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金5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7月)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 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 基金管理人: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国金 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 重要提示 国金 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募集申请已于 2015年 4月 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594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 ,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 2015年 5月 27日 正式生效 。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 投资者 赎回时, 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 投资者 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是跟踪标的指数的 契约型 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充分了解 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 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 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化投资风险、跟踪偏离风险、 上市 交易风险、 杠杆 机制风险、折 /溢价交易风险、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 中的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 放日 国金上证 50份额 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 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从本基金三类 基金份额来看,国金上证 50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国金上证 50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 的特征;国金上证 50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 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及 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 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 力相适应 ,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年 5月 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8年 3月 31日。 目 录 一、绪言 ................................ ................................ ................................ ........................ 1 二、释义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22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运作及净值计算规则 ................................ .................. 38 七、基金的募集 ................................ ................................ ................................ .......... 41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8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 49 十、国金上证 50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51 十一、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管及其他业务 ................................ .......................... 63 十二、基金的份额 配对转换 ................................ ................................ ...................... 65 十三、基金的投资 ................................ ................................ ................................ ...... 68 十四、基金的业绩 ................................ ................................ ................................ ...... 79 十五、基金的财产 ................................ ................................ ................................ ...... 81 十六、基金资产估值 ................................ ................................ ................................ .. 82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88 十八、基金份额折算 ................................ ................................ ................................ .. 89 十九、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99 二十、国金上证 50A份额与国金上证 50B份额的终止运作 .............................. 102 二十一、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104 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105 二十三、风险揭示 ................................ ................................ ................................ .... 112 二 十四、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 119 二十五、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121 二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38 二十七、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服务 ................................ ................................ ........ 152 二十八、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54 二十九、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56 三十、备查文件 ................................ ................................ ................................ ........ 157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国金 上证 50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国金 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者 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者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 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 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 国金 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原名称为 国 金通用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于 2015年 9月 23日 变更为 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2、基金管理人:指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 国金 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国金 上证 50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 国金 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国金 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 国金 上证 50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之国金上证 50 份额、国金上证 50A份额与国金上证 50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 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 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25、直销机构:指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其他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 其中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 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28、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9、场外: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 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 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30、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办理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 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31、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 投资者开放式 基金账户 和 /或上 海证券账户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 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32、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3、登记 结算 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4、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 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5、场外份额:指登 记在登记 结算 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6、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7、开放式基金账户:指 投资者 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动情况的账户 3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 投资者 开立的、记录 投资者 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9、上海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 投资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基 金交易、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等业 务时需持有上海证券账户 4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4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4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5、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者 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46、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7、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8、日 /天:指公历日 49、月:指公历月 50、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1、《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 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52、标的指数:指上证 50指数 53、国金上证 50份额:指 国金 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54、国金上证 50A份额:指国金上证 50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 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55、国金上证 50B份额:指国金上证 50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 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56、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7、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者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9、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者 通过场 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 式买卖国金上证 50份额、国金上证 50A份额、国金上证 50B份额的行为 60、 自动分离:指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在募集期通过场内认购并获确 认的国金上证 50份额 将 按照 1∶ 1的比例自动分离成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 的两个份额类别 61、配对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国金上证 50份额与国金 上证 50A份额、国金上证 50B份额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 括分拆与合并 62、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国金上证 50 份额申请转换成国金上证 50A份额与国金上证 50B份额的行为 63、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国金上证 50A 份额与国金上证 50B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国金上证 50份额的行为 6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行为,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 66、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 的基金份额在登记 结算 系统内 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7、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 结算 系统和 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 投资者 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该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 投资者 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国金上证 50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 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 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 开放 日全部基金份额(包括国金 上证 50份额、国金上证 50A份额和国金上证 50B份额) 10%的情形 70、元:指人民币元 71、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 余额 7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7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78、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79、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 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事件或因素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6 成立日期: 2011年 11月 2日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号国际财经中心 D座 14层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10-88005888 注册资本: 2.8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 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四家企业共同出资 2.8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19.5%、 19.5%和 1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纪路先生,董事长,硕士 EMBA。