

南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99.40



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
公司

南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99.40



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
公司

南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99.19



注: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因向绍兴爱普特问题用品有限公司、华夏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因
债务人到期未还款而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法院已做出相应判决;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对于南浦食品的对外担保均已计提预计负债;因担保金额所占发行人总资产金额极小,故上述担保事项不
会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构成重大障碍。


二、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事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存在的重大未决诉讼情
况进展如下:

1、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13年7月24日,江苏华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农房集团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书》一份,约定华利集团公司以承债式股权转让方式将扬州华利置业
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农房集团(华利集团承担交割日前除协议约定由农房集团
承债之外的其他债务)。华利集团认为其作为债权人得以随时要求扬州华利置业
公司给付欠款,并于2016年8月诉至法院要求扬州华利置业公司给付尚欠的本


金80,255,026元及相应利息。法院于2016年12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
告华利集团要求扬州华利置业公司给付尚欠承债款项及相应利息的诉请,被告扬
州华利置业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24
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生效后,扬州利华置业已履行判决。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书出具之日,扬州利华置业已向江苏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江
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再审立案审查。


(2)光明地产下属子公司宜兴明丰开发的光明英伦尊邸A块于2016年6
月竣工交付,交房后业主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原因是施工总包单位在施工过
程中使用了供应商提供的掺入部分钢渣的商品混凝土,问题共涉及到A地块10
幢楼及部分地下车位。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确认相关房产销售收入,
2017年1月,宜兴明丰对有质量问题的房屋及地下车位,向客户提出了解除《商
品房购买合同》(含地下车位)、全额退款及补偿方案。并预提了该事项预计产生
的赔偿损失4,799.91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付4,092.71万元,
尚余707.20万元。2017年4月,宜兴明丰已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对施工总包单位依法追究赔偿责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该案在宜兴法
院一审审理中。


(3)2015年5月,光明地产下属子公司上海北茂置业原股东上海京厦房地
产发展有限公司就北茂置业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起诉农房集团,要求农房集团支付
股权转让款余款及补贴款等共计17,768万元。在一审法院裁定之前,京厦公司
于2016年11月撤诉,2017年12月,京厦公司又重新起诉,向上海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农房集团就受让北茂置业股权,向京厦公司支付人民币
8,770万元,并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4年7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
日止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约人民币1,554万元(暂计至2017年11月17日止)。

公司管理层认为农房集团已完全履行北茂置业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义务,该项诉
讼结果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该案在一审
审理中。


2、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1)如上海梅林2016年1月5日《临2016-001》号公告所述,上海梅林第
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衢州


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6500万元还款协议》,借款人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
公司承诺分四期归还借款及利息,上述借款分别由衢州亨利元实业有限公司提供
信用担保以及相应房产抵押(南山路30号、东港三路20号)和股权(江山市梅
林鹅业有限公司)质押作为担保手段。截至目前为止仅收到第一期还款1000万
元,第二期尚未归还的借款于2016年1月1日已逾期;2016年1月3日上海梅
林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16)沪0109民初1040
号】、【(2016)沪0109民初8292号】、【(2016)沪0109民初12647号】)。截
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上述案件均已于2016年9月18日作出判决,判决衢
州梅林归还上述共计5500万元本金及支付借款利息,亨利元公司承担还款连带
清偿责任,并判令委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协助处置抵押物
以抵偿债务。该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受偿金额暂未明确。


(2)下属公司Salov S.p.A于2006/2007和2007/2008财年度为列入当地黑
名单的公司提供过服务,意大利税务机关认为该服务的成本不可抵扣。2013年
意大利税务机关对该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结果判定该公司应针对上述不可抵
扣服务成本补缴税款约人民币470万元(66万欧元),Salov S.p.A就该检查结果
向托斯卡纳地区税务委员会提起上诉,托斯卡纳地区税务委员会于2016年4月
判定不可抵扣。Salov S.p.A就该结果向意大利最高税务委员会 Cassazione 继续
上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仍在审理中。


(3)下属公司Salov S.p.A向其子公司Salov North America及Fillippo Berio
UK提供专业服务,意大利税务机关在对本集团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Salov S.p.A
并未就该专业服务收费进行申报,且该服务收入并不符合特雷蒙蒂法案
(Tremonti-Ter Act)税收减免的要求,当地税务机关据此判定该公司应补缴税款
约人民币250万元(35万欧元),Salov S.p.A就该检查结果向托斯卡纳地区税务
委员会提起上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仍在审理中。


3、光明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1)2016 年7 月,发行人下属公司光明食品香港有限公司以德意志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和德意志银行(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为被告,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两项
英镑-美元叠加交叉货币掉期交易,或在无法撤销该等合同的情况下判令被告方


赔偿损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该案涉及的标的金额为1.18
亿美元,截至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仍在审理中。


4、光明食品国际有限公司

(1)2005年7月,梅林股份为取得云梦县云梦城南规划区200亩商业用地,
同意湖北梅林预付给管委会人民币2,300万元土地款。管委会于2013年1月出
具一份证明,承诺预收梅林股份土地款2,300万元,但至今都没有将土地使用权
交付给梅林股份,也没有将已收取的2,300万元土地款退还给梅林股份。2015
年3月、2016年4月、2017年8月梅林股份先后数次去管委会处询问是否能将
200亩商业用地的土地权属证交付,管委会称该地方现在属文物保护区不能动;
梅林股份要求其退还预收的2300万土地款,被以种种理由推诿拒绝还款。随后,
梅林股份要求湖北梅林向经发区管委会催讨预付的2,300万土地款,但湖北梅林
怠于行使催款责任,以致梅林股份的国有资产面临流失和损失,因而向湖北省孝
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7年12月14日收到传票。该案于2018年4
月16日、5月8日2次开庭,追加湖北梅林正广和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冰晶实
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18年5月16日法院认定,梅林
股份不是本案适格原告,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准
备上诉。


