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8鄂交投:2018年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已对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 履行了勤 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 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 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列明的各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 实体 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 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 2018 年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券(简称 “ 18 鄂交投债 ” )。 (二) 发行总额: 人民币 50 亿元。 (三)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设提前 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 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 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 券为 7 年 , 采用 固定利率 形式 , 通 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 簿记建档区间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 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 (五)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 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 行和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六)发行范围及对象: ( 1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 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除外)。( 2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 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 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 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规模20%、20%、20%、20%、20% 的比例偿还本金;第3、4、5、6、7年利息分别随债券存续期内第3、 4、5、6、7年末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 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 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 起不另计利息。 (八)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无担保。 (九)信用评级: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 目 录 释 义 ................................ ................................ ................................ ..................... 1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 ........................ 4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 .... 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 ................................ ............................... 10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 ................................ .......................... 13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 ................................ ...................... 15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 ................................ .......................... 16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 .............. 18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19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 ................................ .................. 51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 ................................ .................. 80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 ................................ 109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 ................................ ................ 116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 ................................ ................ 132 第十四条 风险揭示 ................................ ................................ ........................ 138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 ................................ ........................ 143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 ................................ ........................ 147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事项 ................................ ................................ ............ 149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 ................................ ........................ 150 释 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 下含义: 发行人、湖北交投、公司: 指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伍拾 亿 元的 2018 年湖北省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 2018 年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 2018 年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 。 主承销商 : 指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簿记管理人: 指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簿记建档: 指企业债券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 票面利率(价格)簿记建档区间后,申购人发出申购意向函,由簿记 管理人记录申购人申购债券利率(价格)和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 和配售方式确定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承销团 队。 余额包销: 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 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 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债权代理协议》: 指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指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条例》: 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 121 号)。 《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 稳较快发展的通知》: 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 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 改办财金〔 2015 〕 13 27 号)。 《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 见》: 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 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发改办财金〔 2015 〕 3127 号)。 国土资源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湖北省国资委: 指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 工作日: 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 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201 7 年 5 月 11 日,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湖北 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第 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湖北省交 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2017 年 7 月 26 日 ,湖北省 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 管理 委员会出 具了 《 省 政府 国资委关于 省交投 集团申请 发行企业债券的 批复 》 (鄂 国资财监 【 2017 】 80 号) , 同意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 司债券。 2017 年 10 月 24 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 湖北 省 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 请示》 (鄂 发改财 贸【 2017 】 490 号),向 国家 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转报 了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的 请示。 2018 年 4 月 13 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出具了 《 国家发展 改 革委关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 (发改 企业债券【 2018 】 50 号), 同意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不超过 50 亿元 公司债券。