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16国创01: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的说明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 201 7 年年度报告更正的说明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了《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 7 年年度报告》。事后经核对发现 上述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未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3 8 号 ——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的相关披露要求,现予以更 正补充,与之前披露的报告相比,差异如下: 一、 沥青及沥青加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2017 年沥青及沥青加工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大幅增长,主要是 2017 年受国 际原油价格上涨的影响,沥青价格随之上涨,同时, 2017 年沥青销售量较 2016 年有所增加,从而使业务收入增加。 以上内容已在“第四节 财务情况”之“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补 充披露。 二 、 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的具体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业务的业务 模式以及各业务模式的收入、成本、毛利率占比情况等 公司于2012年开始涉足房地产业务,公司对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较谨慎,目 前主要经营方向为住宅及商铺,房地产收入在营业总收入中占比较高。目前,公 司的房地产业务由子公司湖北国创光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天道隆发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经营。房地产业务板块在售的物业有国创·光谷上城一期、 二期和万国集锦园项目。销售的物业分为住宅、商铺及车位。 2017 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国创高 新 以 38 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 等 12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 100% 股权。 因 此 , 2017 年起 公司房地产业务中增加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取的 房地 产 经纪 业务收费 。 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结构表 单位:万元 类别 2017年 2016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住宅开发 61,303.42 26.92% 68,742.32 100% 商铺 4,465.26 1.96% 车位 10.57 0.0 1 % 房地产经纪业务收费 161,927.71 71.11% 合计 227,706.96 100.00% 68,742.32 100% 公司房地产业务成本结构表 单位:万元 类别 2017年 2016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住宅开发 36,054.09 20.57% 38,916.45 100% 商铺 783.33 0.45% 车位 4.65 0.0 1 % 房地产经纪业务收费 138,458.85 78.98% 合计 175,300.92 100.00% 39,400.90 100% 公司房地产业务毛利率结构表 单位: % 类别 2017年 2016年 毛利率 毛利率 住宅开发 41.19 43.39 商铺 82.46 - 车位 56.01 - 房地产经纪业务收费 14.49 - 国创·光谷上城一期、二期共有住宅 1941 套,商铺 80 套,车位 1200 个,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已销售住宅 1818 套,商铺 19 套,车位 12 个。 2017 年 , 2017 年, 住宅销售收入 49261.76 万元,成本 29219.85 万元,毛利率 40% ; 商铺销售收入 4087.52 万元,成本 699.64 万元,毛利率 82% 。 万国集锦园共有住宅 810 套,商铺 28 套,车位 75 个,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已销售住宅 808 套,商铺 3 套,车位 1 个。 2017 年,销售住宅 12041.66 万元,成本 6834.24 万元,毛利率 43% ;销售商铺 377.74 万元,成本 83.69 万元, 毛利率 79% ;销售车位 10.57 万元,成本 4.65 万元,毛利率 56% 。 2017 年 ,房地产销售收入合计 65,779.25 万元,成本 36,842.07 万元,毛利 率 43.99% 。房地产销售收入相比上年收入 68,742.32 万元,减少了 2,963.07 万元。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三 、 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已进入预售或销售阶段的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项目名称、土地储备类型、已销售面积与剩余可销售面积、未来销售进度规 划等 房 地产开发业务中,已进入预售或销售阶段的项目有国创·光谷上城一期、 二期和万国集锦园项目。 国创·光谷上城项目是一次拿地,分三期开发,已进入预售或销售阶段的是 一期和二期,万国集锦园项目是一次性开发,已全部进入销售阶段。具体情况如 下: 面积单位:平方米 项目名称 所在地位置 土地储备 类型 取得时间 项目类型 可售面积 已销售面积 未销售面积 国创. 光谷上 城一期二期 高新大道以南,三 环线以西,教育中 路交汇处光谷九小 对面 住宅、商务 金融 2013年12 月 住宅,商务 金融 211,076.70 187,072.88 24,003.82 万国集锦园 蔡甸区天鹅湖大道 199 号 住宅 2012年10 月 住宅 85,153.03 79,979.57 5,173.46 合计 296,229.73 267,052.45 29,177.28 国创 . 光谷上城一期、二期和万国集锦园 未销售 的 物业 部分 计划在 2018 年 末 之前销售完毕。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四 、 房地产开发业务中,未进入预售或销售阶段的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或地块名称、所在位置、取得时间、土地储备类型、建设进度、预计可销 售面积、购地支出金额、已投入资金和预计投入资金、预计取得预售许可证时 间等 未进入预售或销售阶段的项目有国创 . 光谷上城三期,是国创 . 光谷上城分期 开发的最后一期。