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宝莱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8年07月16日 18:34:02 中财网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6
日以通讯表决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8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九名,
参与表决的董事共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对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提供担保期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市宝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瑞医疗”)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
2020年12月31日。除担保有效期外,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由董事会审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总裁代表公司
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处理宝瑞医疗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相关的手续
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延
长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期限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宝原提供担保期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宝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由2018年12月
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除担保有效期外,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由董事会审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总裁代表公司
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处理深圳宝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相关的手续
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延
长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期限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的日常经营及后续资金
需求,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且最高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
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
照银行的基准贷款年利率上浮10%向宝瑞医疗收取利息,按季度结算。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适用于《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中所涉及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
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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