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密尔克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 票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 密 尔克卫 ”)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第 144 号 ] , 以下简称 “ 《管 理办法》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第 141 号 ] ) 、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 8 ] 142 号 , 以下简称 “ 《业务规 范》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 8 ] 142 号 , 以下简称 “ 《配 售细 则》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 8 ] 142 号 , 以下简称 “ 《投资者管理细则》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 上证发 [201 8 ] 40 号, 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及《上海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 [201 8 ] 41 号 , 以下简称 “ 《网下发 行实施细则》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 下 IPO 申购 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 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 www.sse.com.cn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 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 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 、 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 证券”、“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 处行业、 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27 元 /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 11.27 元 / 股在 2018 年 7 月 4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7 月 4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 - 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 - 11:30 , 13:00 - 15:00 。 2 、 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 结果, 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 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 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 总量的 10% ,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 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8 年 7 月 6 日( T+2 日) 16:00 前,按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 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 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7 月 6 日 ( 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 、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 计出现 3 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券申购 。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 券日报》 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的《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 、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812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 “ 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 201 8 ] 907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票简称为 “ 密尔克 卫 ” ,股票代码为 “ 603713 ” ,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 “ 密尔申购 ” ,申购代码为 “ 732 713 ”。 2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 网上 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 直接 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 。 网下发行 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 3 、发行人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812 万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 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存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 形。 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30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 60.34%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512 万股 ,占 发行数量 的 39.66 % ;发行后总股本 152,473,984 股 。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4 、本次发行 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 ( T - 4 日) 完成。 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27 元 / 股 。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 20.5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7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 2 ) 15.4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7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5 、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42,961.24 万元 ,扣除发行费 用 4,043.44 万元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8,917.80 万元 ,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 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44,064.00 万元。 6 、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 2018 年 7 月 4 日), 任一配售对 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 1 )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4 日( T 日) 9:30 - 15: 00 。 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 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 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表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 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 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11.27 元 / 股 ,申购数量须为 初步询价阶段“有效报价”对应的 申购数量(以下简称“入围申购量”) 。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 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 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 对象,无论 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 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 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 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 保荐 人(主承销商) 的要求进行相应 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 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 将 其 剔除不予配售。 ( 2 )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4 日( T 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 2018 年 7 月 4 日( 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8 年 7 月 2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票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申购本次网上 发行的股票。深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网上投资者应当自 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 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18 年 7 月 2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 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 元市值可 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 元的部分不计入 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 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 5 ,000 股, 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标准请参 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 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 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 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 3 ) 网上网下投资者 认购缴款 2018 年 7 月 6 日( 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披露 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 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 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 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8 年 7 月 6 日( T+2 日)公告 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 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 关规定。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 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 行人及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 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 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 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申购。 7 、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8年7月4日(T日)15:00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 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 中的“一、(三)回拨机制”。 8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9 、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 1 )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或剔除最高 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 ( 2 ) 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 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 3 )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 ( 4 ) 申购日( T 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 5 )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 6 )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 7 )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 8 )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暂停或中止发行的 ; ( 9 ) 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 人 (主承销商) 可 协商决定中止发 行 。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 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将择机重启发行。 10 、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 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 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 2018 年 6 月 25日 登载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本次发行的招股 意 向 书 全文及相关资料 。 1 1 、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 将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 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密尔克卫 指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 交所 指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 IPO 申购电子平台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德证券 指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3,81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 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向网下投 资者询价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下申购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 行银行资金账户 T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 2018 年 7 月 4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 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812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30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 60.34%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初始 发行量,即 1,512 万股 , 占发行数量的 39.66 % ;发行后总股本 152,473,984 股 。 (三) 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8年7月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 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 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 网 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 2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原则进行配 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导致网下申购不足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 3 、若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不足部分不得向网上回拨,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7 月 5日( T+1 日)在《 密尔克 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 签率公告》 (以下简称“《网上 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中披露相关回拨事宜。 (四)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发行安排 T - 7 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 周一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 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完成中德证券投资者平台注册( 17:00 截止)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 T - 6 日 2018 年 6 月 26 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T - 5 日 2018 年 6 月 27 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主承销商 对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核查材料进行核查 T - 4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 - 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T - 3 日 2018 年 6 月 29 日 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 - 2 日 2018 年 7 月 2 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日 2018 年 7 月 3 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8 年 7 月 4 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 - 11:30 , 13: 00 - 15:0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18 年 7 月 5 日 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18 年 7 月 6 日 周五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 16:00 )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2018 年 7 月 9 日 周一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18 年 7 月 10 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 果公告》 注: 1 、 T 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 、 上述日期为 交易 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3 、 如因 上 交所网下 申购 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 网下投资者 及时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系。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六)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 2018 年 6 月 28日 ( T - 4 日) , 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 平台进行初步 询价,共有 2,637 家网下投资者 的 5,009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 内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 全部报价明细见附表。 经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与 北京市 环球律师事务所 核查确认, 23家网下 投资 者管理的 25个配售对象未按照《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的要求提交核查资料,为无效报价。其余参与了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均符合《发行 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本次询价 中符合《 中华人民共 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 》中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 或除公募基金、养老 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之外的配售对象的任一级出资方存在私 募投资基金, 均已按规定 完 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 剔除无效报价后,参与 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2,616家,配售对象数量为 4,984个,报价 区间 为 11.36元 / 股 - 500元 / 股 ,申报总量为 2,491,500万 股。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为 12.62 元 / 股,加权平 均数为 12.6 8 元 / 股,公 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12.62 元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 12.62 元 / 股。 ( 二)剔除最高报价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 报价 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 。 排序后,剔除拟 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 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低于 10% 。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一致, 决定将以下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 剔除: 1 、 申报价格高于 12.62 元 / 股; 2 、申报价格等于 12.62 元 / 股并且申报数量小于 5 00 万股; 3 、申报价格等于 12.62 元 / 股并且申报数量等于 5 00 万股同时申报 时 间晚于 或等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 1 1 :25: 36 。 310家投资者管理的 500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剔除的申购数量为 249,500 万股 , 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 10.01 %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12.62 元 / 股,加权平均数为 12.58 元 / 股,公 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12.62 元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 为 12.62 元 / 股。 ( 三 ) 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 最高报价部分 之后的剩余投资者报价 及申购情况,综合 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 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 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 本次 发行价格 为 11.27 元 / 股。 本次发行价格相对应的市盈率为: 1 、 20.53 倍 (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7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后的总股数计 算)。 2 、 15.4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7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 四 ) 与行业市盈率 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 2012 年修订) ,发行人属于 G58 装卸搬运 和运输代理业 。截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 T - 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G58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最近一个月 平均 静态 市盈率为 20.55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 市 盈率水平具体 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2018 年 6 月 28 日前 20 个 交易日均价(含 6 月 28 日) 2017年每股收益 (元/股) 2017年静态市盈 率(倍) 603128.SH 华贸物流 6.70 0.2800 23.93 603648.SH 畅联股份 20.14 0.4637 43.43 603329.SH 上海雅仕 32.48 0.7800 41.64 002492.SZ 恒基达鑫 7.05 0.1604 43.95 002930.SZ 宏川智慧 49.83 0.5100 97.71 603569.SH 长久物流 16.95 0.9800 17.30 603056.SH 德邦股份 28.14 0.6400 43.97 算术平均值 0.5449 44.56 本次发行价格 11.27 元 / 股 对应的 201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的 摊薄后市盈率 为 20.53 倍, 低 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和可 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 五 )有效报价的确认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披露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原则,申 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11.27 元 / 股 且符合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 2, 311 个,配售对象 4, 4 84 个,对应的 有效拟申购数量为 2, 242 , 00 0 万股 ,具体信息详 见附表 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 配售对象 。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 六 ) 预计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 44,064 .0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1.27 元 / 股和发行数量 3,812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 42,961.24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 4,043.44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917.80 万元 , 不超过招 股意向 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 三 、 网下发行 ( 一 ) 参与对象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参 与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 入围 申购 量 。投资者 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账户和银行收付 款账户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 , 以 2018 年 6 月 27 日( T - 5 日 ) 12: 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 备案的信息为准, 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 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 二 ) 网下申购 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 应 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 、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4 日( T 日) 9:30 - 15:00 。 参与网下申购的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 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 申购记录 。 其中, 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11.27 元 / 股, 申购数量为 入围申购量 。通 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 售对象录入申 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 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 、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 (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3 、 网下投资者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公告刊登后,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 继续对本次公告认定的有效报价投资者进行 核查,如投资者拒绝配合 保荐人(主 承销商) 的核查,或未能按时提交核查文件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 其配售股票。 4 、 有效报价 网下投资者 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有效申购数量 的 情形将在《网下 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 。 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视其为违约并将违约情况 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申购时无须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在 2018 年 7 月 4 日( T 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四) 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将根据 2018 年 6 月 25 日 ( T - 7 日) 刊登的《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 效报 价 并参与了网下申购 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8 年 7 月 6 日( T+2 日)刊登的《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初步 配售情况。 (五)公布配售结果 2018 年 7 月 6 日 ( T+2 日),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将在《中国 证 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 、每个 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 、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获配数量、初步 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 投 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 通知。 (六)认购资金的缴付 1 、 2018 年 7 月 6 日 ( 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 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 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金额应当于 2018 年 7 月 6 日 ( T+2 日) 16:00 前到账。 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 或未能及时到账 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 金在途时间。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 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 违约责任, 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 、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 发行价格× 初步 获配数量。 