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所在地位置 取得时间 土地储备 类型 建设进度 预计可销售 面积(平方 米) 购地成本 已投入资金 预计总投资 预计取 得预售 许可证 时间 国创.光谷 上城三期 高新大道以 南,三环线以 西,教育中路 交汇处光谷九 小对面 2013年12月 住宅、商务 金融 基础开挖 125,490.32 15,906.24 23,949.32 113,112.33 因分四年 开发,预 计取得预 售许可证 时间为 2019年- 年2021年 国创 . 光谷上城三期计划分四年开发, 未来预计投资金额为 89 , 163.01 万元。 公司将 每年根据工程进度,安排部分产品预售,以保证资金尽快回流。 2018 年, 公司预计在国创 . 光谷上城三期项目投资的金额为 13 , 274.03 万元。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五 、 房地产经纪业务主要涉及的业务范围、经营情况以及营业收入、毛利 率所处行业的水平等 集团 于 2017 年收购的 子公司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云房”)是一家以 O2O 模式为核心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提供商,以“互联网 + 联 为主导,主要从事新房代理、房屋经纪业务。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客户流量与 房源数据的导入、处理、分析,将其对接至线下规模化的直营网络,实现对房地 产中介业务各方诉求的有效撮合。通过线下专业、高效的服务积累口碑和良好的 声誉,同时积极引导客户了解和使用线上平台,提高线上平台的客户引流和数据 导入能力,由此形成良性循环,构筑深圳云房房地产互联网平台终端品牌商的核 心竞争力。 2017 年房地产经纪业务营业收入 38.86 亿 元 ,营业成本 32.80 亿 元 ,毛利润 15.59% 。公司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在珠三角区域的品牌影响力占据行业前三,在 华南市场上占据显著的优势地位。 以上内容已在“ 第三节 业务和公司治理情况 ” 之“ 四、 业务经营情况 分析 ” 中补充披露。 六 、 报告期内新增业务模式未来的资金投入需求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现金流 及偿债能力造成的影响 1 、 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新增业务模式 前,公司是集改性沥青、乳化沥青等高等级道路相关材料和设 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道路养护等一体化的专业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 改性沥青、乳化沥青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新增业务模式 后,深圳云房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使公司深入房地产中介 服务行业,致力于打造成为全国房地产行业提供线上与线下( O2O )全渠道营销 解决方案的房地产互联网交易平台, 构建传统改性沥青产业与房地产中介服务双 主业,进一步丰富公司的收入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有效提升公司可持 续盈利能力。 2 、 新增业务模式未来的资金投入需求情况 2017 年,公司新增业务主要是房地产 新房代理、房屋经纪业务 业务。在不 考业务拓展的情况下,该新增业务模式未来是可以实现资金的自给自足,并不需 要资金投入,并且会产生现金流入,对公司偿债能力的改善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3 、 对公司未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造成的影响 公司持有 深圳云房 100% 的股权,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扩大,财务状况将得到 改善,盈利能力也将得到增强。 2017 年, 公司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均有较大幅度增加,收入、净利润 水平以及基本每股收益均显著增加 ,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新增业务模式是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部分,考虑其业务未来的发展,新增业 务模式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约 13 亿元,来解决发展资金需求,用于 投入长租公寓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 O2O 体系建设项目。 未来,将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现金流及偿债能力。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七 、 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长期应收款明细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长期应收款的 形成原因、欠款方及是否为发行人关联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 欠款方 形成原因 金额(亿元) 关联关系 计提坏账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融资租赁 8.46 无 0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 4.80 无 0 武汉左岭新城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 融资租赁 4.00 无 0 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 限公司 融资租赁 3.58 无 0 合计 20.83 集团通过 子公司恒立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金通”)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由于融资租赁业务的特殊性,恒立金通与承租人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回租)》,支付租赁成本,形成应收租金,挂账“长期应收款”; 恒立金通与银行签订《租金保理合同》,银行发放贷款给恒立金通,挂账“长 期借款”,银行是基于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中的资产进行贷款审批放款的。