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宁通B: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时间:2018年07月13日 21:31:25 中财网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ST宁通B 公告编号:2018-039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前期会计
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性质

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
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8〕3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2017年运输费、会计差错调整等财务核算存在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形,
累计影响2014年度-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0.45万元、
126.8万元、142.94万元、-289.86万元;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个别银行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不符,累计差
异101.75万元,你公司未核查上述账户明细不符差异的原因,也未进行账务调整,
存在披露的资产与实际不符的情形;

3.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内容
中,个别项目存在账龄列报错误等披露差错。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会计处理

公司对警示函所述财务事项进行了复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


1.运输费差错更正导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调整-1,504,511.81元、687,543.88元、-34,408.45元
和-854,347.25元;子公司南京曼奈柯斯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曼公司)成
本差错更正导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调整:580,506.35元、1,463,825.67元和-2,044,332.02元,具体如下:


2014年度,调整减少营业成本4,492,344.24元,调整增加销售费用
5,996,856.05元,调整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4,511.81元,调整减
少存货1,504,511.81元。


2015年度,调整减少营业成本4,887,439.60元,调整增加销售费用
3,167,884.45元,调整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8,050.21元,调整增
加存货215,043.34元,调整增加应交税费258,002.82元。


2016年度,调整减少营业成本6,106,245.98元,调整增加销售费用
3,538,297.68元,调整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9,417.22元,调整增
加存货2,782,991.64元,调整增加应交税费908,592.01元。


2017年度,调整减少营业成本3,964,698.85元,调整增加销售费用
8,453,414.13元,调整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8,679.26元,调整减
少存货1,705,723.64元。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存在以本公司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工商银行南京鼓
楼支行购房户(账号:3000190675);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维修户(账号:
253582377110001),其中工商银行南京鼓楼支行户形成的原因为公司历史上房改
收入专用账户,账户资金实际余额全部为当年房改取得的房款及其利息,根据南
京市房改办相关规定:“企业出售公房取得的资金及其利息必须存入售房收入专
户,该账户资金将来专门用于按政策规定发放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的老职工住房补
贴”;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户实际余额全部为公司历史上房改时按规定由购
房员工缴纳的住房维修基金及其利息,该账户资金将来专门用于职工房屋公共维
修使用。上述两个账户实际都是公司替全体员工持有的特殊户,不属于公司资产,
但公司财务在记账时误认为上述账户利息归公司所有,因此需要将利息收入冲
减。


2014年度,调整增加财务费用52,008.66元,调整减少货币资金203,650.67
元,调整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08.66元。


2015年度,调整增加财务费用8,378.60元,调整减少货币资金212,029.27元,
调整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8.60元。


2016年度,调整增加财务费用58,702.84元,调整减少货币资金270,732.11
元,调整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702.84元。


2017年度,调整增加财务费用3,633.26元,调整减少货币资金274,365.37元,
调整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3.26元。


3.本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附注披露预收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期末
余额282,208,394.21元,账龄为1年以上重要的预收款项,实际该预收款项账龄1
年以上应为4,648,394.21元,如下:

原内容为:

(2) 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预收款项

项目

期末数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82,208,394.21

合同未履行完毕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973,506.38

合同未履行完毕

盐城国民置业有限公司

1,370,340.19

合同未履行完毕

小 计

285,552,240.78





更正后:

(2) 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预收款项

项目

期末数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648,394.21

合同未履行完毕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973,506.38

合同未履行完毕

盐城国民置业有限公司

1,370,340.19

合同未履行完毕

小 计

7,992,240.78





4.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个别项目存在差错

2017年三季度调整增加资产减值损失1,007,016.98元,调整减少应收账款
1,007,016.98元,调整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07,016.98元。




三、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 对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更正前金额

调整金额

更正后金额

货币资金

394,586,647.76

-203,650.67

394,382,997.09

存货

455,031,864.93

-1,504,511.81

453,527,353.12

未分配利润

-33,465,684.38

-1,708,162.48

-35,173,846.86

营业成本

1,933,236,668.23

-4,492,344.24

1,928,744,323.99

销售费用

171,178,560.06

5,996,856.05

177,175,416.11

财务费用

33,425,667.22

52,008.66

33,477,675.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976,543.88

-1,556,520.47

-20,533,064.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64,179,913.14

-1,708,162.48

362,471,750.66



(二) 对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更正前金额

调整金额

更正后金额

货币资金

461,959,184.34

-212,029.27

461,747,155.07

存货

390,501,461.16

215,043.34

390,716,504.50

应交税费

8,129,410.05

258,002.82

8,387,412.87

未分配利润

-50,056,514.64

-448,490.87

-50,505,005.51

营业成本

1,552,075,648.72

-4,887,439.60
4,887,439.60

1,547,188,209.12

销售费用

168,540,825.93

3,167,884.45

171,708,710.38




财务费用

26,967,451.32

8,378.60

26,975,829.92

所得税费用

14,895,499.16

258,002.82

15,153,501.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90,830.26

1,259,671.61

-15,331,158.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6,684,394.29

-448,490.87

346,235,903.42



(三) 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更正前金额

调整金额

更正后金额

货币资金

519,683,411.72

-270,732.11

519,412,679.61

存货

527,931,889.47

2,782,991.64

530,714,881.11

应交税费

24,491,066.21

908,592.01

25,399,658.22

未分配利润

-56,491,072.91

922,223.51

-55,568,849.40

营业成本

1,512,804,105.24

-6,106,245.98

1,506,697,859.26

销售费用

155,259,273.42

3,538,297.68

158,797,571.10

财务费用

21,304,324.40

58,702.84

21,363,027.24

所得税费用

11,085,907.74

650,589.19

11,736,496.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34,558.27

1,370,714.38

-5,063,843.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9,838,415.21

922,223.51

340,760,638.72



(四) 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更正前金额

调整金额

更正后金额

货币资金

327,752,066.73

-274,365.37

327,477,701.36

存货

491,603,781.00

-1,705,723.64

489,898,057.36

未分配利润

-44,605,902.63

-1,980,089.01

-46,585,991.64

营业成本

1,884,552,769.60

-3,964,698.85

1,880,588,070.75

销售费用

151,174,362.31

8,453,414.13

159,627,776.44

财务费用

16,284,617.77

3,633.26

16,288,251.03

所得税费用

11,371,015.89



-908,592.01

10,462,423.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85,170.28

-2,902,312.52

8,982,857.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52,228,571.54

-1,980,089.01

350,248,482.53



(五)对2017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更正前金额

调整金额

更正后金额

应收账款

984,139,447.92



-1,007,016.98



983,132,430.94



未分配利润

-56,152,182.93



-1,007,016.98



-57,159,199.91



资产减值损失

-1,026,536.05



-1,007,016.98



-19,519.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8,889.98



-1,007,016.98



-668,127.00







四、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14-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报表附
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17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五、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报告全
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报告结论为:“我们认为,南京普天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2015、2016、2017年度财
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如实反映了南京普天公司2014、2015、2016、
2017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南京普天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
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
披露》的规定。”



六、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
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以前
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
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有
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建议公司切实加强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责任意识,
提高专业素养;同时要完善财务和生产部门的专业稽核和交流沟通,从源头上杜
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并汲取教训,切实促进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升。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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