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广宇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8年07月10日 20:31:45 中财网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
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因重庆鲁能、成都鲁能股权关
系变更,原由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按要求为重庆鲁能提供的
1.725亿元担保和为成都鲁能提供的5亿元担保,变更为公司提
供,期限与原担保期限一致。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满足其项目开发及经营发
展需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做出的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的决议。



二、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公司所属公司融资担保提供
反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宇
发展”)及公司所属公司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鲁能亘富”)、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鲁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融资,并
由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公司为鲁能集团提供反担保。具体情
况如下:

1.鲁能亘富于2017年1月22日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申请贷款15亿元,期限自 2017年1月23日-2019年1月23
日,贷款年利率5.0%。该笔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2017
年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鲁能亘富于2017年9月29日
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与贷款机构及鲁能集团协商,上述
贷款仍由鲁能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鲁能集团提供反
担保,反担保金额15亿元,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2.鲁能亘富于2016年9月1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
南分行申请贷款7.3亿元,期限自2016年10月14日-2019年
8月29日,贷款年利率4.9%。该笔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
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
年。2017年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鲁能亘富于2017年9
月29日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与贷款机构及鲁能集团协商,


上述贷款仍由鲁能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鲁能集团提
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7.3亿元,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3.重庆鲁能于2016年11月2日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申请贷款30亿元,期限自2016年11月2日-2018年11月1
日,贷款年利率5.4%。目前重庆鲁能实际收到该笔借款本金为
20亿元。该笔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全额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同时公司按
原持股比例(65.5%)向鲁能集团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
保期限一致(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2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16-079”的《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该笔担保经公司2016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重庆鲁能于2017年9月29日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与贷
款机构及鲁能集团协商,上述贷款仍由鲁能集团提供全额连带
责任担保,公司向鲁能集团新增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
10.35亿元,期限与原反担保期限一致。


4.公司拟向农行山东省分行、北京银行和大连银行等银团
申请并购贷款21.3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贷款年利率5.145%,
用于收购鲁能集团持有的福州鲁能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和都
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鲁能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
司为鲁能集团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21.3亿元,反担保期限
不超过9年。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
由公司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关联董事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反担保
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公司所属公司资金需要,取得资金主要
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竞争能力,防范
经营风险。该反担保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公司所属公司业务
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公司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
向公司及公司所属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决议。


三、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公司所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资金需求,促进业务发展,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所属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鲁能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借款。具体事项如下:

1.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拟用自有资金向公司所属公司苏州鲁
能广宇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鲁能广宇”)有偿提供人
民币 10,0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 1年,利率 5.5%,据此
测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550.00 万元(其中应支
付的利息为人民币550.00万元)。


2.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拟用自有资金向公司所属公司南京鲁


能广宇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鲁能广宇”)有偿提供人
民币4,0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 1年,利率 5.5%,据此测
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220.00 万元(其中应支付的
利息为人民币220.00万元)。


3.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拟用自有资金向公司所属公司南京鲁
能硅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鲁能硅谷”)有偿
提供人民币4,0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 1年,利率 5.5%,
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220.00 万元(其中应
支付的利息为人民币220.00万元)。


4.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拟用自有资金向公司所属公司北京顺
义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新城”)有偿提供人
民币40,0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 1年,利率 5.5%,据此测
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2,200.00 万元(其中应支付
的利息为人民币2,200.00万元)。


5.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拟用自有资金向公司所属公司重庆鲁
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鲁能”)有偿提供人
民币90,0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 1年,利率 5.5%,据此测
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94,950.00 万元(其中应支付
的利息为人民币4,950.00万元)。


6.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拟用自有资金向南京鲁能硅谷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鲁能硅谷”)有偿提供人民币
128,8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 1年,利率 5.5%,据此测算,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5,884.00万元(其中应支付的利


息为人民币7,084.00万元)。


7.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拟用自有资金向公司所属公司张家口
鲁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公司”)有偿提供人民币
20,0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 1年,利率 5.5%,据此测算,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1,100.00 万元(其中应支付的利
息为人民币1,100.00万元)。


8.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拟用自有资金向公司有偿提供人民币
50,0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 1年,利率 5.5%,据此测算,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2,750.00 万元(其中应支付的利
息为人民币2,750.00万元)。


经查询,鲁能集团非失信责任主体。经审慎核查,我们认
为本次公司及公司所属公司向鲁能集团借款用于正常经营资金
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和长期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利,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
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做出的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公司所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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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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