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36 号顶琇广场 A 栋 25 楼 法定代表人: 张嗣义 联系人: 舒伟正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 1077 号东湖广场写字楼 1208 室 联系电话: 027 - 87574883 传真: 027 - 87574881 邮政编码: 430074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 - 9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宝荣 联系人: 季拓、 陈伟超 、王黎、 赵 莎莎、 周宇、李鹏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 - 9 层 联系电话: 010 - 88300831 传真: 010 - 8830 0 837 邮政编码: 1000 3 7 ( 二 )分销商 1 、 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毕明建 联系人: 梁婷、刘畅、杨熙、罗卉馨 联系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6 层 联系电话: 010 - 65051166 传真: 010 - 65058137 邮政编码: 100004 2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 宁敏 联系人: 赵迪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 7 层 联系电话: 010 - 66229250 传真: 010 - 66578961 邮政 编码: 100032 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联系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联系电话: 010 - 88170745 、 010 - 88170731 传真: 010 - 66061875 邮政编码: 10003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营业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负责人: 聂燕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 021 - 68870676 、 021 - 68870172 传真: 021 - 38874800 邮政编码: 200120 四、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联系人:李洪勇、陈俊杰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临江大道 96 号万达中心 12 层 联系电话: 027 - 58903618 传真: 027 - 88770099 邮政编码: 430013 五、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座 2901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 杨绪良 、 何敬岩 、 张玉琪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座 2901 联系电话: 010 - 51087768 传真: 010 - 84583355 邮政编码: 100125 六、债权代理人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 - 9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宝荣 联系人: 季拓、 陈伟超、王黎、 赵莎莎 、 周宇、李鹏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 - 9 层 联系电话: 010 - 88300831 传真: 010 - 8830 0 837 邮政编码: 1000 3 7 七、 账户及资金监管人 : 国家开发银行 湖北省分行 负责人:钟 钢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81 号 经办人员:路春涛 联系电话: 027 - 86759562 传真: 027 - 86759857 八 、发行人律师: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座 50 层 负责人: 张粒 联系人: 龚飞 、沈俐娜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座 50 层 联系电话: 027 - 85557 988 传真: 027 - 85557588 邮政编码: 430022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 债 券名称 : 2018 年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简 称 “ 18 鄂交投债 ” ) 。 二、 发行总额 : 人民币 50 亿元。 三、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设提前偿还 条款,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 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 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 7 年 , 采用 固定利率 形式 , 通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 簿记建档区间 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 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 变。本期债券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 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 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六、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 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规模20%、20%、20%、20%、20% 的比例偿还本金;第3、4、5、6、7年利息分别随债券存续期内第3、 4、5、6、7年末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 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 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 起不另计利息。 七、 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 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 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 八、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 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 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九、 发行范围及对象: ( 1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 2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 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 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 本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和其 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一、 簿记建档日 :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 201 8 年 6 月 4 日。 十二、 发行期限 :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 5 个工作日,自发行 首日 201 8 年 6 月 5 日至 201 8 年 6 月 1 1 日止。 十三、 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发行期限的第 1 日, 即 201 8 年 6 月 5 日 。 十四、 起息日 :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 的 6 月 5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 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6 月 5 日为上一个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工作日) 。 十六、 兑付日: 若在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 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七、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 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 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十八、 承销团成员: 主承销商为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 商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和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十九、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 信用评级: 经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发 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 二十一、 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有 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二、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 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为 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 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 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 公开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在主承销 商公告的《 2018 年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申购和配 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境内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 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 在中央 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 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 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 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须持有中 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欲参与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 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 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三、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 发行的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 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 ( www.chinabond.com.cn )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 网点索取。 