(2)梅林股份于2017年11月1日对梅林荣成提起以下三起诉讼:案号 (2017)
沪0115民初85013号标的系890万元借款,案由企业借贷纠纷,事实和理由如
下:梅林股份与梅林荣成于2015年10月18日签订《借款协议》,因梅林荣成资
金周转需要,梅林荣成向梅林股份借款890万,借期自2016年10月19日起至
被告实际还款日。借款利息为年利率6%,按季结算。《借款协议》签订后,梅林
荣成至今未向梅林股份偿还任何本金,也没有按约定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因此梅
林股份提起该诉讼;(2017) 沪0115民初85011号标的系1,550万元借款,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事实和理由如下:梅林股份与梅林荣成于2015年11月18日签
订《借款协议》,因梅林荣成资金周转需要,梅林荣成向梅林股份借款1,550万,
借期自2016年11月19日起至被告实际还款日。借款利息为年利率6%,按季结
算。《借款协议》签订后,梅林荣成至今未向梅林股份偿还任何本金,也没有按
约定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因此梅林股份提起该诉讼;案号 (2017) 沪0115民初


85008号标的系1219万余元代还款,案由系追偿权纠纷,因梅林荣成无力全部
偿还招商银行威海荣成支行的1400万元借款,梅林股份根据梅林荣成与招商银
行威海荣成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约定,履行了担保责任,代
梅林荣成向招商银行威海荣成支行支付了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2,199,139.9元的
义务,还款期限自2016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4日。还款期内利息为年利
率6%按季结算。《借款协议》签订后,梅林荣成至今未向梅林股份偿还任何本金,
也没有按约定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因此梅林股份提起该诉讼。法院于2018年1
月8日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判决,判决梅林荣成归还借款共计36,599,139.9元。


(3)因梅林荣成短期逾期、长期借款逾期被借款银行起诉,山东省荣成市
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2日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编号分别为:(2017)
鲁1082民初3758号、(2017)鲁1082民初3760号)、(2017)鲁1082民初3762
号),判决梅林荣成向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崖头支行偿还借
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处于执行阶段中。


(4)江苏省果品控股公司于2016年起诉本公司100%控股子公司鼎牛饲料,
诉讼理由系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判决驳回果品公司的诉讼请求。果品公司于2017
年再次以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上诉,后又撤诉。2017年12月,果品公司又以民间
借贷纠纷为诉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鼎牛饲料承担主债务人滨海县陈铸粮油管理所
不能承担债务的一部分。鼎牛饲料已根据判决计提了赔偿损失,但随即提起上诉。


5、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全兴酒业有限公司,2011年8月与中南勘察
设计院(湖北)有限责任公司就大塘300亩年产3500吨优质白酒技术改造项目
签订工程勘察合同,勘查过程中双方就费用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6
年3月,中南勘察湖北公司再次提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勘察费589.96万元,
利息162.83万元以及律师费10万元,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仲裁庭尚未对
本案裁决。


2017年5月8日,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向光明地产子公司上海锦如置
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6,587.68元,没收违法收入人民币87,411,682元
的行政处罚,主要系其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要求,擅自将原规划批


准的办公用房改变为居住用房共业主使用。截至本文件出具之日,上海锦如置业
有限公司已支付该等罚款及违法收入。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营业收入
或净资产等指标占发行人的比重较小。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如下:

1、离任董事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离任日期



1

董勤

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2017年8月



2

刘强

外部董事

2017年11月



3

陈信元

外部董事

2018年2月



4

姜鸣

外部董事

2018年3月



2、现任的变更董事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1

周浩

外部董事

2017年11月



2

胡奕明

外部董事

2018年2月



3

李安

外部董事

2018年3月



周浩:光明食品集团外部董事,男,1970年9月出生,浙江籍,大学学历,
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上海新江湾城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行政人
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监事会
主席,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等职,现任上海城投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胡奕明:光明食品集团外部董事,女, 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
会计学博士后。历任厦门大学会计系讲师、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中心副
教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后、曾在香港城市大学进行合作研究、美国南
加州大学会计学院访问学者、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上海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会计与财务研究院副院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
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公司财务研究中心主任,巨星医疗控股独立董事、
浙江牧高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
海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上海市长宁区第十二届、十三届政协委员)。


李安:光明食品集团外部董事,女,1961年7月出生,九三学社,大学学
历,工学学士,工程师。1983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实验仪器总厂技术员,
上海ESPEC环境仪器有限公司技术课长,上海天和电容器厂助理工程师,虹口
区科委科员、副科长(其中:1992.12虹口区信息技术研究所副所长),虹口区计
划经济委员会产业科副主任科员,虹口区经济委员会基层工作科副主任科员、科
长,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产权处副处长,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处副处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处处
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处处长、产权中心主任,现任上海国盛(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


3、离任监事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离任日期



1

袁小明

外部监事

2017年9月



4、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离任日期



1

董勤

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2017年8月



2

张汉强

副总裁

2017年9月



3

马勇健

党委委员、副总裁

2017年9月



5、现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1

许如庆

副总裁

2017年9月



许如庆: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男,1966年9月出生,汉族,
江苏江都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9年7月参加
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久事公司发展策划部总经理;上
海市申江两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地产三林滨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副书记。

2017年9月起任现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调查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四、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针对上海市国资委将所持水产集团100%股权划转至光明集团、
董勤同志不再担任光明集团总裁事宜,中银国际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分别出具了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具体参见于2017年5月24日、2017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披露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除上述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发行人没有其它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