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国星光电: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8-03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或“公司”)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一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217,148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2.1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6月8日“证监许可[2015]1084号”《关于 核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45,751,669股。其中广发证券-招商银行-广发恒 定15号国星光电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广发恒定15号”)认购 10,167,037股。新增股份于2015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其股份锁 定期为:2015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3日。 2018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后,以2017年年末总股本475,751,66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股,总计分配142,725,5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618,477,169股。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18,477,169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 24,187,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广发恒定15号持股数为13,217,14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14%。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广发恒定15号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国 星光电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本人认购的股票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即2015年7月3日)起三十六个月。 (2)其他承诺 广发恒定15号在《广发恒定15号国星光电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 同》中约定:在集合计划减持期内,广发恒定15号每年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发行人 管理层和广发恒定15号合计持有股份数的25%。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 未发生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7月1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13,217,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1名,为员工持股计划。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总持股数 持限售股 份数 持限售 股比例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质押或冻结 股份数量 1 广发证券-招商银行 -广发恒定15号国星 光电定向增发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13,217,148 13,217,148 2.14% 13,217,148 - 备注: 1、广发恒定15号的减持行为应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执行。 2、在集合计划减持期内,以广发恒定15号限售期满公告之日发行人管理层 与广发恒定15号合并计算持股数(即27,518,741股)为减持基数,广发恒定15 号每年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减持基数的25%。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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