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楚江新材: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 2018-072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楚江 新材,证券代码:002171)自2018年6月7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 司于 2018 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 告》(编号:2018-063);2018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8-065);2018年6月22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8-066);2018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 牌进展公告》(编号:2018-06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仍在就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进行进一步磋商、论证,并持续开展相关尽 职调查工作。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7月6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但由于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根据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 易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6月30日,目前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 行,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持续尽调过程中。 另外,本次交易方案需在预案披露前,获取国防科工局审查批准 文件,目前尚未向国防科工局递交本次交易方案审查的申请材料,故 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项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 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8年8月6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及相关原因。 一、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交易对方 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628408570U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法定代表人:缪云良 4、注册资本:388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3日 6、住所:宜兴环科园杏园路 7、经营范围:航空航天结构技术、高强防弹技术、新型复合材 料技术、环保技术、化纤新材料技术、碳纤维纺织技术开发应用;化 纤织造加工,碳纤维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情况:缪云良持股 61.85%,曹文玉持股 12.88%, 曹全中持股 10.45%,伍静益持股 9.58%,曹国中持股 2.62%,曹红 梅2.62%。 (二)交易方式 本次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两者相结合的 方式购买资产,相关资产为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苏天鸟”)90%股权,根据初步估计,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 交易。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购买标的资产范围和交易金额 可能会有所调整。 (三)《合作意向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江苏天鸟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转让 交易对方有意愿将持有的江苏天鸟 90%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2、转让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 结果为依据,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确定。 3、发行价格 公司购买资产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基准日以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为基础确定。 4、支付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向 交易对方支付对价,具体股票及现金支付比例以交易双方协商为准。 5、业绩承诺及股份锁定 交易对方将根据《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对应年度江苏天鸟净利 润预测数确定。江苏天鸟未实现业绩承诺数的,将按照交易各方约定 及证监会规定进行补偿。 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取得股票自上市之日 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满12个月后将根据业绩承诺实现 数分批次解锁。 6、过渡期损益 在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现的全部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标的资产 出现的亏损则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全额向上市公司弥补。 7、滚存未分配利润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 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交割日后,江苏天鸟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 公司及江苏天鸟其他股东共同享有。 (四)标的资产所处行业情况 江苏天鸟是一家主要从事碳纤维、芳纶纤维、石英纤维等特种高 科技纤维的应用研究、开发和专业生产高性能碳纤维织物、芳纶纤维 织物、飞机碳刹车预制件、高性能碳/碳复合材料新型预制件的高新 技术企业。 江苏天鸟产品主要应用在国防军工、航天航空、轨道交通、节能 减排、新能源、工业建筑等广泛领域。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 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初步确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代码 C28)。 (五)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截止2018年6月6日,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持 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31,739,560 40.38% 人民币普通股 2 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8,635,294 2.68% 人民币普通股 3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信托- 楚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7,136,944 2.54% 人民币普通股 4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23,255,812 2.18% 人民币普通股 5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兴业国际信托 -兴业信托·融汇1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22,591,362 2.11% 人民币普通股 6 任东梅 18,994,903 1.78% 人民币普通股 7 鹏华资产-招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 托-华润信托·皓熙定增1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18,073,088 1.69% 人民币普通股 8 卢旭 13,500,413 1.26% 人民币普通股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 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60,132 1.12% 人民币普通股 10 蒋根青 11,611,339 1.09% 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 607,498,847 56.82% - 2、截止2018年6月6日,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持 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31,739,560 40.38% 人民币普通股 2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信托- 楚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7,136,944 2.54% 人民币普通股 3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兴业国际信托 -兴业信托·融汇1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22,591,362 2.11% 人民币普通股 4 任东梅 18,994,903 1.78% 人民币普通股 5 鹏华资产-招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 托-华润信托·皓熙定增1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18,073,088 1.69% 人民币普通股 6 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4,405,175 1.35% 人民币普通股 7 卢旭 13,500,413 1.26% 人民币普通股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 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60,132 1.12% 人民币普通股 9 蒋根青 11,611,339 1.09% 人民币普通股 10 兴业财富资产-兴业银行-上海兴瀚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036,544 0.85% 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 579,049,460 54.16% 二、本次交易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公司积极与有关各方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谈 判,目前已就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业绩补偿机制、股份锁定方式、 未来团队激励机制等交易方案中关键要点基本达成一致,但仍存在部 分事项正在持续沟通。截止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收购的 框架协议。 (二)本次交易审计评估基准日定为2018年6月30日,目前审 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持续的开展尽职调查等各 项工作,并积极论证本次交易方案。 三、停牌期间相关工作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规定, 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手方 已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并多次进行沟通。公司股票在停牌之日起 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报备,并根据相关 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有关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相关中介机构加 快工作,严格按照法律、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推进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有关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 督促相关中介机构加快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间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 次进展公告。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及 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 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 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如公司 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 项。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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