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金信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研究中心总经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总经理。 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金 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执行 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专业评价专家、四川证券业协会创新咨询委员会 主任委员。 2011年 11月至今任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7月起更名 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鹏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涌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 海涌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北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涌金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中心总经理。现任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国金创新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及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委员会委员 。 许强先生,董事,硕士。历任苏州商品交易所交易部、交割部、信息部总经 理,中国华通物产集团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裁,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经 营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2008 年至今任苏州工业园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宁远喜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广告部经理、广东 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会长。 赵煜先生,董事,学士。历任北京台都汽车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北 京 顶峰贸易公司销售经理,上海浦东中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涌金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 尹庆军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央编译局世界所助理研究员、办公厅科研 外事秘书,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部主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监事,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拟任督察长,国金通 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012年 7月至今任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5年 7月起更名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昌秀女士,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信贷处 科员,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企业信贷局科员,中央财金学院科员,北京中医学院科 员,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信贷局科员、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贷部副主任、 主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纪委书记。现已退休。 张克东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中 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副 主任。 2001年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 鲍卉芳女士,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律师。曾任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法 纪厅, 2003年 5月至今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律师。 2、监事会成员 张宝全先生, 监事会主席 ,硕士,会计师。历任哈尔滨翔鸿电子有限公司成 本会计,哈尔滨八达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国巨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内审专 员,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处副处长。 2015年 9月至今任苏州工业 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刘兴旺先生,监事,硕士,经济师。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自营部投资经理,香江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香江 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监、宝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 2007年 10月至今任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监、宝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聂武鹏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硕士。历任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专员、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及培训经理、深圳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级招聘 经理、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7月起更名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筹备组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本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运 营支持部总经理 、 运营总监兼运营支持部总经理, 2014年 12月至今任北京千石 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2015年 12月至今任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总监、运营支持部总经理 。 刘容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 硕士。历任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期货研究员、国金 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7月起更名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 管理部风险分析师、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助理, 2014年 11 月 至今任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7年 2月至今任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纪路先生,董事长, 硕士 EMBA。 简历请见上文。 尹庆军先生,总经理,硕士。 简历请见上文。 张丽女士,督察长,硕士,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 科学出版社法律事务部内部法律顾问、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7月 起更名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监察稽核部法律顾问、国金通用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顾问、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 总经理兼法律顾问、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2014年 7月 至今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索峰先生,副总经理,学 士。历任重庆润庆期货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经 理,重庆星河期货经纪公司业务部投资顾问,上海申银万国证券投资咨询人员, 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民生路营业部交易部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重庆民族路营业部、重庆管理部研发部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 2016年 5月加入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助理 ; 2016年 8月起担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上海资管事业部总经理; 2016年 12月至今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上海 资管事业部总经理。 4、基金经理 宫 雪女士,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管理科学与工 程专业。 曾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产业分析师。 2012年 2月 加入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5年 7月起更名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历任产品经理、行业分析师、产品与金融工程部总经理、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 、 指数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 2016年 4月至今任量化投资事业三 部总经理 ,目前同 时兼任 国金沪深 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 国金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 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尹庆军先生, 副总经理兼 固定收益 投资 总监 索峰 先生 , 基金交易部总经理詹毛毛 先生, 量化投资总监林健武 先生 , 量化 投资事业二部总经理杨雨龙先生, 量化投资事业三部总经理兼 基金经理宫雪女士 , 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 基金经理 徐艳芳女士,基金经理滕祖光先生,基金经理 李安 心 先生 , 研究部总经理 尹海峰先生 。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 3)承销证 券。 ( 4)将基金财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 5)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6)法律、行政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越权或违规经营。 (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 假信息披露。 (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 8)除按 基金管理人 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 投资。 (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 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 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 2)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 合规风控 部, 合规风控 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 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 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 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 合规 风控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 的责任。 (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董事会及 /或 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 告。 (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 4)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 5) 合规风控 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 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 负责对投资事前及事中的风险监控,具体落实针对投研 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及日常的投研风控决策,设置相应的投研风控措 施,并对各投资组合风险进行分析,对发现的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以作为 调整投资决策的依据。 (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对 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 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的措施 (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 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 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 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 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 风险。 (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营运 风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有 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 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 制度 声明书 (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 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 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 1996年 2月 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 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 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 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 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 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 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年 12月 19日,中国民生银行 A股股票( 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2003年 3月 18日,中国民生银行 40亿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 式挂牌交易。 2004年 11月 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 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 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 2005年 10月 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 了成功范例。 2009年 11月 26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 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 发展方针, 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 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 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 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13年度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国 优秀股权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 21世纪传媒颁发的 2013 年 PE/VC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 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 2013.