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易方达黄金ETF联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7月)

时间:2018年07月10日 15:32:17 中财网

易方达
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接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根据
201
3

7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易方达
黄金交
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及其联接基金
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
3

1027



2016

3

31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2016]664
号)
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5

26
日正式生效。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

本基金
是易方达黄金
ETF
(即“目标
ETF
”)
的联接基金,基金财产
以间接或直接
的方式
投资于
黄金现货合约
。为紧密追踪业绩比较基准表现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90%
,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因此,长期来看,本基
金具有与
目标
ETF
及其所代表的国内黄金现货品种的风险收益类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

净值会随
黄金
市场
和易方达黄金
ETF
净值
的变化而波动。

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
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
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包括黄金市场波动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与投资于目标
ETF
相关的风险(投资易方达黄金
ETF
所潜在的风险会
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交易时间与境内外黄金市场交易时间不一致的风

等本基金特有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


本基金目标
ETF
未能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时,本基金将不能设立,面临募集失败
的风险。



5

投资于本基金不等同于投资于实物
黄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



不可取得黄金现货合约
或实物黄金
。投资者应充分注意基金投资与实物
黄金
投资的差异。



6

本基金为
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1
)在基金的投资方法方面,
目标
ETF
直接投资于在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的黄金现
货合约;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方法,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
ETF
的方式,追
踪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2
)在交易方式方面,
目标
ETF

投资人既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目标
ETF
,也可以申购或赎回
目标
ETF
;本基金为普通开放式基金,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
销售
机构按未知价法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

本基金与
目标
ETF
的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


1
)法
规对投资比例的要求。

目标
ETF
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可将全部或接近全
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追踪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而本基金作为普通开放式
基金,需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资产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
)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的影响。

目标
ETF
接受黄金现货实盘合约申购、赎回

投资人的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影响相对较小;而本基金按份额净值进行申购、赎回,投
资人大量现金申赎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冲击。



7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
本金。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8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2018

5

26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8

3

31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12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

................................
.........................
1
二、释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2
六、基金的募集
................................
...................
10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106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107
九、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
118
十、基金的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
.........................
124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125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132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134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135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
140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142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46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47
十九、风险揭示
................................
...................
152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155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57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

................................
...
180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96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97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

...............................
199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200



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

证券投资基金内
部审核指引第八号
<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联接基金

核指引
>



易方达
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其它有关规定
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本招募说明书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
或简称
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

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易方达
黄金
ETF
或目标
ETF
:指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
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
12

12

28
日经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次会议通过,自
20
13

6

1

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
20. 投资人
/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
直销机构和

直销销售
机构
25. 直销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非
直销销售
机构:指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

27. 注册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
注册
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8. 注册
登记机构:指办理
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
注册
登记机构为
易方达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
易方达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委托代为办理
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
29. 基金账户:指
注册
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
业务
而引起
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31.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
告的日期
33.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4.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 日、天:指公历日
36. 月:指公历月
37. 工作日:指上海
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共同
交易日
38.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日
39.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40.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 《业务规则》:指《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
投资人共同遵守
43.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4.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5.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的条
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申购
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0. 元:指人民币元
51.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
52.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
黄金现货合约、其他
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6.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57.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
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58.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9.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室-
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
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设立日期:
2001

4

17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
贺晋


联系电话:
400 881 8088


2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
理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
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
副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
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广东金融高
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
所高级审计员。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



王海先生,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硕士,董事。曾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法律顾
问室科员;工商银行珠海分行法律顾问室办事员、营业部计划信贷部信贷员、办公室行长
室秘书、信贷管理部业务主办、资产风险管理部经理助理兼法律室副主任、资产风险管理
部副总经理兼法律室主任、资产风险管理
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行员;工商
银行珠海分行资产风险部总经理兼特殊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副行长;
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工商银行韶关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现任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
者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
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佛山
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国星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征夫先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主任;
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广东
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



橡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
授;中欧
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
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
展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必伟先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监事。曾任广州市财政局第四分局工作专管员,广
州市税务局对外
分局工作科长、副局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总裁;曾兼任香港广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总经理,广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广永丽都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兼任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董事,广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
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
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MBA)
,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
副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市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
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
南京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



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
RQFII

业务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
RO
)、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
RO
)、提供资产管理负
责人员(
RO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
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
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理、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MBA)
,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
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
任、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产品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另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
香港
)

析员;
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
裁、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
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
金业务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
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
养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究处科员,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
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核算部总经理、投资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兼任公司
财务中心主任;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
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金投资
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易方达资产

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FAN BING(
范冰
)
先生,商学硕士。曾任皇家加拿大银行托管部核算专员,美国道富集

Middle Office
中台交易支持专员,巴克莱资产管理公司悉尼金融数据部高级金融数据
分析员、主管,新加坡金融数据部主管,贝莱德集团金融数据运营部部门经理、风险控制
与咨询部客户经理、亚太股票指数基金部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
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3