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 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 www.chinaclear.cn )查询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 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 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 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 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 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账户或者 A 股证券账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 标 注 “ ▲” 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 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各项 权利义务的安排并受其约束。 二、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 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 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 投资者同意债权代理人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签订 《债权代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同意账户及资金 监管人与发行人签订《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 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即被 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四、 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账户及资金监管人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 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 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和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 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 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 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交易)或交易流通(如已 交易流通)的批准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 对本期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 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 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 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 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5年每年的 6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 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 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 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在其存续期的第3、4、5、6、7年末分别偿还20% 的本金。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至2025年每年的6月5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本 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30 日 住所: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36 号顶琇广场 A 栋 25 楼 法定代表人:张嗣义 注册资本: 1,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全省公路、铁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 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公路、 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营管理;智能交 通开发与应用;项目评估、咨询;资产经营及管理;金融、股权投资 及企业并购;项目代建代管;土地收购储备及开发;房地产开发;风 险投资;国际经济及技术合作(需审批方可经营)。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是由湖 北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湖北省资 产规模最大的省 属国有企业。同时,公司是湖北省最大的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 主体,拥有湖北省内大部分高速公路路段的经营权,在湖北省内占据 主导地位。公司得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扶 持,统一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规划,承担着湖北省构建 “ 大交通、大 投资、大融资、大建设、大管理、大发展 ” 交通发展战略中大部分的 高速公路建设任务。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 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下,发行人的资产总计为 35,045,246. 89 万 元,负债合计为 23,662,450. 63 万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1,382,796. 26 万元。 201 7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 2,212,363.0 3 万元,净利润 248,984.11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96,305.38 万元。 二、历史沿革 2010 年 6 月 18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以《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湖 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鄂政发〔 2010 〕 42 号)批准组建湖 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将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的湖北省高 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资产 权益划入公司。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200,000 .00 万元,全部由湖北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湖北省国资委 ” )货 币出资,并取得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第 420000000045469 号 营业执照。本次出资业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分所出 具的浩华鄂验字〔 2010 〕第 008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1 年 2 月 14 日,湖北省国资委下发《省国资委关于湖北省高 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划转重组的通知》(鄂国资改组 〔 2011 〕 61 号),将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远大交 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中心、湖北海陆 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 5 户企业整体划 转入公司。 2011 年 3 月 1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湖北楚天高速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 权〔 2011 〕 151 号),同意将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楚天 高速 37,606.693 万股(占总股本的 40.37% )股份无偿划转给湖北省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31 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省级 部分交通资产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 2011 〕 81 号)的要 求,发行人承接了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 速公路管理局管理的政府收费 还贷公路资产(含在建项目)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其他政府所属交通 经营性资产及相应的债权债务。 2012 年 12 月 24 日,根据修订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 ” ),湖北省国资委对发行人进行增 资。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800,000.00 万元,由湖北省国资委分两次出资 认缴,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至 1,000,000.00 万元。以 上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湖北分所出具的中瑞岳华鄂验字〔 2012 〕第 030 号验资报告及中 瑞岳 华鄂验字〔 2013 〕第 006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5 年 3 月 16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 “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 ,公司已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湖北省国 资委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利,对公司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 出资者职能。因此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 湖北省国资委为湖北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特设机构,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第 378 号令)等法律和行政法规 代表湖北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湖北省内的省级国有资 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公司章 程》,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出资人、董事会、经营管理 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劳动人事制度、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等作出明 确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出资人为湖北省人民政府,由湖北省国 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湖北省人民政府行使所有 权。 