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八 、 相关资产受限原因中“应收账款保理质押”的具体情况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期限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39,465,700.00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2016.7.22 - 2023.6.21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38,468,800.00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2016.4.14 - 2025.12.21 武汉左岭新城开发投 资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2017.1.5 - 2024.1.4 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2017.1.13 - 2024.1.12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 司 4,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2016.10.25 - 2023.10.24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 司 6,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2016.10.25 - 2023.10.24 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 358,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2017.1.13 - 2024.1.12 武汉左岭新城开发投 资有限公司 399,5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2017.1.5 - 2024.1.4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 司 192,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2016.10.25 - 2023.10.24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403,197,100.00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2016.7.22 - 2025.7.21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442,662,800.00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2017.4.14 - 2026.4.13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 司 288,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2016.10.25 - 2023.10.24 合计 2,222,294,400.00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九 、 各受限资产的受限期限以及对发行人未来现金流、偿债能力产生的影响 各受限资产受限期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期限 承兑汇票保证金 1,660,632.00 保证金 2017.8.2 - 2018.2.2 678,600.00 保证金 2017.8.7 - 2018.2.7 1,408,860.00 保证金 2017.9.8 - 2018.3.8 550,000.00 保证金 2017.9.20 - 2018.3.20 1,660,632.00 保证金 2017.9.27 - 2018.3.27 256,500.00 保证金 2017.11.14 - 2018.2.14 1,147,088.00 保证金 2017.12.8 - 2018.3.8 1,028,000.00 保证金 2017.12.18 - 2018.3.18 60,000,000.00 保证金 2017.7.13 - 2018.1.13 项目 2017 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期限 42,000,000.00 保证金 2017.7.11 - 2018.1.11 49,628.37 受限账户利息 3,293,880.00 保证金 2017.08.31 - 2018.02.10 1,172,500.00 保证金 2017.09.05 - 2018.03.05 4,000,000.00 保证金 2017.09.28 - 2018.03.28 435,918.00 保证金 2017.09.13 - 2018.03.13 信用证保证金 1,450,000.00 保证金 2017.12.19 - 2018.6.26 1,110,000.00 保证金 2017.8.15 - 2018.1.16 1,020,000.00 保证金 2017.10.17 - 2018.1.18 28,996.40 受限账户利息 300,000.00 保证金 2017.6.13 - 2018.6.13 400,000.00 保证金 2017.8.18 - 2019.8.18 600,000.00 保证金 2017.9 - 27 - 2019.9.27 1,000,000.00 保证金 2017.12.27 - 2019.12.27 200,000.00 保证金 2017.12.27 - 2019.12.27 224,336.90 保证金 2012.11.29 - 2013.2.28 23,103.29 受限账户利息 3,850,000.00 保证金 2015.3.27 - 2019.5.30 存出投资款 10,000,000.00 保证金 2017.4.28 - 2020.4.28 保函保证金 17,500.00 保证金 2013.12.12 - 无约定具体 到期日 626,541.08 保证金 2015.9.22 - 无约定具体到 期日 50,000.00 保证金 2016.4.13 - 2019.2.28 540,382.26 保证金 2017.1.23 - 2017.12.31 142,131.56 保证金 期货保证金户,无约定具 体到期日 2,897.33 受限账户利息 监管货币资金 99,114,997.99 保证金 房款监管资金,无约定具 体到期日 固定资产 33,523,882.94 借款抵押 2016.3.23 - 2019.3.22 256,834,558.48 借款抵押 2013.7.1 - 2019.6.30 无形资产 1,486,720,046.18 借款抵押 2006.9.12 - 2025.3.19 2008.4.3 - 2023.4.3 2010.6.24 - 2021.5.18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39,465,700.00 应收账款保理 质押 2016.7.22 - 2023.6.21 38,468,800.00 应收账款保理 质押 2016.4.14 - 2025.12.21 50,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 质押 2017.1.5 - 2024.1.4 1,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 质押 2017.1.13 - 2024.1.12 项目 2017 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期限 4,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 质押 2016.10.25 - 2023.10.24 6,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 质押 2016.10.25 - 2023.10.24 长期应收款 