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5华宝债:华宝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八)
债券简称: 15 华宝债 债券代码: 136029 C:\Users\TIANXI~1\AppData\Local\Temp\334D.tmp.png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八 )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TJA03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18 年 7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 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新增担保增信 措施的公告 》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 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关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 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 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 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 目录 一、 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 .. .. .. 4 二、 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 .. .. .. 4 三、 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 .. .. .. 6 四、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 .. .. .. 7 一、 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已经 于 2015 年 8 月 5 日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经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 , 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 经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 2015〕 2359 号 ”文件 核准 , 发行人 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 年 11 月 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 ,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 行人 ”、 “公司 ”) 成功发行 40 亿元 2015 年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15 华宝债 ”、 “本 次 债券 ”)。 二、 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 债券名称: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发行主体: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总额为人民币 40 亿元,一次性发行。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债券利率: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 原 票面利率为 3.55%,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起调整为 3.85%。 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于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 9、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5 年 11 月 9 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11、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9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11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4、支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利息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 16、本金兑付金额:本次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 本次债券票面总额。 17、债权登记日: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 人的日期。 18、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询价配售的方式公 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22、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 2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4、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包括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银行 借款等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资金。 25、簿记管理人:本次债券的簿记管理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与联席主承销商华宝证券 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A。公司已向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已获批准,具 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 、法规的规定,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9、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 本次债券 的 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 “15 华宝债 ”的受托管理人 ,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出具 了 《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新增担保 增信措施的公告 》。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 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 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 发行人 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开披露的《华宝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的公告》中列示的重大资产重组调整方案,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宝武”或“担保人”)已通过《关于同意华宝信托股权无偿划转至 华宝投资的批复》同意将其持有的华宝信托责任有限公司 98%股权全部无偿划转 至 发行人 ;同时由于中国宝武机构调整, 发行人 于 2017 年度将对中国太保的长 期股权投资转入其他流动资产核算,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归属于中国太保的部 分转入其他流动负债核算。为提振债券持有人信心,发行人控股东中国宝武经 内部审议通过,决定为 本次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出具《担保函》。 有关担保人的详细财务数据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中国宝武钢 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其他关于发行人 本次债券新增担保增信措施 的相关具体事项,请详见发行人 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新增担保增信措施的公告 》,并以此为准。 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特此提醒 广大 投资者关注 相关 情况并注意投资 风险 。 四、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时光 联系电话: 021- 3867666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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