出资人享有 以下权利: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向公司委派或更 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副董事 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3 、向公司派出监事会; 4 、审议批准董事 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5 、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6 、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利润分配 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8 、决定公司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资产处 置和关联交易,审议批准投资、融资、担保、资产处置和关联交易制 度; 9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等事宜; 10 、决定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 11 、公司终止, 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12 、修改《公司章程》; 13 、审议批准董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14 、涉及公司产(股)权变动,资本经营预 算、收益分配,发行债券、子企业设立、重大投融资活动和资产的转 让、处置、抵押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必须由湖北省国资委按程序批 准;涉及重大事项的,须经湖北省国资委审定后报湖北省人民政府批 准; 15 、其他应由出资人行使的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设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至 2 名,其他董事若 干名 (含职工董事及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 事长及其他非职工董事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名任免。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1 、向出资人报告工作,执行出资人的决定; 2 、决定公司的经营 计划和投资方案; 3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4 、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7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 、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 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9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 、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 程》规定以及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设监事会,由湖北省国资委代表湖北省 人民政府向公司派出。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2 名, 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湖北省国资委代 表湖北省人民政府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 行监督,对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4 、国务院、湖北省人民政 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 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各 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不超过聘任其为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会任期,公司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总经理行使下 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7 、决定聘任或 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 、《公司章 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组织结构 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总经理办公会 董事会党委会 纪检 监察室工会/团委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综合办公室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纪委 建 设 事 业 部 运 营 事 业 部 建 设 养 护 路 衍 经 济 现 代 物 流 地 产 开 发 科 技 现 代 农 业 流 域 开 发 非 银 金 融 运营管控业务战略管控业务 企业策划部 资本运营部 投资发展部 融资财务部 审计法务部 人力资源部 地 产 事 业 部 上级纪委 五、发行人与母公司、子公司等投资关系 (一)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 资公司,由湖北省国 资委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利,对公司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 出资者职能。因此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截 至 201 7 年末,湖北省国资委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二)发行人主要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 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 二级 子公 司 61 家。 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二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序号 名称 实收资本 持股 比例 1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50,000.00 100 2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 3 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6,000.00 100 4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100 5 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00 6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11,000.00 100 7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8 湖北交投鄂西生态新镇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9 湖北武穴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10 湖北石首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11 湖北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12 湖北白洋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13 湖北交投大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14 湖北交投荆门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15 湖北交投沙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16 湖北交投荆门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17 湖北交投潜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18 湖北交投襄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19 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20 湖北宣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21 湖北交投襄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22 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23 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24 湖北交投沙公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25 湖北交投十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26 湖北交投孝感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9,900.00 100 27 湖北交投翻坝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9,800.00 100 28 湖北交投孝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9,650.00 100 29 湖北交投鄂黄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8,000.00 100 30 湖北高发楚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500.00 100 31 交投普惠(黄冈)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100.00 100 32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 100 33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100 34 湖北交投大别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 100 35 湖北省公安长江大桥公路桥有限公司 3,000.00 100 36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100 37 湖北交投龟峰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50.00 100 38 湖北交投洪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100.00 100 39 湖北交投新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100 40 湖北交投仙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990 100 41 湖北交投襄阳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00 100 42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00 100 43 湖北武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500 100 44 湖北交投谷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00 100 45 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00 100 46 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00 100 47 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00 100 48 湖北交投江北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0 100 49 湖北交投鄂西北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00 100 50 湖北交投圈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51 湖北楚天鄂西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2,790.00 92.38 52 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5,000.00 86.67 53 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 