亚洲最佳投资 金融服务银行”大奖。 在“ 2013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 2013卓越 竞争力品牌建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 2013)》中,民生银行荣 获“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 名”、“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在 2013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 2013年度中国 最佳企业公民大奖”。 2013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 奖”。 2014年 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 “最佳民生金融奖 ”、 “年度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奖 ”。 2014年 荣获 《 亚洲企业管治 》 “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 ”大奖和 “2014亚 洲企业管治典范奖 ”。 2014年 被英国 《 金融时报 》、《 博鳌观察 》 联合授予 “亚洲贸易金融创新服务 ” 称号 。 2014年还 荣获 《 亚洲银行家 》 “中国最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 ”, 获得 《 21世纪经济报道 》 颁发的 “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 ”奖 , 获评 《 经济观察 》 报 “年 度卓越私人银行 ”等 。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金融理财》举办的 2015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奖评 选中荣 获“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 2015年度,民生银行荣获《 EUROMONEY》 2015年度“中国最佳实物黄金 投资银行”称号。 2015年度,民生银行连续第四次获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 2015)》“中国 银行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第一名”。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 2014-2015年度中国卓越金融 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创新战略创新银行”和“年度卓越直销银行”两项大奖。 2016年度,民生银行荣获 2016胡润中国新金融 50强和 2016中国最具创新 模式新金融企业奖。 2、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 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曾先后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 具有 25年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 历。历任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经理,富岛基金投资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 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书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年 7月 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 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 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 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 64 人,平均年龄 36岁, 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 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 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 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 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 183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行于 2007年 推出“托付民生·安享财富”托管业务品牌,塑造产品创新、服务专业、效益优 异、流程先进、践行社会责任的托管行形象,赢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客户的广 泛好评,深化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自 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 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 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获《 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 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 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 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监督中心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 中心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 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风险监督中心,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 与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业务中心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各业务中心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中心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 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 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风险监督中心,该中心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中心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 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 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 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 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 期演练;建立异地灾 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 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 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 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 重要的位置,视风险 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 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 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 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 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 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 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 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稽核检查。 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 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 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 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 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 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 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 、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场外发售机构 ( 1) 直销机构 1)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号国际财经中心 D座 14层 联系人: 石迎春 联系电话: 010-88005812 客服信箱: service@gfund.com 客服电话: 4000-2000-18 传真: 010-88005816 公司网站: http: //www.gfund.com 2) 国金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 https: //trade.g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支付渠道:建行卡、 工行卡、 天天盈 、 通联支付 。 客服电话: 4000-2000-18 客服信箱: service@gfund.com ( 2)其他 销 售 机构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 陈鹤 电话: 010-57092851 传真: 010-57092611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 www.cmbc.com.cn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3) 蚂蚁 (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 西路 1218号 1幢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 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 010-62020088 客服电话: 4000-888-6661 网址: www.myfund.com 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珊珊 电话: 010-85718402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8)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25 层 IJ 单 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25 层 IJ 单 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9)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号楼 A座 9层 908室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座 9层 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 李艳 电话: 010-59497361 客服电话: 400-876-9988 网址: www.zscffund.com 10)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 张蕾 电话: 010-67000988 客服电话: 400-001-8811 网址: www.zcvc.com.cn 11)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东码头园区 C栋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客服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12)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 张晔 电话: 010-56810792 客服电话: 4007-868-868-5 网址: www.chtfund.com 13)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 车茜茜 电话: 010-56183769 客服电话: 400-678-5095 网址: www.niuji.net 14)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号皇冠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 彭文德 客服电话: 400-8877-780 023-63600049 网址: www.cfc108.com 1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邮政编码: 200127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 400-921-7755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16)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邮政编码: 200010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 021-33323999 客服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https://tty.chinapnr.com/ 1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层 4609-10单元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客服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18)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 -3491 邮政编码: 510308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 020-89629099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9)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邮编: 200120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20)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号(锦昌大厦) 1幢 10楼 1001室 邮政编码: 310015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人: 孙成岩 电话: 0571-88337717 客服电话: 400-068-0058 网址: www.jincheng-fund.com 21)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区 4楼 A506室 邮政编码: 210000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 朱海涛 电话: 15921264785 客服电话: 400-928-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22)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邮政编码: 200335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 陈东 电话: 021-52822063 客服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23)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鹭江道 2号第一广场 1501-1504室 邮政编码: 361002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服电话: 400-9180808 网址: www.xds.com.cn 24)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大厦二期 418室 邮政编码: 528057 法人代表:刘鹏 宇 联系人:刘勇 电话: 0755-83999907 网址: www.jinqianwo.cn 25)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邮政编码: 200002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电话: 021-63333319 客服电话: 4006-433-389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26)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 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邮政编码: 116000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李春光 电话: 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 4006-411-999 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27)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城(一期) 第七幢 23层 1号 4号 邮政编码: 430000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 陆锋 电话: 027-87006003 客服电话: 400-027-9899 网址: www.buyfunds.cn 28)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邮政编码: 200127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 021-80133597 客服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