25
日起任职)、易方达
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3

25
日起任职)、易
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3

25
日起任职)、易方达标普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7

3

25
日起任职)、易方达标普医疗保
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7

3

25
日起任职)、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7

3

25
日起任职)、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7

3

25
日起任职)、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经理(自
2017

3

25
日起
任职)、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
5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3

25
日起任职)、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7

6

27
日起任职)、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5

17
日起任职)。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林伟斌
先生,管理时间为2016

5

26

至2017年7月
6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林飞先生、张胜记先生、王建军先生。



林飞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
经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量化基金组合部总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
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医药卫生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兼
指数及增强投资部总经理、量化策略部总经理、投资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
RO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
)、证券交易
负责人员(
RO
)。



张胜记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
理、行业研究员、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原易
方达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及增强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上证
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易方
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经理,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王建军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
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小



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及增强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
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
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
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
的修改和完善;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
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


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
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

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
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
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
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
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
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
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
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
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
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
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
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
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
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
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
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


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
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
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
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
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
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
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
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
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公
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
4

1

1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
7
年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30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
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
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
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
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
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7
年末,中国
工商
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815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
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5
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
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



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
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
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
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
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
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
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
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
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
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
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
(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
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
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
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
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
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
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
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
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



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
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
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
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
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
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
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
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
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
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
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
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
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
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
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
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
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
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



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
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
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
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
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
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
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
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
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
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
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
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
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
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
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
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
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
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
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
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
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
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



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
通知后应及时
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
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室-
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8818099


联系人:
李红枫


网址:
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
李红枫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1703



电话:
010
-
63213377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电话:
021
-
50476668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
www.efunds.com.cn






2

非直销
销售机构



1

A

基金
份额


1)
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
渤海银行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
-
58316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传真:
022
-
58316569


网址:
www.cbhb.com.cn


3)
广发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30
-
8003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4)
恒丰银行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48



办公地址:上海市开平路
88
号瀛通绿地大厦
7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联系人:李胜贤


电话:
021
-
63890179


客户服务电话:
95395


传真:
021
-
63890196


网址:
www.hfbank.com.cn


5)
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
021
-
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
平安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
0755
-
22166574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传真:
021
-
50979507


网址:
bank.pingan.com


7)
浦发银行


注册
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高天、肖武侠


联系电话:
021
-
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传真:
021
-
63604196


网址:
www.spdb.com.cn


8)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9)
浙商银行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庆春路
288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庆春路
288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沈崟杰


电话:
0571
-
882618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传真:
0571
-
87659954


网址:
www.czbank.com


10)
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金融街
F3
大厦(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联系电话:
010
-
63636153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传真:
010
-
63639709


网址:
www.cebban
k.com



11)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12)
中国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13)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李紫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传真:
010
-
85109219


网址:
www.abchina.com


14)
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传真:
010
-
68858117


网址:
www.psbc.com


16)
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传真:
010
-
85230049


网址:
bank.ecitic.com


17)
包商银行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建鑫


电话:
010
-
64816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52


传真:
010
-
84596546


网址:
www.bsb.com.cn


18)
北京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鲁娟


联系电话:
010
-
89198762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北京)、
400
-
66
-
96198
(全国)


网址:
www.bjrcb.com


19)
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赵姝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传真:
010
-
66226045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20)
长安银行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
13

1

1
单元
10101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
13



法定代表人:毛亚社


联系人:闫石


客户服务电话:
96669

400
-
05
-
96669


传真:
029
-
88609566


网址:
http://www.ccabchina.com/


21)
长春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5755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
4288



法定代表人:马铁刚


联系
人:张俊峰


客户服务电话:
96888
-
1


网址:
www.cccb.cn



22)
成都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杨琪


联系电话:
028
-
85315412


客户服务电话:
028
-
962711


传真:
028
-
85390961


网址:
http://www.cdrcb.com


23)
德州银行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



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



法定代表人:孙玉芝


联系人:王方震


电话:
0534
-
22973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4
-
96588


网址:
www.dzbchina.com


24)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25)
东莞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吴照群


联系电话:
0769
-
22119061


客户服务电话:
96228
(广东省内)、
40011
-
96228
(全国)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26)
佛山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
5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
5



法定代表人:李川


联系人:谭伟湛
罗嘉仪


电话:
0757
-
83212736


客户服务电话:
0757
-
96138


网址:
www.foshanbank.cn


27)
福建海峡银行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58
号海峡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58
号福建海峡银行
8



法定代表人:苏素华


联系人:黄钰雯


电话:
0591
-
8733276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93
-
9999


传真:
0591
-
87330926


网址:
www.fjhxbank.com


28)
富滇银行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法定代表人:夏蜀


联系人:杨翊琳


电话:
0871(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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