358,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 质押 2017.1.13 - 2024.1.12 399,5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 质押 2017.1.5 - 2024.1.4 192,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 质押 2016.10.25 - 2023.10.24 403,197,100.00 应收账款保理 质押 2016.7.22 - 2025.7.21 442,662,800.00 应收账款保理 质押 2017.4.14 - 2026.4.13 288,00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 质押 2016.10.25 - 2023.10.24 其他应收款 1,000,000.00 融资担保 2015.10 - 2020.10 10,000,000.00 融资担保 2016.12 - 2021.12 合计 4,250,416,012.78 上述受限资产中,长期应收款受限占比 48.9 0 % , 由于公司融资租赁业务 的特殊性, “长期应收款”与“长期借款”金额是一致的。公司增加银行借 款,同时增加了长期应收款,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 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其他受限资产 金额为 202,812.16 万元 ,占公司总资产 的比例为 13.4% , 也是经营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现金流、偿债能力产 生 重大不利影响 。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十 、上市子公司的分红制度 上市子公司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稳定、科学、持续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广大 投资者,根据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 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子公司国创高新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如下: 1 、利润分配原则 ( 1 )利润分配原则: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2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 、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 他方式。 3 、现金分红的条件 ( 1 )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 下; ( 2 )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3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资金安排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且 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 4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正值。 ( 5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 分红。 ( 6 )现金分配金额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财政 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 、现金分红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 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 5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6 、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发放 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 0 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 1 股。 7 、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 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 配。 8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1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水平、现金 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 2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应经董事会成员过半数同意且三分之 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发表 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 监事同意方可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除设置现场会议 投票外,还应 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的权利。 ( 3 )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的,董 事会应就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或使用计划等事 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 媒体上予以披露。 