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万马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17:16:2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43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96,343,6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304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7月11日。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非公开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96,343,610股,发行价格:9.08元/股,5
名发行对象中,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配10,462,555股,银华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获配11,013,215股,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31,718,061股,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32,466,960股,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配
10,682,819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股份登记
申请受理确认书》,股份上市日为:2017年7月11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35,489,09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为97,801,680股,占总股份比例为9.4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所有承诺的具体内容:


1.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时间
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7月1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96,343,6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304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5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462,555

10,462,555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013,215

11,013,215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718,061

31,718,061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466,960

32,466,960



5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682,819

10,682,819



合 计

96,343,610

96,343,610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97,801,680

9.44%

-96,343,610

1,458,070

0.14%

高管锁定股

1,458,070

0.14%

0

1,458,070

0.14%

首发后限售股

96,343,610

9.30%

-96,343,61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37,687418

90.56%

+96,343,610

1,034,031,028

99.86%

三、总股本

1,035,489,098

100%

0

1,035,489,098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万马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有该部分
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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