3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 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 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 联系方式详 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 )“服务支持 - 业务资料 - 银 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 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 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 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 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 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 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3 713 ,若不注明或备 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 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 ,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B123456789 603 713 ”,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 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 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 金额,合 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款项划出后 , 投资者可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实时查询新股申购资金到账情况,或 向收款行及 保荐 人( 主承销商 ) 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 、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 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 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将视其为违约,将在《 密尔克卫化 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 结果公告》 ”) 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 、 若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 购款金额, 2018 年 7 月 10 日 ( T+4 日),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 保荐人( 主 承销商 ) 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 向 配售对象 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 金额 = 配售对象 有效缴付的认购款 金额 — 配售对象应缴纳 认购 款金额。 6 、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 护基金所有。 ( 七 ) 网下发行见证 北京市 环球 律师事务所 对本次 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对网下发行过程、 配售行为、参与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关 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四、网上发行 ( 一 ) 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 为 2018 年 7 月 4 日 ( T 日) 9:30 - 11 :30 , 13:00 - 15:00 。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 如 遇重大突发事件、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 二 ) 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1.27 元 / 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密尔申购”;申购代码为“732 713 ”。 (四) 参与 对象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 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 除外)。 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 为无效申购。 本次发行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投资者必须遵 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8 年 7 月 4 日 ( 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8 年 7 月 2 日 (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市 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五)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512 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18 年 7 月 4 日 ( T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将 1,512 万股“ 密尔克卫 ”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 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 申购规则 1 、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 按其 2018 年 7 月 2 日 (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日均持有市值 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 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18 年 7 月 4 日 ( T 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 可申购额度,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 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 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 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 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 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2 、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的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 足 1 万元的部分 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申购单位 为 1,000 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 必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市值对应 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1 5 ,000 股。 3 、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 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 资者使用同 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 、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5 、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 、 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18 年 7 月 2 日 ( T - 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 - 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 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 密尔克卫 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8 年 7 月 4 日 ( T 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 、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 T 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通过上交所联网 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 1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 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 3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 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按 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 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 号 确认 2018 年 7 月 4 日 ( T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 效申购总量,按每 1,0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 号, 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8 年 7 月 5 日 ( 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2018 年 7 月 5 日 ( T+1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 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 、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8 年 7 月 5 日 ( T+1 日) 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 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于 2018 年 7 月 6 日 ( T+2 日) 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 网 下 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中公布中签结果。 4 、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 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7月6 日 (T+2日)公告的《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 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T+2日日终其资金 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 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18 年 7 月 9 日 ( T+3 日) 15 : 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 保荐人( 主 承销商 ) 。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股。投资者放弃 认购的股票由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票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 主承销商 ) 将根据实际缴款情 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票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票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包销比例等具 体情况请见2018年7月10 日 (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1 、初步询价结束后, 提供 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 , 或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 2 、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3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 4 、 申购日( T 日), 网下 有效 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5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 购的; 6 、网 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7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8 、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暂停或中止发行的; 9 、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 人 (主承销商) 可 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 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 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8年7月10 日 (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 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 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 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 、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 、 发行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银河 住所: 上海 市 虹口区嘉兴路 260 号 1 - 4 层的部分四层 401 室 联系人: 丁慧亚 联系 电话: 021 - 80228498 2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股本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10 - 5902 66 23 、 010 - 59026625 发行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3日 【附签章页】 附表: 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表 序号 交易员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 格 ( 元 ) 申购数 量 ( 万股 ) 状态 1 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0 .00 500 高价剔除 2 袁芳 袁芳 20.71 500 高价剔除 3 周震霖 周震霖 12.92 500 高价剔除 4 钱云云 钱云云 12.63 500 高价剔除 5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中融 6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12.62 290 高价剔除 6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2.62 440 高价剔除 7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定新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2.62 440 高价剔除 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2.62 440 高价剔除 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62 460 高价剔除 1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定新 20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2.62 460 高价剔除 11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 72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2.62 470 高价剔除 12 刘俊 刘俊 12.62 500 高价剔除 13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信建投基金 - 鑫荣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2.62 500 高价剔除 14 陈宗敬 陈宗 敬 12.62 500 高价剔除 15 上海彤源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上海彤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彤源同祥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62 500 高价剔除 16 上海彤源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上海彤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同创 3 期 私募投资基金 12.62 500 高价剔除 17 上海彤源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上海彤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彤源同创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62 500 高价剔除 18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62 500 高价剔除 19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12.62 500 高价剔除 20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平安大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12.62 500 高价剔除 21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12.62 500 高价剔除 22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62 500 高价剔除 23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平安大华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62 500 高价剔除 序号 交易员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 格 ( 元 ) 申购数 量 ( 万股 ) 状态 24 平安 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