9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 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 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 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确实有必要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由上市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独立董事、监事会 发表意见后,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同时,上市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 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十一 、 最近三年分红派息情况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国创高新现金分红合计数额 1,956.15 万元,最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 均净利润的比例为: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万元 / 含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的比例( % ) 2017 - 4,318.54 - 2016 1,956.15 521.64 375.00% 2015 - 3,114.70 - 合计 1,956.15 7,954.88 24.59%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 ) 73.77% 最近三年 母公司层面投资收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投资收益 1,056.16 767.23 1,314.05 其中:因子公司分红确认的投资收益 996.21 491.69 1,314.05 最近三年 母公司层面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37.00 275.53 60.00 其中:因子公司分红取得的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37.00 - 60.00 最近三年发行人上市子公司分红方案: 截至 201 8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子公司 国创高科 持股比例为 36.89 % 。最近三 年 国创高 新 分红方案如下: 分红年度 具体分红方案 2017年度 - 2016年度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2015年度 -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十二 、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情况 截 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国创高新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国创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子公司国创高新 338,037,105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36.89% ,为国创高新控股股东。 2018 年 3 月 31 日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国创集团 338,037,105 36.89% 长兴物资 24,000,000 2.62% 高攀文 7,462,686 0.81% 深圳市大田投资有限公司 72,175,687 7.88 % 拉萨市云房创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65,235,571 7.12% 共青城互兴明华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65,050,995 7.10%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十三 、 母公司自身的业务模式及盈利能力 母公司是以道路材料产业为核心,以客车制造和高速公路经营为辅业的 综合性投资控股集团。业务领域涵盖道路材料,施工机械的研发与销售,高 速公路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军用车、客车制造,道路的施工与养护, 酒店业,房地产业及风险投资。经营模式为总部中心模式 + 授权管理模式 + 审 计监管模式。主要盈利模式为股权投资收益,目前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报 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208,996.71 万元,较年初增长 12.41% 。 最近两年,集团母公司财务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7 年末 2016 年度 /2016 年末 总资产 437,503.25 312,025.10 总负债 340,695.84 204,432.04 所有者权益 96,807.41 107,593.06 营业收入 582.52 26.88 利润总额 - 10,785.65 - 3,295.70 净利润 - 10,785.65 - 3,295.70 投资收益 1,056.16 767.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99.37 - 6,306.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133.91 - 92,601.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443.89 86,925.07 最近两年末 ,发行人母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3.75 亿元、 31.2 0 亿元,最近 两 年发行人母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 10,785.65 万元、 - 3,295.70 万元;投资收益 分别为 1,056.16 万元、 767.23 万元。发行人作为控股型公司,其母公司层面净利 润大部分来源于投资收益,发行人母公司具有较强的资产实力和较好的投资收益 水平。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十 四 、 未来一年的具体偿债资金需求及对应偿债时间 和 融资计划 公司 2018 年预计营运资金和偿债资金的总体需求约 160,000 万元,其中 归还银行借款 105,248 万元,偿还公司 债券 40,000 万元 , 营运资金约 14,752 万元。 偿债项目 偿债金额 (万元) 偿债时间 华夏银行 2,000.00 2018.01.09 (已还款) 交通银行 198.00 2018.01.12 (已还款) 广发证券 11,000.00 2018.01.18 (已还款) 工商银行 450.00 2018.03.30 (已还款) 农业银行 6,000.00 2018.04.25 (已还款) 工商银行 15,000.00 2018.05.29 (已还款) 工商银行 450.00 2018.06.30 招商证券 20,000.00 2018.09.05 汉口银行 8,000.00 2018.09.10 长江证券 5,000.00 2018.09.26 工商银行 450.00 2018.09.30 光大银行 5,000.00 2018.10.09 长江证券 8,000.00 2018.10.18 长江证券 5,000.00 2018.10.25 交通银行 910.00 2018.11.01 汉口银行 2,000.00 2018.12.15 交通银行 910.00 2018.12.18 农业银行 5,000.00 2018.12.21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 3,000.00 2018.12.21 农业银行 2,430.00 2018.12.21 公司 债券( 15 国创 01 , 考虑回售) 40,000.00 2018.12.23 浦发银行 4,000.00 2018.12.27 工商银行 450.00 2018.12.30 合计 145,248.00 针对以上资金需求,我公司高度重视,通过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销 售库存房等方式,增加经营现金流入,新增业务模式即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也 会带来较大的经营现金流入。