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一号)
国泰 量化收益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 8 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零一 八 年 五 月十九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3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2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2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2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36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4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4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4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5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5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5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5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59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 止与清算 ................................ ................................ ................................ . 6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65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 78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 务 ................................ ................................ ................. 91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92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93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 93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7 月 3 0 日证监许可【 2015 】 1819 号文注册 , 并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部函 【 2016 】 2418 号文进行 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 据所持有 的基金 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 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运作 管理 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 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 动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投资人赎回时, 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8 年 5 月 19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 201 8 年 1 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 1 日 。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 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 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 ) 和其他 相 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国泰 量化收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 《 基金合同 》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 基本 法律文件 , 如 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 《 基金合同 》 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 《 基金合同 》 为准 。基金投资 人自依 《 基金合同 》 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 基金合同 》 的当事人,其持 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 基金合同 》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 基金合 同 》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 《 基金合同 》 。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国泰 量化收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国泰 量化收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国泰 量化收益 灵活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国泰 量化收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 量化收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现行 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现行 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 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 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注册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6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 业务的机构 2 7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导致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业务规则》:指《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 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 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 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元:指人民币元 4 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 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 额净值的过程 52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 3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 4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 - 19 层 成立时间: 1998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 仟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 辛怡 联系电话: 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 权 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 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 8 年 5 月 19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 0 4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2 只子基金,分别为国 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 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 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 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 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 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而 来)、国泰深证 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互联网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 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由国泰融丰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 )(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 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 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 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 OF )、国泰策略价值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中 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享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 2004 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 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 2007 年 11 月 19 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 投资管理人资格。 2008 年 2 月 14 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 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 3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 者( QDII )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 QDII 等管理业务资格 。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82 年 1 月至 1992 年 10 月在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1992 年 11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 司总经理。 1998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 1998 年 3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总经理, 199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董事长。 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 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纪委书记, 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8 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 任 公司任监事长。 2016 年 8 月至 11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传媒华文公司任监 事长、纪委书记。 2016 年 11 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 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职宝钢国际经营财务部。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 2010 年 3 月至今,在中国建银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 长。 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建投华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4 年 2 月 至 2017 年 11 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7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 2006 年 7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 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 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战略发展部处长,现任战略 发展部总经理助理。 2014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 ,董事,硕士研究生。 1994 - 1995 年在 BANK OF ITALY 负责经济研究; 1995 年在 UNIVERSI 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 1995 - 1997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 任金融分析师; 1999 - 2004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究员; 2004 - 2005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 2005 - 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 2006 - 2008 年在 EURIZONCA PITAL SGR SpA 历任研究员 / 基金经理。 2009 - 2013 年任 GE 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 监。 2013 年 6 月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起任公司 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 FCII )及英国特许保险师 ( Chartered Insurer )。 1989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 1994 年至 1996 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1996 年至 1998 年任忠利保险有 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 1998 年至 2017 年任忠利亚洲中 国地区总经理; 2002 年至 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至 2017 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 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至 今任忠利集团大中华区股东代表。 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吕胜,董事,硕士。 1991 年 7 月至 1994 年 6 月,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任科员。 1994 年 6 月至 1997 年 1 月,在电力工业部经济调节司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7 年 1 月至 2003 年 1 月,在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任一级职员、副处长。 2003 年 1 月至 2008 年 1 月,在国家电网公司建设运行部任处长。 2008 年 1 月至 2008 年 8 月,在国网信息通信 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2008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任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2017 年 12 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 党委委员。 2018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 22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6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 2011 年 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 7 日任公 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 8 日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 1986 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 执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全国法 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 一届理 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 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2013 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目前已上市)独立董事, 2015 年 5 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0 年起在工商银行工作,历任河北沧 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 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 2004 年起任工商银 行山 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7 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10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 2014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5 年 7 月至 1991 年 6 月,在中国建 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 1991 年 6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3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 作,历任国际 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 1999 年 3 月至 2010 年 1 月, 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 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 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中 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86 年 6 月至 1999 年 1 月在中国财政研 究院研究生部会计教研室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 1991 年起兼任中国 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 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 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6 月在沪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 / 企业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 监。 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 , 担任财务部总经理。 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 2016 年 8 月起兼任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 200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200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在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2017 年 5 月起 兼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 2 、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94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先后于 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 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 经理等职。 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在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 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 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中国 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 ,监事,大学本科。 1995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 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 on 任合规 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 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部副总 经理。 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 律及合规部主管。 2008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 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 年 3 月 17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席执 行 官。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执行董事。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 司监事。 刘锡忠,监事,研究生。 1989 年 2 月至 1995 年 5 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察局主 任科员。 1995 年 6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 2005 年 7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 监察室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 任。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 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 2001 年 9 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社保 111 组合基金经理助理、国泰金鼎价值混合和国泰金泰封闭的 基金经理助理, 2008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09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兼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兼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3 月兼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7 年 7 月起任权益投资总监。 2015 年 8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倪蓥,监事,硕士研究生。 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2001 年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管理部总 监。 2017 年 2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 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助理经理。 2012 年 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审计 部总监助理。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 3 、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 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陈星德,博士, 16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就职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香港公司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 年 1 月 至 2015 年 11 月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长、副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 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辉,大学本科, 18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 公司, 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 AIG 集团, 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 2010 年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 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7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9 年证券从业经历。 1999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稽查二处副处长等; 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就职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2016 年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5 日起任公司督察长 。 4 、本基金 的 基金经理 ( 1 )现任基金经理 艾小军,硕士, 17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 2001 年 5 月至 2006 年 9 月在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量化分析师; 2006 年 9 月 至 2007 年 8 月在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应用分析 师; 2007 年 9 月至 2007 年 10 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量化分析师; 2007 年 10 月加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分析师、高级产品经理和基金经理助理。 2014 年 1 月起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3 月 起兼任国泰深证 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起兼任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 16 年 4 月起兼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 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至 2017 年 5 月兼任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起兼任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4 月起兼任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5 月起兼 任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8 月起兼任国泰宁益定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5 月起兼任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起任投 资总监(量化)、金融工程总监。 ( 2 )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至今一直由艾小军担任基金经理,未发生基金经理变更事宜。 5 、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 门负责人 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 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 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 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陈星德:副总经理 吴晨:固收投资总监、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邓时锋: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事业) 部小组负责人 吴向军:海外投资总监、国际业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6 、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 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 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 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 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 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 1 )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保持 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 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 作性。 ( 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 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 3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 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 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 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 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 行有效的控制。 ( 4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 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 、基金管 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 1 )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 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 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 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 决策及监督; 2 )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 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 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 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 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 )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强职 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 )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部 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 2 )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 )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 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全面性、真 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核算工作,真实、完整、 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分开,保证 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 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 稽核等制 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 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批制度,加 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 )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 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 善投资决策委员会 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 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 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 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 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 管理的风险和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软件采购 维护、网络安全 、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证在营销 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 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稽 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 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 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 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 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 3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 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 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 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 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 4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 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 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同时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 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 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 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 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 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集团 总资产62,522.38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51%,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79%。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81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 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 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 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 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 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 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 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 《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 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 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 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 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 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 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1 年至 1995 年,在中国科 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10 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 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 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 2015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 中国 农业 银行 黑龙江省 分行, 华 商银行,中国 农业 银行 深圳市 分行 ,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 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 、开发者之 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 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 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64 只开放式基金 。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 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 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 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 1 )全面性 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由 全体人员参与。 ( 2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 ( 3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室、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 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 建立和执行部门。 ( 4 )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 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 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 5 )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 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 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 6 )防火墙原则。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 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