50,000.00 86.55 54 交投佰仕德(宜昌)健康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000.00 81.81 55 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9,000.00 72.41 56 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3,500.00 65 57 交投汉江(襄阳)健康成长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000.00 60 58 湖北黄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24,800.00 51 59 湖北交投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49 60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173,079.59 35.02 61 交投国信(武汉)公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36,100.00 18.52 注 : 1 、 发行人持有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35.02 % 的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 控股股东,并达到了对该公司业务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控制,因此发行人将该公司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 2 、发行人持 有 湖北交投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 的股权, 虽然发行人 持有 湖北交投 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 表决权不足半数,但发行人拥有湖北交投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 键管理人员任职或批准权利,能够主导湖北交投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 , 因此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 、 发行人持有 交投国信(武汉)公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 8 . 52 % 的股权, 但 对 该有限合伙 具有控制权 , 能够主导公司运营, 因此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六、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 一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实业公司”) 成立于1993年8月21日,注册资本 11,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 道路、桥梁试验检测以及结构优化设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 新设备的开发应用;高速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咨询服务;公路区域服 务设施开发建设管理养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环境艺术设计;工程 设备的租赁、维修;沥青混凝土材料的研发生产;设备、材料代理; 高速公路项目的代建与管理;机电工程的技术开发和推广运用;公路 工程及沿线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交通安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沿线的 电器安装;房屋装饰装潢;家用电器、制冷设备维修;建筑材料批发 零售。 高速实业公司是一家以高速公路养护为主,集检测、设计、施工、 监理乙级科研应用为一体的综合性科技型企业,主要为湖北交投通车 项目提供养护服务。高速实业公司成立时的名称为 “ 湖北省高等级公 路实业开发公司 ” ,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1996 年 5 月,高速实业 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 408.00 万元; 1997 年 7 月,高速实业公司的注 册资本增至 1,050.00 万元; 2001 年 10 月,高速实业公司的注册资本 进一步增至 3,728.70 万元。 2002 年 12 月,高速实业公司的名称变更 为 “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 2004 年 1 1 月,高速实业公 司的注册资本增至 4,000.00 万元,股东变更为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 限公司。 2006 年 2 月,高速实业公司股东变更为湖北省交通厅高速 公路管理局。 2007 年 7 月,高速实业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 6,000.00 万元,全部由湖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缴足。 2012 年 3 月,高 速实业公司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2012年4月,高速实业 公司 注册资本增至11,000.00万元。 截至2017年末,高速实业公司资产总计39,176.74 万元,负债 合计24,429.9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4,746.82 万元;2017年度实 现营业总收入45,395.95 万元,净利润1,514.39 万元。 ( 二 )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物流公司”)成立于 2011年5月11日,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名称为“湖 北交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2013年3月,交投物流公司的注册资 本增至 50,000.00万元。2016年10月,交投物流公司更名为“湖北 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物流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钢 材、水泥、机电产品、普通机械、五金交电、汽车零配件销售;石油 沥青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交通运输设备(不含汽车)及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销售;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的投 资、经营及管理;交通技术咨询;物流业高新技术开发;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户外广告;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或禁 止经营的商品除外)。交投物流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自成立以来未 发生变更。 交投物流公司主要开展钢材销售业务,其销售的钢材品种主要为 螺纹钢、线材、热轧钢板、型钢等。交投物流公司集采购与供应链一 体化管理模式,为湖北交投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提供材料招标、采购、 仓储配送、供应管理和材料信息咨询服务。该公司通过市场化招标形 式,每年集中从国内各大钢铁生产厂商、代理商和生产商的联合体采 购螺纹钢、线材等高速公路用钢物资,并主要销售给在建高速公路各 合同段建筑公司。 截至2017年末,交投物流公司资产总计239,127.38 万元,负债 合计137,990.9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1,136.45 万元;2017年度 实现营业总收入456,828.38 万元,净利润11,815.32 万元。 ( 三 ) 湖北 产城控股 集团 有限公司 湖北产城控股 集团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产城控股公司”)成立于 2002年11月8日,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 房地产 开发;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销售;房屋租赁。 产城控股公司主要承担湖北交投房地产板块发展的重要使命。该 公司目前具有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产城控股公司成立时的名称为 “湖北海陆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2003 年6月,产城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2003年6月股权结构表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640.00 32.00 2 湖北省交通开发公司 600.00 30.00 3 湖北通世达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600.00 30.00 4 湖北远大交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0.00 8.00 - 合计 2,000.00 100.00 2005年3月,产城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股 权结构如下: 2005年3月股权结构表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940.00 47.00 2 湖北建通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450.00 22.50 3 湖北通世达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450.00 22.50 4 湖北远大交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0.00 8.00 - 合计 2,000.00 100.00 2005年12月,产城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股 权结构如下: 2005年12月股权结构表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940.00 47.00 2 湖北建通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450.00 22.50 3 湖北通世达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450.00 22.50 4 湖北远大交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0.00 8.00 - 合计 2,000.00 100.00 2006年6月,产城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股 权结构如下: 2006年6月股权结构表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940.00 47.00 2 湖北建通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450.00 22.50 3 湖北通世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450.00 22.50 4 湖北远大交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0.00 8.00 - 合计 2,000.00 100.00 2012年3月,产城控股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交投海陆景置业发 展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1月,产城控股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0,000.00万元。2016年6月,产城控股公司注册 资本增至200,000.00万元,股东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和湖 北交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由“湖北交投海陆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交投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产城控股公司名称由 “湖北交投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 变更为“湖北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末, 产城控股公司资产总计201,805.04 万元,负债合计107,143.50 万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94,661.55 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57.74 万 元,净利润-812.75万元,由于2017年该公司大部分项目处于开发期, 项目投入较大,因此出现亏损。 (四)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远大公司”)成 立于1998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 高 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超市、餐饮、汽车维修、商务酒店仅限分支 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设计、制作、发布户外广告;装饰装璜; 公路园林绿化;公路建设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 材料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 限一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 营)。 交投远大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其中湖北京山 三阳玄武岩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股2.50%;湖北省交通 厅后勤服务中心出资390.00万元,持股97.50%。2010年3月,交投 远大注册资本减至200.00万元,全部由湖北省交通厅后勤服务中心 出资。2015年3月,交投远大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5,000.00万元, 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交投远大公司拥有京港澳高速湖北段户外 广告经营发布权,户外媒体资源丰富;拥有专业的广告设计、制作人 才,实力雄厚。依托上述丰富的高速公路广告资源,交投远大公司不 断满足客户推广品牌的需求。同时交投远大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于2004年合资成立的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已正 式投入运营。 截至2017年末,交投远大公司资产总计11,580.04 万元,负债 合计107.5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472.52 万元;2017年度实现 营业总收入1,796.79 万元,净利润1,280.44 万元。 ( 五 ) 湖北武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湖北武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黄高速公司”)成 立于2003年5月23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 武黄 高速公路养护、经营。武黄高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自成立以来未 发生变更。 武黄高速公司辖管八个管理所(武东管理所、豹澥管理所、庙岭 管理所、蒲团管理所、路口管理所、鄂州管理所、汀祖管理所、黄石 管理所)、两个路政大队、两个中心(信息监控中心、工程养护中心), 主要负责武黄高速公路全线的收费、路政、养护、三产开发等经营管 理工作。该公司所辖武黄高速公路全长70.3公里,于1991年试运行 通车,是湖北省第一条自筹资金、自行设计、设施配套的高速公路。 截至2017年末,武黄高速公资产总计3,609.08 万元,负债合计 1,402.41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206.67 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 总收入0万元,净利润-1325.40万元,主要是因为自2013年起,该 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均进入财政专户管理,发行人合并报表上只体现该 路段的管理费支出,因此净利润持续为负。 ( 六 )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科技公司”)成立于 2012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 高速公 路机电工程服务;智能交通系统、交通信息化、物联网领域的软、硬 件产品的科研、开发、销售、服务和系统集成;高速公路通信设施(含 管道光缆等)的投资、建设、维护、经营;工程咨询设计、公路工程 质量检测、材料检测试验和仪器计量检定技术服务;交通环境、节能 环保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环保设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上述 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 内经营)。交投科技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变更。 交投科技公司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公 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设计咨询乙级 资质、湖北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资质和交通运输部的环境监测资质。 交投科技公司先后承担黄黄高速、京珠高速、汉十高速、沪渝高速、 沪蓉高速、武英高速、谷竹高速、麻竹高速、江南高速、恩来恩黔高 速等17个高速公路监理项目;承担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军山长江大 桥、武汉月湖桥、天门汉江公路大桥、郧县汉江公路大桥等20余座 特大型桥梁的试验检测工作;承担黄黄高速、沪渝高速、武荆高速、 武英高速等10余条高速公路和湖北省干线公路的评定验收工作;承 担宜张、潜石机电工程设计咨询工作;承担着湖北省高速公路环境监 理和监测工作;承担着湖北省公路建设相关试验室仪器计量检定/校 准工作以及负责湖北交投和各项目指挥部信息化服务咨询工作。 截至2017年末,交投科技公司资产总计25,797.03 万元,负债 合计3,791.88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2,005.16 万元;2017年度实 现营业总收入9,121.70 万元,净利润3,022.75 万元。 ( 七 ) 湖北交投鄂黄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湖北交投鄂黄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黄长江公 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8,000.00万元,经营范围 为: 鄂黄长江大桥建设运营管理及大桥桥头土地开发,金属材料、建 筑材料、木材、普通机械批发兼零售,大桥区域的广告、场地、过江 电缆孔道出租;凭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 可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鄂黄长江公司成立时的名称为“湖北黄冈鄂黄长江大桥开发公 司”,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1999年,鄂黄长江公司名称变更为 “湖北省鄂黄长江大桥开发公司”。2014年3月,鄂黄长江公司名称变 更为“湖北交投鄂黄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8,000.00 万元,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鄂黄长江公司所辖的鄂黄长江公路 大桥是北京至广州106国道跨越长江,连接湖北黄冈、鄂州两座中等 城市的特大型桥梁,为湖北省“九五”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该大桥全长 3,245米,其中主桥长1,290米,已于2002年建成通车。 截至2017年末,鄂黄长江公司资产总计81,011.29 万元,负债 合计52,110.6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8,900.63 万元;2017年度实 现营业总收入12,378.27 万元,净利润4,489.49 万元。 (八)湖北交投鄂西生态新镇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交投鄂西生态新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西生态公 司”)成立于2014年8月8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 为: 土地成片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酒店开发、销售;旅 游、商贸、餐饮、娱乐业及相关联产业的投资和管理;物业管理、自 有房屋租赁;文化艺术、会议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鄂西生态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 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变更。 截至2017年末,鄂西生态公司资产总计81,433.24 万元,负债 合计75,637.0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796.22 万元;2017年度实 现营业总收入539.14 万元,净利润-1,301.12万元。 (九)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实业公司”)成立于 2014年2月17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 高速公路 服务区的经营开发管理:餐饮,汽车修理,美容,酒店,旅游(仅限 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零售;场地租赁、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服务;仓储及配送服务(不含运输);公路园林绿化;农作 物种植(仅限分支机构)(国家有专项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 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交投实业公司成立时的名称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交投实业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交投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末,交投实业公司资产总计103,274.28 万元,负债 合计29,587.6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3,686.66 万元;2017年度实 现营业总收入346,665.38 万元,净利润10,551.26 万元。 ( 十 ) 湖北交投紫云铁 路有限公司 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紫云铁路公司 ” )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2 日,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 , 经营范围为:铁路投资 建设、经营开发、营运管理;对铁路沿线仓储、物流、广告、商业、 餐饮业进行投资及管理。 紫云铁路公司 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0.00 万元,其中湖北交投以货币出资 16,000.00 万元,占实收资 本的 8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4,000.00 万元, 占实收资本的 20.00% 。 2012 年 8 月 29 日,湖北交投和中铁十一局集 团 有限公司第二次向 紫云铁路公司 出资 30,000.00 万元,其中湖北交 投以货币出资 24,000.00 万元,占实收资本的 80.00% ;中铁十一局集 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6,000.00 万元,占实收资本的 20.00% 。此次 出资后, 紫云铁路公司 的实收资本为 50,000.00 万元,申请的注册资 本已全部到位。 目前紫云铁路公司在建项目为宜昌市紫(荆岭)云(池) 姚(家港)地方铁路,线路总长 36.5 公里,总投资 21.1 亿元,建设 工期为 24 个月。 截至 2017 年末,紫云铁路公司资产总计 224,115.83 万元,负债 合计 149,7 80.8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74,335.00 万元 ; 2017 年度 实现营业总收入(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