另外,我公司积极与金融机构协调,增加授信额度, 同时打造新的融资平台,与金融机构洽谈企业债、 中期票据 、 短期融资券 、 PPN 、 ABN 等新的金融业务。 公司的融资计划如下: 融资方式 金额 (万元) 预计到账时间 工商银行 2,000.00 2018.01.17 (已到款) 平安银行 1,000.00 2018.01.23 (已到款) 华夏银行 1,000.00 2018.03.14 (已到款) 汉口银行 2,000.00 2018.03.23 (已到款) 中信银行 3,000.00 2018.03.29 (已到款) 农业银行 6,000.00 2018.04.25 (已到款)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0,000.00 2018.05.04 (已到款) 招商证券 20,000.00 2018.09.05 汉口银行 8,000.00 2018.09.10 长江证券 5,000.00 2018.09.26 光大银行 5,000.00 2018.10. 9 光大银行 5,000.00 2018.10.05 中国银行 1,000.00 2018.10.09 平安银行 1,000.00 2018.10.15 华夏银行 2,000.00 2018.10.15 长江证券 8,000.00 2018.10.18 汉口银行 6,000.00 2018.10.21 长江证券 5,000.00 2018.10.25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0,000.00 2018.11.23 汉口银行 2,000.00 2018.12.15 农业银行 5,000.00 2018.12.21 浦发银行 4,000.00 2018.12.27 合计 162,000 经预测, 2018 年预计资金流入约 281,724.81 万元,其中金融机构资金流 入约为 162,000 万元,自有资金流入约为 119,724.81 万元,其中武船股权款 资金流入 12,724.81 万元,四新项目资金流入约为 45,000.00 万元,光谷地产 项目资金流入约为 40,000.00 万元,国创青云项目资金流入约为 5,000.00 万 元,武麻高速资金流入约为 17,000.00 万元。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十五 、 2017 年末 公司发放的贷款及垫款共 2.54 亿,其中无正常类款项,关 注类款项 2.09 亿,较上年增加 633% ,可疑类款项较上年增长至 3522.25 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上述事项对未来偿债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公司针对上述情况,正在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增加客户的担保措施,如抵押、股权质押等措施; (2)根据客户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分期还款计划,有效降低客户的违 约风险; (3)通过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并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有效转移客 户风险。 目前,公司预计以上贷款中的 2.2 亿元 , 在 2018 年 收回 0. 9 5 亿 元 , 2019 年 收回 0.6 亿 元 , 2020 年 收回 0. 6 5 亿 元 ,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偿债产生 的影响。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十六 、 上述事项的产生原因、公司对相关业务的风险控制机制运作情况及 有效性 上述事项主要是从谨慎性原则的角度考虑,将本年度的正常类款项也按 照关注类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实际情况是正常类项目。可疑类款项增加,系 本年度将涉诉类贷款归为可疑类款项,故可疑类款项比上一年度有所增长。 我公司对相关业务有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具体运作如下: (1)强化贷款风险的预警功能;( 2 )强化贷款风险宏观和微观的监测, 对贷款的质量状况和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持续、客观、动态的评价和反映, 以便及时掌握贷款质量状态和贷款风险程度,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 施;( 3 )实行贷款风险管理量化考核体制,通过对贷款质量的动态监测, 重点对不良贷款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4 )对于已经发生的经营风 险,采取依法诉讼、向保证人追索、处置抵(质)押资产,办理以资抵债等 有效的措施来化解风险。 公司相关业务的风险控制是按照行业规范来制订和运 作的,保证了各类 贷款的收回,风险的防范及应对措施及时、有效。 以上内容已在“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十七 、 公司已更正披露《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 。 报告期末的银行授信情况以及较上一报告期末授信额度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银行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 已使用情况 剩余额度 中国进出口银行 23.6 22.23 1.37 工商银行 4.52 4.32 0.2 光大银行 1.2 0.72 0.48 广发银行 1 0.42 0.58 汉口银行 3.3 2.27 1.03 华夏银行 0.8 0.8 0 交通银行 2.6 1.67 0.93 农业银行 9.2 8.85 0.34 平安银行 0.8 0.59 0.21 浦发银行 0.4 0.4 0 招商银行 0.51 0.51 0 合计 47.93 42.78 5.14 单位: 亿元 借款类别 上年末金额 本期新增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报告期末金额 银行贷款 25.01 17.77 42.78 公司债券、其 他债券及债 务融资工具 9.12 2.68 6.44 非银行金融 机构贷款 17.06 17.06 合计 34.13 66.28 特此 公告 。 C:\Users\libingt\Desktop\WeChat Image_20180625184210.jpg (此页无正文,为《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 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之盖章页)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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