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鸿路钢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8-070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商晓波先生的通知,获悉商晓波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 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融资及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 解除质押股数 (股) 质押开始日 期 质押解除日期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 押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商晓波 是 25,500,000 2016年7月15 日 2018年7月10日 招商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13.15% 商晓波 是 25,500,000 2016年7月21 日 2018年7月10日 招商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13.15% 商晓波 是 5,250,000 2018年2月6 日 2018年7月10日 招商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2.71% 商晓波 是 5,250,000 2018年2月6 日 2018年7月10日 招商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2.71% 合计 - 61,500,000 - - - 31.71%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晓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3,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3%。 其中高管锁定股股份145,44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48,480,000股。其中累计质押公 司股份112,360,000股,占商晓波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57.94%,占公司总股本的21.45%。 截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作为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9,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3%。商晓波先生、邓 烨芳女士累计质押股份为138,19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55.40%,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9%。 三、 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同时,商晓波先生承诺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 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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