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美凯龙: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8年07月11日 17:16:00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8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7月6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18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车建兴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利率不高于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基准
利率(以下简称“本次贷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同时,公司以其持有的存单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综合授信”),期限2年,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本次
综合授信项下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授信由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
80,000万元的部分授信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红星美凯龙世博(天津)家居生活
广场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物业提供抵押担保。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综合授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100,000万元国内融资性保函(以下简称“本次保函”),期限不超过24
个月;并以本次保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增信措施,向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等值美金或港币的国
际融资性保函,期限不超过24个月,受益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森堡分
行,被担保人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卢森堡分行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等值美金或港币,期限不超过24
个月。本次境外授信借款由法人代表车建兴先生签署相关材料文本。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之子公司为公司融资安排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贷款
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为期不超过24个
月、利率不高于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5%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
币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自身信用,用于公司归还他行贷款等经营性资
金周转。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为期不超过12个月、利率
不高于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0%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3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自身信用,用于公司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商业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具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世博家具”)、烟台红星美凯龙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红星”)将分别
以其持有的北京世博家具物业及相应租赁物业、烟台红星物业及其项下的租金等
物业运营收入作为底层资产,由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计划管理人”)作为管理人,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
下简称“专项计划”)的方式开展商业物业抵押贷款证券化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


经研究,依照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做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作为委托人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资金信托给相应信托公司
(以下简称“受托人”)设立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信托”),作为初始信托
受益人取得信托项下的全部信托受益权,并就此与受托人签署相应的《信托合同》
等相关交易文件。


2、同意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拟发起设立的相应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将
公司在信托项下持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计划管理人(代表专
项计划),并就此与计划管理人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等相关交易文件。


3、同意公司作为专项计划项下的流动性支持机构,对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
支持证券的售回承担流动性支持义务,并就此与计划管理人等签署《流动性支持
协议》等相关交易文件。


4、同意公司作为专项计划项下的差额支付承诺人,对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
不足支付专项计划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本金余额的差额
部分承担差额支付义务,并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对北京世博家具、烟台红星的物
业运营支出提供相应流动性支持,并就此与计划管理人等相关方签署《运营流动
性支持与差额支付协议》等相关交易文件。


5、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要求全权办理与
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与相
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调整本次专项计划产品的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
节,完备交易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就本次专项计划产品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
带的行动及步骤。在未超过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经


董事会批准。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商业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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