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宜昌交运: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8-055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06年12月26日,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宜昌交运”或“公司”)前身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 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华中 销售公司”)分别签订了《发展大道加油站租赁合同》、《交运港窑路 加油站租赁合同》、《绿萝路加油站租赁合同》、《花艳加油站租赁合同》 及《大公桥加油站租赁合同》,约定将公司所属的发展大道加油站、 宜昌港窑路加油站、绿萝路加油站、花艳加油站、大公桥加油站租赁 给中国石油华中销售公司,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期限自2006年 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具体情况如下表: 合同名称 位置 用地面积 (m2) 租金 (万元/年) 总金额 (万元) 发展大道加油站租赁合同 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 4,200 58.00 1,160.00 交运港窑路加油站租赁合同 宜昌市港窑路四号 3,600 41.00 820.00 绿萝路加油站租赁合同 宜昌市绿萝路南段 3,400 56.00 1,120.00 花艳加油站租赁合同 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 1,333 25.00 500.00 大公桥加油站租赁合同 宜昌市沿江大道大公桥 长途客运站旁 2,400 53.00 1,060.00 合 计 233.00 4,660.00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上述五座加油站全部不动产、设备、设施 出租给中国石油华中销售公司,租赁期内中国石油华中销售公司享有 五座加油站的经营管理权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权。中国石油华中销售公 司于2006年至2007年期间已支付该合同价款中的4,630万元,其余 30万元余款尚未支付。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加油站网络合作,实现平等互利,共 同发展,近期,经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 司(即原“中国石油华中销售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湖北销售 公司”)协商一致,拟变更双方的合作方式,提前解除公司与中国石 油华中销售公司于2006年签订的绿萝路等五座加油站租赁合同,公 司退还中国石油华中销售公司租赁期限内暂未到期的租赁费用,由双 方共同出资组建新公司,以新公司为主体,向宜昌交运租赁宜昌交运 所属的上述五座加油站,开展成品油经营及其他业务。中国石油湖北 销售公司经认真研究,表达了同意意向,并已完成内部申请报批程序。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变更合作方式暨合资组建新公 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 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149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国 经营范围:批发(限票面)汽油、柴油、易燃液体(有效期至2020 年2月21日);溶剂油、石蜡、沥青(不含需持证经营的沥青)、馏 分油、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物 品)销售;加油加气站天然气销售(仅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 其经营内容和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仅限 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其经营内容和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各种酒类零售(仅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其经营内容和经营 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零售;三类汽车维修(仅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其经营内容 和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石油物资设备、器材、汽车零配件、日 用百货、农用物资的销售;房屋和机械设备的租赁;文体用品、五金 家具建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充值卡、计生用品、劳保用品的零售; 彩票代理销售、代理收取水电公用事业费、票务代理、车辆过秤服务; 广告业务、洗车、汽车美容、汽车充电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宜昌交运与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均以现金出资,出资额均为 500万元,双方股权比例各为50%。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成立后拟与宜昌交运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经营管理前述 五座加油站,租赁费用为188万元/年,租赁期限为16年。 合资公司由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主导经营,宜昌交运委派人员 参与经营管理。合资公司使用中国石油品牌标识,通过中国石油零售 系统和加油卡系统平稳经营。合资公司加油站油品资源由中石油统一 供应,配送优品结算价格按照当期市场大客户批发价结算,二次配送 运费由合资公司承担。合资公司加油站零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并参考 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其他加油站当期零售价格确定,相关的油价优 惠政策原则上由合资公司自主确定。 合资公司利润分成比例为:宜昌交运57%、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 司43%。合资公司每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双方按照约定比例全额 分配。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资源优势,丰富产业链,实现 与合作方的互利共赢。本次合作方式变更和对外投资的实施,有利于 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战略。 (二)风险提示 1. 截至目前,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在签订正式协议、组建新公 司和经营项目前置审批等工作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2.新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国家成品油经营政策变化,以及 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的风险。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如本次对外投资能够顺利实施,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2.五座加油站在中石油的管理下已存续经营多年,合资公司组建 完成后即可进入稳定经营期。经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以往经营情况估算, 合资公司每年可实现收入约2.3亿元,完成净利润约3,300万元,预 计公司每年可获得净利润约1,880万元,该业绩预测仅为初步估算, 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五、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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